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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慕理《罗马人书注释》卷1_53(罗8:28-29a)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Cherry姐妹_文字:兰月姐妹

罗马书第5到第8章第36讲。罗马书8:28-39。This is the third ground of encouragement这是鼓励在苦难中的上帝儿女的第三个理由。上帝的儿女是神呼召他们在地上要忍受苦难。这里的安慰和确据的意思就是,因为“万事都互相效力,叫他们得益处”。现在我们来逐节看慕理的注释。

罗马书8:28,慕理所用的翻译本:And we know that to them that love God all things work together for good, even to them that are called according to His purpose.和合本: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新译本:我们知道,为了爱上帝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蒙召的人的益处,万事都一同效力。

慕理说,他所用的英文翻译本 ARV 大概是正确的。就是说,ARV 在28节一开始的时候用了一个连接词,就是 “and还有、和”,而不是 but不是说“但是”。就是“还有我们晓得万事互相效力”,不是“但是我们晓得万事互相效力”。所以这个连接词的意思大概不是要与上面27节对立,乃是一个转折性的连接词。所以当保罗说“我们晓得we know”,他是在暗示他所宣称的真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To them that love God对那些爱上帝的人”,这里对“爱上帝的人”放在这个句子的重点、强调的位置。“爱上帝”是用来描述有这个确据的人,描述他们的性格。保罗这里描述他们主观的,就是心中的态度:他们是爱上帝的。(109页)

“爱上帝”是蒙上帝的恩惠、蒙上帝恩宠的人的最基本的标志,也是最高的标志。因此,这样来形容他们,就是说他们是爱神的人,是最能够把他们分别出来的most discriminating。“All things万事”不可以有什么限制,虽然毫无疑问的,保罗所想到的这个“万事”,虽然是万事,但是特别是指信徒们经历的事,特别是信徒们所经历的苦难和逆境。不过有些最优秀的解经家坚持,“互相效力”的意思不是“万事一起同工、互相合作、一起效力”,这是解经家的第一个观点,是“万事与信徒一同同工”,或者“万事与上帝一同同工”。

下面是慕理对这第一个观点的批判:他说,离开更自然的方法来理解,就是不用最自然的意思来理解,是不必的,而且是牵强的。最自然的意思就是说:根据上帝的计划,就是根据上帝良善的、涵盖万物万事的计划,万事一起同工、万事互相效力,为那些爱神的人带来益处。这个是第二观点,是最自然的,也就是我们中文翻译的意思。不过我们不可以认为“万事”本身,就是这些发生的事情本身,有什么功效efficacy、有什麼能力virtue, 请注意英文的virtue在这里不翻“美德”,翻“能力”。发生的事情,特别是苦难,这些“万事”本身没有什么能力一起工作、带来这些效果的,它也没有什么功效efficacy能带来益处。虽然保罗没有明说,但是这里最主要的意思就是说:根据上帝主权的爱和根据祂主权的智慧,上帝–祂使万事汇合起来,达到这个目标,就是使爱神的人得到益处。

再来一次:这个事情本身没有这个能力,是上帝大能的爱、大能的智慧,让万事汇合,一同效力,达到这个益处的目标。因为这些事情很多他们本身是邪恶的,比如说逼迫基督徒、判他们死刑等等,本身来说这些事情很多是邪恶的。但是上帝的智慧和恩典是那么奇妙,当这些事情整体地一起运行的时候,上帝使它们达成一个有益的效果。没有任何一个细节至终是为神的子民带来邪恶的后果的。

我再说一次:所有发生的事,特别是苦难,这些事情没有一点点细节,最后最后是为神的子民带来邪恶的后果的,至终它们的结局都是好的。“To them that are called according to purpose就是那些按照旨意被召的人”这个从句就再进一步说明拥有这个确据的人是谁。但是这里的不同说法,就是比上面那个“爱神的人”是另外一个说法,另外应该描述,是有它重要意义的。前者“爱神的人”是勾画出他们主观的、心中的态度;后者“按旨意被召”是指保罗说明是上帝的作为。一个是心中的态度,主观的;一个是上帝的工作,是客观的。

因此保罗用后者说出这个理由,就是保罗用“按上帝旨意被召”来说出一个理由:为什么“万事互相效力,带来益处”。保罗用“被上帝按照祂的旨意所召的”作为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万事互相效力。上帝呼召他们,这个上帝的作为保证了这个效果,就是万事必定带来益处。“被召call”就是有效的恩召effectual call(参考罗1:7;8:30)。上帝呼召的时候,上帝做这个有效的呼召的时候,就领这个人进入到与基督相交。换言之,进入到基督里,进入到与基督同得分(林前1:9),这个呼召一方面与上帝的预定不可分开,另一方面与信徒得荣耀也不可分开。(这个下面的第29、30节就马上讲到了。)

我们再来读一次第28节的下半:“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按祂的旨意被召”,“按旨意”毫无疑问,就是指上帝所预定的永恒计划。(有很多的经文:罗9:1;弗1:11“祂是按祂的旨意行万事的”;弗3:11;提后1:9我们来读提摩太后书1: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我们读新译本: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呼召我们,不是按照我们的行为,却是按照他自己的计划和恩典;这恩典是在万世以前,在基督耶稣里赐给了我们的,)

所以“按他的旨意被召”,什么旨意?就是上帝在万古之先、永世之先所预定的计划,或者说祂预定人的计划。这个最后引用的经文提摩太后书1:9就把这里“旨意”总结成了一个词“旨意”就扩大了它的意思:上帝救了我们,以圣洁的呼召呼召了我们,不是根据我们的行为,乃是根据祂的旨意和祂的恩典,就是万世之前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按照祂的旨意、祂的主权、祂的计划、按照祂的恩典。上帝的呼召有决定性的特质(determinant),也有有效性efficacy的特质,因为祂–上帝是根据祂永恒的计划赐人这个呼召的,赐下这个呼召的。所以万事是互相效力,为爱神的人带来益处,因为他们是被上帝呼召的;上帝按着祂的旨意呼召他们,祂的旨意就是永恒里上帝对他们的计划。

罗马书8:29,慕理所用的英文版本 ARV:For whom he foreknew, he also foreordained to be conformed to the image of his Son, that he might be the firstborn among many brethren.和合本: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新译本:因为上帝预先知道的人,他就预先命定他们和他儿子的形象一模一样,使他的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这里第29节就更详细地展示出第28节那个“按他旨意被召”的那个“旨意”所包含的因素。第29和第30节不单是展示出“旨意”的因素,也继续证实“万事互相效力,叫上帝呼召的人得益处”这个真理。不但是更详细展示因素,而且继续证实“万事互相效力”。毫无疑问,保罗在这里就为我们介绍了、使我们认识了上帝永恒的谕旨eternal counsel of God,特别是上帝对祂的子民的永恒的谕旨,也为我们勾画出了它的不同层面。

“Whom he foreknew祂预先所知道的”,祂所预知的foreknew,这里上帝的预知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是最让解经家意见分歧的问题之一。当然,“预知”这个词是有“预先知道”的意思的(徒26:5;彼后3:17)这是最自然的一个事实。因此,假如“预知”是用在上帝身上,就可以是指祂的“预见”,祂预先看见一切将要发生的事。这是第一个观点,很多解经家坚持这里的“预知”就是这个意思。

下面是慕理的批判:但是,“上帝所预知的人”是与其他的人有所区别的,是被分别出来的;他们既然是等于那些上帝预定要效法祂儿子模样的那些人,“祂所预知的人”这几个字,既然根据这个观点并不用在上帝的子民中做任何区分,因此解经家就提出各种的意见:上帝的子民究竟有什么区分?

再来一次:既然“上帝所预知的人”与别人是分别出来的,他们就是上帝预定要效法祂的儿子模样的人;这是第一个“既然”。第二个“既然”,根据这个观点,“祂所预知的人”并没有讲出上帝的子民跟别人有什么不同,因为“预知”这个字并没有把他们讲出来,因此就有解经家提出:究竟怎么区别上帝的子民呢?有什么因素呢?第二个观点,最普遍、最常见的意见就是:是上帝的子民是这样区别出来的,这里保罗的意思就是说,上帝预先知道人的信心,上帝预先知道谁会相信,祂就根据信心(by faith)预知他们;上帝根据人的信心预先知道他们。

根据这个观点(第二个观点),上帝预先看见人的信心,祂所预见的信心是祂预定人的条件。有的时候,有些解经家会认为,这个对“预知”的看法,可以减弱“无条件的拣选”这个教义,把它弄得弱一点、温和一点。因此,那些持这种“预知”观点的人,是带着教义性的动机的;乃是因为他们不喜欢无条件的拣选,或者想要把无条件的拣选说得没有那么强,带着这个教义的动机来说“预知就是指上帝预先知道人的信心,并且上帝根据祂预先知道人的信心来预定他们”。这是第二个观点。

慕理的批判:我们必须要强调,我们拒绝这个第二观点–动机不是因为“预定论”这个教义而来的。就算我们承认“预知”是指上帝预先知道人的信心,这样并不因此消除或者否认圣经里面上帝主权的预定的教义。

再来一次:就算这里的“预知”是指上帝预先知道人的信心,也不会消除圣经教导上帝主权的预定。谁有信心谁得救,因为,是的,上帝预先知道人的信心,祂预先知道一切要发生的事,这肯定是不争的事实。所以问题只不过是:上帝根据什么预先知道人的信心呢?祂的预知源自哪里呢?唯一符合圣经的答案是:上帝所预知的信心,就是祂亲自在人里面做成的信心(参考约3:3-8,人需要从水和灵重生,才能进天国;约6:44、65节:父神的吸引他们,他们才会来到耶稣那里来信靠祂;弗2:8: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于自己,不是出于行为;还有腓1:29;彼后1:2)。因此,上帝在永恒里所预知的人-他们的信心是因为上帝永恒的计划。

再来一次:上帝永恒里所预先知道的人的信心,都是因为祂永恒的预旨、祂永恒的计划。上帝预旨、上帝在永恒里就预定了在那些祂所预知会相信的人心里面,上帝永恒里就计划要在他们心里面产生信心的。因此,我们再回到这个“区分”的问题,就是那些上帝的子民究竟是怎样与别人不一样呢?答案是:上帝在人类中的区分,都是根据祂的拣选,祂在永恒里的拣选,祂单方面主权的拣选。祂拣选一些人会有信心,而且会得到信心的效果,就是因信称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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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应该只不过是:怎么解释这段经文。这里是慕理对这个第二个观点的批判的结论:根据解经法,我们必须拒绝“预知是指上帝预先知道人的信心”这个观点。

好,现在来到第三个观点。慕理说,我们必须观察经文所说的是“whom he foreknew祂所预知的人”,whom 那些人是动词所指的客体(object),上帝预知这些人,没有另外加上什么附带的条件的。当然这个意思就是:除非有很强的理由,不然的话,“whom he foreknew祂所预知的人”这几个字本身就已经包含了保罗所预设的区分。

再来一次:“祂所预知的人”这几个字就已经包含着上帝怎么把这些人分别出来的。假如保罗心里面在“预知”之上还要另加什么因素,他只要说就是了。他既然什么都没有说,我们就必须要问:他所用的词汇“预知”是否已经表达了他要暗示的区分呢?从经文的用词法我们得到答案:是的。“上帝预知人”,这个就已经解决了这些人是怎么不同。

虽然新约圣经不常用“预知”这个字,但是我们没有借口完全不理会圣经里面“知道”这个字多次出现的意思是什么。“预知”很简单,就是“预先”加上“知道”;而圣经多处经文说“知道”,这个“知道”或者“晓得”“认识”(know)这个意义是非常丰富的,是与“爱”同义词,就是“放在心上、特别关注、特别喜悦”一个人用温馨的情感去爱、去付出行动这样的知道、这样的认识。

我们来看一些经文。创18:19,更早的是创世记第四章:“亚当知道夏娃,结果该隐就出生了”,这个“知道”是这样用的。创18:19节:“我拣选了他”,和合本作“我眷顾他”,是要他吩咐子孙和他的家属遵行我耶和华的道、秉行公义等等。“我眷顾他,我拣选了他”,就是“我认识他”,原文是“我认识他”。

出埃及记第2:25节:“神看顾以色列人,也知道他们的苦情。”新译本:“神看顾以色列人,也关注他们。”关心他们,特别放在心上。

诗篇1:6,有灵修读经我们都会背的:“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新译本:“耶和华看顾义人的道路。”

诗篇144:3:“耶和华啊,人算什么,你竟认识他?世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新译本:“耶和华啊,人算什么,你竟关怀他?”“认识他”就是“关怀他”的意思。

耶利米书1:4-5:耶利米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新译本:“我使你在母腹中成形以先,就认识你;你还未出母胎,我已把你分别为圣。”

阿摩司书3:2:“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新译本:“地上万族中,我只拣选了你们。”

何西阿书13:5:“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新译本:“我曾在旷野、在干旱之地认识你。”这个“认识”就有“眷顾”的意思在里面,很明显的。

马太福音7:23–这里耶稣说:到了那天有人说“我奉你的名传道行神迹的”……第二十三节:“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新译本也是“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就是“我不认你们,我不把你们当作是重要的、是我所认识的”。

哥林多前书8:3:“若有人爱上帝,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这个“知道”不光是头脑知道,就是上帝所爱的、所认的。

加拉太书4:9:“现在你们既然认识上帝,更可说是被上帝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上帝所认识,你们也认识祂,这个认识当然就不光是头脑的知识。

提摩太后书2:19节:“然而,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新译本:“主认识属于祂的人。”这个“认识”的意思是很丰富的。

约翰一书3:1:“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祂。”这个“认识”是指“相信、进入到与祂的关系里面”。

所以“知道、认识”这个字的意义很丰富的。从创世记第四章开始,这个夫妻同房生孩子就是用“认识”这个字。“认识”这个字是用来表达“爱”的。

“知道”这方面的意思就是“认知、知道、爱、关心、关注”,没有理由不用在这些节文里。罗马书11:2也是如此,这里的字句的构造是同样的,或者说在那里那个字句的构造是一样的;拣选的意义是很明显的。所以“知道、认识”是带着拣选和爱的意思的。

当我们体会到这个意思的时候,就没有理由再加上什么条件。“祂所预知的人”本身就已经足够表达保罗要做的这个区分。意思就是说,上帝把他们放在心上,上帝在永恒里特别亲爱、喜悦他们(with distinguishing affection),就等于说“祂所预先爱的人”。“预知”就是“预爱”。不但如此,这个第三个观点这样解释,是符合整个系列里面每一个环节的有效性和决定性。这在每一个环节都很清楚的,预定人的是上帝,呼召这些人的是上帝,称这些人为义的是上帝,使人得荣耀的是上帝。

再来一次批判第二个观点:“预先知道是指预见人的信心”就不符合在这些其他的情况之下,由上帝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为。就是说“预先知道”是指“预见人的信心”的话,就不符合上帝在预定、呼召、称义、使人得荣耀这种上帝所主导的作为的决定性。而“预知”假如是指“预先看到人的信心”,就太过缺乏主动性,不符合上帝的独作性 monergism,上帝单方面行事的这个事实。

这里保罗特别地强调上帝的独作性,divine monergism,上帝不是预先看到人类中有什么区别,所以就预定某些人;不是的。上帝的预知是“使这些区别存在”,是做成、造成这些区别。上帝的预知、预见不是承认这个区别是存在的,不是。上帝的预知就决定了这个区别存在。这里所讲的“预知”是祂的主权的爱,是上帝设立人类之间有所区别的爱。“祂也预先命定”foreordained,祂预定、预先命定他们……这个“命定、预定”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下次继续来讲,我们休息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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