约翰慕理《罗马人书注释》卷2_48罗15:14-21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Cherry姐妹_文字:孙丽燕姐妹
Epistle to the Romans Volume 2 Session 48《 罗马人书注释》卷二第48讲
我们来到全书卷二的第19段,保罗向外邦人的事工、政策、和计划。 Paul’s Gentile Ministry, Policy, and Plans(罗马书15:14-33)
我们先来看15:14,我们先读英文的:And I myself also am persuaded of you, my brethren, that ye yourselves are full of goodness, filled with all knowledge, able also to admonish one another.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诫。
这里是罗马书最后一段的开始,主要是鼓励、解释、问安,还有最后的赞美。在比较早的部分,保罗往往写下一些严厉的责备、纠正、警告。但他很注意到不要让这些话被误解,他的意思并不是低估罗马教会他们的属灵的成就。从罗马书一开始,保罗就称赞罗马信徒的信心,和当保罗能够终于探访他们的时候,他们为保罗可能带来的鼓励。而这里,保罗加强语气,论到他们的诸般的美德。“我的弟兄们 my brethren”,这个称呼表达了亲密的相交 bond of fellowship。没有什么说法更能够表达保罗的确信,保罗确信罗马的基督徒结出了福音的果子。“I myself also am persuaded of you我自己也深信”。保罗相信他们充满良善,也“充满知识 full of goodness” and “filled with all knowledge”。良善和知识结合,两者都丰满,这个是罗马信徒和教会的实质。良善(参考加5:22;弗5:9,11;帖后1:11)良善是与一切邪恶的事情相反的这个的美德,就是正直、仁慈,心里面的善良,还有行为上的爱心。知识,知识是对基督教信仰的理解。
在下一个从句我们看到,特别是与能教导有关的。这个建议不会断章取义。保罗提到良善和知识,这两个的美德与上文讨论的题目特别有关(14:1-15:13)。良善会让强壮的基督徒节制,避免伤害软弱的。而知识能够纠正软弱的基督徒的软弱。第十四章第一节到第十五章第三节,这段所做的区别,不是纸上谈兵,肯定有具体的情况是保罗必须要处理。不过我们不可以过分的夸张,认为教会充满着问题。罗马的教会毕竟充满着良善和知识,因此罗马的信徒们是能彼此教导、彼此劝告的。
我这里顺便一提亚当斯的书,Competent to Counsel,目前中文的书名是《圣灵的劝诫》,Competent to Counsel 就是来自罗马书15:14,能劝诫的意思。
罗马书15:15 But I write the more boldly unto you in some measure, as putting you again in remembrance, because of the grace that was given me of God. 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上帝所给我的恩典。
保罗在第14节称赞了读者们之后,进一步解释他为什么放胆写这封信。不过,他很谨慎、很有分寸地去指出他的胆量。他不是说 “boldly 放胆”,乃是说 “more boldly 更放胆”,意思不是说“比放胆更放胆”,不是这个意思 more than boldly,不是的;乃是 somewhat or rather boldly 稍放胆。他更说“在某一个程度上 in some measure”,中文翻译是“稍微的放胆”。这一切都指出保罗关心信徒们是否正确衡量他放胆的程度。原因是要他们记住,这里,保罗比较柔和是恰当的,因为他称赞他们有良善的知识。最重要的是要记得,保罗主要是为下一个从句和16节的事做辩护。(下面的从句跟16节是:特因上帝所给我的恩典,使我为外邦人做基督耶稣的仆役,做上帝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保罗能够放胆写下这些事,完全因为上帝所赐给他的恩典。这个是保罗的典型的做法。他从事他的传道事工,完全根据上帝给他的使命和上帝赐他的恩典(参考林前9:16;弗3:7-9)
第16节:That I should be a minister of Christ Jesus unto the Gentiles, ministering the gospel of God, that the offering up of the Gentiles might be made acceptable, being sanctified by the Holy Spirit. 使我为外邦人做基督耶稣的仆役,做上帝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
现在保罗告诉我们,第15节最后的从句所暗指的职分是什么。上帝赐了恩典给保罗,目的是他向外邦人做基督的仆人。保罗在前文已经多次提到这个职分(罗1:5;11:13;12:3)。但是在这节,有些特点是需要注意的,一共是4个特点:
(1)第一个特点:保罗他称自己为基督的仆人,所用的词汇包括不同的形式,往往是指敬拜方面的、神圣的职分(参考路1:23;徒13:2;罗15:27;林后9:12;腓2:17;来1:7;8:2,6;9:21;10:11)。我们必须记得这个意义,包括所联想到的含义。这符合下文所论到保罗的事工的特点,也为这个做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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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个特点:当保罗说他的事工的定义是服事上帝的福音,或者传 serve a minister 上帝的福音的时候,所用的词,新约圣经唯有这里出现,可以翻译成作为祭司。因此 Ministry of the Gospel传福音的事工,乃根据祭司献祭的模式。不可以认为福音本身就是要献上的祭,不是的。下一个从句明指这个祭物是什么。这里特别显出传福音的职分的尊严。执行使徒的职分的时候,所从事的祭司的工作和利未祭司所做的截然不同,也与基督为祭司的工作不同。
(3)第三个要注意的是,“向外邦人献上”这个表述,在新约圣经没有其他平衡的经文。但是有以赛亚书66:20作为平衡经文。以赛亚66章20节说: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列国中送回,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保罗可能从以赛亚书这段经文取得这个概念。上下文是指赐给列国的福分(赛66:18)。这个是使徒保罗从事祭司的工作所献上的供物或者祭物,就是那些回转归向基督的外邦人是献给上帝的一个圣洁的祭。我们再次看到,旧约利未祭司的模式与新约里仆人的祭司功能是没有关系的。
(4)第四件要注意的是,保罗继续讨论与祭司的侍奉有关的概念。现在他加上蒙悦纳(参考彼前2:5),供物若要蒙悦纳,必须符合圣洁这个条件,这里也是如此的。圣洁的状态是由圣灵所造成的。因此在蒙悦纳旁边,加上由圣灵成圣这个从句。保罗看自己作为祭司的功能,就是要传讲福音。福音借着圣灵大能生效,外邦人成为上帝悦纳的祭。这个是他所做的比较,解释他为什么放胆提醒读者们。他为罗马书做了辩护,提防有人因他的严厉而提出的控告。在这些方面,他说够了。
我们来到第15章的17、18和19节上。从第17节开始,先读英文:I have therefore my glorying in Christ Jesus in things pertaining to God. For I will not dare to speak of any things save that is except those which Christ wrought through me for the obedience of Gentiles by word and deed, in the power of signs and wonders, in 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
上一节所指出的结果就是外邦人成为上帝所悦纳的祭,和保罗为了这个目的靠上帝的恩典传讲福音,让保罗大有理由来夸耀。所以他现在说:“因此我有所夸的”。他所指的是夸耀的举动,因此暗指夸耀的根据。这就指向了15节下跟16节。不过保罗很谨慎的说:在基督耶稣里的。除了在主基督里,没有什么可夸的(参考林前1:29-31;林后10:17)。保罗在这里指出另外一个条件:他是在上帝的事情上有可夸的。而上帝的事,不可理解为他与上帝个人的关系。从上一节,特别下一节看,是指福音和上帝的国。保罗的夸耀完全不是自我中心的,他在夸耀上帝的恩典,这样的夸耀不可能太过分了。
18节证明在第17节保罗论到的,是福音借着他的传讲所得到的胜利(参考林后2:14)。因为在本节,他只敢讲基督透过他所成就的,这些是他敢讲的。保罗没有说“我借着基督所成就的事”,乃是“基督透过我所成就的事”,包括言语和作为。不过他敢夸耀的只是那些借着保罗自己,而不是透过别人所成就的就是了。C.K. Barrett 巴列特很扼要地这样总结:(i)若不是基督所做的,而是我做的,我不敢提。(ii)若不是基督借着我所做的,我也不敢提。言语和行为要与基督借着我一起理解,而不是与顺服连在一起。这样理解,很优美的见证:基督在祂天上荣耀所做的是言语跟行为的结合,而基督在地上的时候所做的也是一样的。这同时向我们证明保罗的言语行为背后是基督的大工和基督的权柄。
第19节上半节进一步指出基督借着保罗所成就的事。这显然是与第18节的言语行为连接的。可以这样理解:保罗指出基督借着保罗所做的事(18节)是如何成就的,基督是透过神迹奇事做成。不过比较妥当的理解是,进一步指出基督借保罗所做的有哪些事。我们甚至不需要把神迹奇事与第18节的行为等同。是,神迹奇事 signs and wonders 是举动、是行为,但是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属于这一类。有些解经家认为,能力这词是指从神迹奇事而来的能力。下文保罗提到圣灵的能力,肯定是指从圣灵而来的能力,更准确的说是圣灵所运行的能力。但是笔者这样的来提议并不离题。能力最重要的,是指借着神迹奇事显明的能力。
新约圣经提到神迹的时候,所用的三个标准的词汇是 powers、signs、wonders 能力、记号、奇事。这里只用了两个,就是能力和记号。能力上面所指出的原因,能力是与神迹奇事一起用的。记号 signs 和奇事不是指两类不同的事件来自于两个不同的层面,是指同样的事件。一个神迹同时是记号 signs,也是奇事。作为记号 sign,它指出当事人是谁,而且证明当事人是谁;奇事是强调事情的奇妙。从历史记载来看,(就是从使徒行传来看,)神迹在保罗事工似乎不是很显著。这节经文纠正这种的误解(参考林后12:12三个词汇同时出现;参考加3:5;同时参考来2:4)一般性的指使徒们的工作。“In 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靠圣灵的能力”,可能为前半节所提的能力做进一步的定义。因为神迹奇事的能力,不可以与圣灵的能力抽离的。但是保罗一般的教导没有这种狭窄的理解。根据保罗,圣灵的能力是指福音在各方面显出大有功效的能力。因此若与其他的经文比较,就看出保罗所指的是圣灵各方面的运行。因为圣灵这些的工作,保罗的事工有这样的成就,他有所夸的(林前2:4;帖前1:5,6;2:13)。保罗很典型的每次提到福音救人的大能的时候,都指出是靠着圣灵的。同样,他也很典型的在这方面,不会区别圣灵的工作和基督的工作的(参考罗8:9-11林后3:6,17,18)。
很值得注意的是16节到第19节上半节,保罗的教导围绕着三一真神的三个位格彼此的关系跟功能。这个说明保罗的思想是受到三位一体的教义深深的影响,特别在救赎计划上,每一个位格的特点和每一个位格的权利。保罗并没有刻意把三位一体放在他的讨论里,反之,他的意识完全由信靠三一真神所塑造,也以三一真神为导向,因此是情不自禁地以三位一体来表达(参考第30节,弗4:3-6)。
好,我们来到罗马书15:19b-21,19节下:So that from Jerusalem and round about even unto Illyricum I have fully preached the gospel of Christ. Yea, making it my aim so to preach the gospel, not where Christ was already named, that I might not build upon another man’s foundation;but as it is written, They shall see, to whom no tidings of him came, And they who have not heard shall understand.
到这里,保罗指出前文所论到的他自己的委身和恩赐所结的果子。他现在根据他身为向外邦人做基督的仆人,来说明他事工的范围。我们可能会预料,他会以叙利亚的安提阿作为他旅程的出发点(参考徒13:1-4)。但是当保罗他提到耶路撒冷的时候,不是指整个行程的起点,乃是指他宣教事工的东南方的极点。再者,当他提到他的事工的范围的时候,若不提到耶路撒冷是多么的奇怪,他也的确曾经在耶路撒冷传道(参考徒9:26-30)。而福音既然是从耶路撒冷传开的,他说“从耶路撒冷”,不但恰当,而且是必须的。
另一个极限是 Illyricum,是最西北的极点。伊利利谷是在亚得里亚海的东岸 Adriatic Sea 的东岸,相当于现代的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因此是在马其顿和希腊的亚该亚的西北,保罗在那边做过深层的事工。直转到伊利利谷 unto Illyricum 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能确定,是指保罗深入到这个区域,还是到达它的边界呢?他可能在使徒行传第20:1-2提到的旅程,在伊利利谷讲道;或者在哥林多的时候来过这个地方(徒18:1,18;20:3),我们不能确定。到达伊利利谷的边界就已经能够符合直到伊利利谷; round about Jerusalem在耶路撒冷的周围,不是指耶路撒冷附近的区域,没有证据证明保罗在耶路撒冷附近从事宣教事工,以致会这样表达。不仅如此,既然他在论到从耶路撒冷到伊利利谷在外邦人中的事工,假如把耶路撒冷周围限制于附近的区域,就不符合他在整个地区传道的概念了。他说他完全传了福音 fully preached the Gospel,意思就是说,保罗他成全了福音(西1:25),不是指他传讲的完备性(徒20:20,27),保罗执行了他的使命,在所指定的广泛的地区里,完成了他事工的计划。还有“完全传了福音”,也不是指在每个地方传了福音,在这个地区向每一个人传了福音,不是这个意思。他对使徒责任的观念是,必须要设立教会、建立了根基、有别人继续的建造林前3:7,10)。这样子根据他对自己的功能理解,接着他就说(23节)他在这些地区再没有什么地方了。
20节、21节保罗告诉我们他事工的政策,也澄清他的范围限制,并且在上一节所宣讲的很清楚的、深思熟虑的做法。保罗不在别人的根基上建造(参考林前3:10)。这指出我们应该怎么解释、怎么理解不在基督之名被称过的地方,意思不是说基督这名字很轻率地用过、听过,乃是基督的名是被承认、被相信(林前5:11;弗3:15;提后2:19),就是当根基已经被建立了,那时候的教会是存在的。保罗的政策,乃是不在这些的地点从事宣教事工。若认为保罗不会去探访一间由别人设立的教会、不会在那个地方、那种的教会从事任何什么的工作,就误解了这里的工作方针。保罗毕竟好几次探访了耶路撒冷的教会,在耶路撒冷曾经为福音做过见证。这次他很快就要启程,要去耶路撒冷,为要把马其顿跟亚该亚的捐款带去,并且建立外邦人的教会和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教会两者之间的相交。他决意要探访罗马,这些之间都没有矛盾。保罗在第20节的意思。
我们来读一读,从第19-20节: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伊利利谷,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20节:我立的志向,不在基督之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在第二节的意思是,他作为使徒的工作,是以设立教会为方向,并造就那些所设立的教会,而不是在别人所设立的教会上做建造。21节,(我们来读一读:21节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21节保罗引用了以赛亚书52:15,引文与希伯来文稍为不同,若移动一个字,就与希腊文翻译本一样了。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是指弥赛亚当他献上自己之后,那个普世性的效果。很明显的,应用在使徒保罗向外邦人的事工是恰当的。他乃是根据这个预言,来理解他怎么样从事基督仆人的工作。因此不仅符合上帝的计划,而且是这段经文所要求的。
好,我们来到罗马书第15章21节这段的结束。我们下一讲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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