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慕理《罗马人书注释》卷1_32(罗6:1-4)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Cherry姐妹_文字:兰月姐妹
罗马书的5-8章第十五讲,第六章1-4节: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马书 6:1-4 和合本)
慕理的英文翻译:1 What shall we say then? Shall we continue in sin, that grace may abound? 2 God forbid. We who died to sin, how shall we any longer live therein? 3 Or are ye ignorant that all we who were baptized into Christ Jesus were baptized into his death? 4 We were buried therefore with him through baptism into death,:that like as Christ was raised from the dead through the glory of the Father, so we also might walk in newness of life.
很明显的,在第六章一开始的时候,保罗的教导从一个阶段转到另外一个阶段。第5章12-21节,保罗对于称义的论证已经达到一个高峰、一个结论。因为祂设立了亚当与基督的平衡性,根据这个平衡性,保罗对照出恩典之显多、恩典大能有效、恩典作王、以掌王权的形式运作。
保罗所展示的这个比较和对照,是这段经文的主要构想,就是第5章12-21节:两个必然的组合,一个是亚当的罪所引进的组合:罪、定罪和死;另外一方面是因基督中保大工所实现的,也就是上帝的恩典所流出的:义、称义和生命。我们必须根据这个比较和这个对照,来理解上帝是如何处理人类的。保罗已经把罗马书的主要的论点,就是称义带到高潮的结论了。现在保罗要展示出:福音就是上帝救人的大能的其祂的因素。
总的来说,第6章讨论了成圣 sanctification,正如前几章讨论了称义。但是我们不可以认为,因为这里有一个主题上的转移,就意味着成圣和称义可以分开。成圣是根据称义的,是与称义不可分开的。无论是在事实上,或者在两者的意义上,成圣都不可与称义分开的。这里可以从两件事实明显的看出:保罗在下面几章多次的重复提到称义;成圣,正如称义一样,成圣的有效性,是源自基督的死和基督的复活;源自基督的死的大能效果和基督的复活的大能。基督作中保的大工,在称义上总是显著的;现在同样的,基督作中保的大工,在成圣上也必然是显著的。
第5章和第6章是如何的紧密连接呢?可以从称义和成圣的密切关系,和第5和第6章没有突然的转变,这两件事可以看出。转变不是突然的。第6章一开始提出的问题,是来自第5章结束的时候的重点。这个问题是:假如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加的显多;假如罪的显多显出恩典的荣光;假如摩西律法从旁进入,是要叫过犯增多,那么在逻辑上的推论似乎是:那么让我们更多的去犯罪,好叫恩典显多、这样的上帝得到祂的荣耀。
一方面,这个是反律法主义者 Antinomianism 对恩典论的扭曲;另外方面,也是律法主义 legalism 反对唯独靠恩典、不靠行为、因信称义,他们的反对理由。反律法主义和律法主义,都会为保罗的福音做一个扭曲、一个错误的推论的。保罗在第6章回应反律法主义的扭曲,同时也回答了律法主义的反对理由。借此,保罗发挥了基督的死和基督复活的含义。
我们现在来看1-4节的经文。首先罗马书第6章第1节到第2节。现在来读新译本:这样,我们可以说甚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吗?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
保罗把这个逻辑上的推论,用一个问题来说出,然后用祂的典型的说法,指出这个推论是如何的可憎。保罗在第2节指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为什么必须是一个肯定的“不”、口中的“否”。保罗指出的原因不是用详细的论证,而是用提出一个问题来回答,来显明这个推论在本质上的矛盾,而诚然是荒谬的:我们向罪已经死了的人,怎能仍然在罪中活着呢?(第2节)。
本节第2节开始时候用的代名词,是指性质:we who我们就是属于这一类人的人们,或者我们任何人若是…所以这个 relative pronoun 这个针对的代名词,是指这类人的性质。这个代名词在这里用法是恰当的,因为它指出一个特定的性质,或者是关系:我们是属于这类人的,也就是说,我们是已经向罪死的这一类的人。第2节第一个从句放在前面,是为了强调这方面的考虑: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这一点本身,就回答了上节所提到的错误的推论。我们若已经向罪死了,怎能仍然在罪中活呢?死和生不可能同时存在的。我们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对同一件事,又是死的、也是活着的。
我们必须在诠释第6章一开始就要强调向罪已经死了这个事实,是保罗思想里面最基本的前提。这个是信徒的身份:祂已经向罪死了。
我这里打一个叉。我在初中时期,开始听一些凯锡克神学的培灵讲道,他们会讲罗马书第6章1到4节,他们说:所以咯,基督徒你要胜过罪、要达到属灵高原、你要死、要死、要向罪死。他们把罗马书第6章第1到第4节,说成我们必须做的事,而不是基督已经成就的事实。话说回来,罗马书第6章12节下半章有讲我们该做什么事的。但是,罗马书1、2、3、4节是讲已然的事实,不是应然的责任。严格来说,我们不应该翻译“我们这些向罪是死的人”,“we that are dead to sin”(英王钦定本)。是的。已经死了的人是死的, dead。但这里所用的时态,是指一个过去的一次过的行动。任何翻译成为一个现今的状态,就不能充分表达原本的思想。不是在讲“我们是一个死了的人、死的人”,不是。是“我们那些已经一次过死了的人”。
保罗这里的意思是:那个与罪的一次过的断绝、坚定的断绝,就设立了信徒的身份。我再讲一次:信徒的身份,是借着那个与罪的一次过、坚定的断绝所设立的。因此一个信徒不能活在罪中。人若在罪中活,就不是一个信徒。我们假如看罪是一个范围的话,那么信徒就不再活在那个范围里面了。正如在今生的世界,一个人若死了,就不再在这里了。(我们看诗篇的一句话:诗篇37篇第36节,有人从那里经过,不料,祂没有了;我也寻找祂,却寻不着。)
同样的,在罪的范围,信徒不再在这个范围里面了。祂已经向罪死了。假如我们若不体会到这个前提这个 premise,那我们对第6章的理解会扭曲。下文的论证是根据这个事实做前提的,是对这个前提的发挥,信徒已经一次过向罪死了,已经被转移到另一个范围里面了。
罗马书第6章第3节: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新译本: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慕理的翻译:Or are ye ignorant that all we who were baptized into Christ Jesus were baptized into his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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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节,保罗为这个前提,就是信徒已经向罪死了,作出解释和作出辩护,解释 explicate、辩护 vindicate。很明显的,这个绝对性的宣称信徒向罪已经死了需要辩护证实,也需要解释。就是一个信徒是如何向罪死的?这死有什么含义?它被转移到怎么样的一个另一个生命的范围里呢?
保罗用洗礼的意义,来为这个前提做解释和辩护:“你岂不知道,所有受洗进入到基督耶稣里的人,都是受洗进入到祂的死吗?”(第3节的直译)。保罗诉诸一个信徒所知道的真理。洗礼是牵涉到一个认同 identification。就算我们认为保罗在这里在责备祂的读者们没有看到、没有体会到洗礼的含义,保罗的用意仍然没有改变。很清楚的,保罗从洗礼提出一个论证,用这个论证来指出:信徒已经向罪死了 the believer died to sin。而洗礼则象征着信徒与基督联合、信徒与基督在基督的死上联合,或者说信徒与基督的死的认同。
我们必须做几方面的观察。
(1)第一方面的观察:保罗诉诸洗礼,这证明罗马书的读者们知道,洗礼在基督徒信仰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洗礼是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作为基督身体的成员的记号 sign 和印记 seal:sign and seal 记号和印记。保罗假设,罗马的信徒们并没有怀疑,这个作为他们的地位的印证的必须性和特权;洗礼作为记号和印记是必须的、是信徒的特权。这个就标志着:洗礼是基督教会的一个记号,这个是无需辩论的一个信念。
(2)第二方面的观察:Baptism into Christ Jesus——受洗进入,或者归入基督耶稣的意思就是:受洗进入到与基督联合 baptism into union with Christ。因为(哥林多前书10章第2节)受洗进入到、归入摩西,就是受洗成为摩西的门徒,或者受洗进入到做摩西门徒的身份里,或者受洗进入摩西的体制、得享这个体制里的特权。(哥林多前书第1章13节)受洗归入保罗的名下,就等于受洗成为保罗的门徒,这个是保罗极力拒绝的想法。而(马太福音28章19节)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受洗,就是说:受洗进入到与上帝三位格的交通、相交。因此受洗归入基督,就等于与祂联合,能够享受祂身为基督耶稣所体现的、所包含的特权。
(3)第三方面的观察:洗礼若象征着与基督联合,那它的意思肯定是与基督所是的一切、和祂作为中保大工所有的不同的阶段联合。(我在这里打一个插。90年代我认识 Dr. Samuel Rowen,一位宣教教授和宣教领袖。祂告诉我,祂的女儿,当时跟威斯敏斯特的简和培博士读宣教学,写了一篇的论文,讲门徒训练、门徒的成长。这位 Rowen 女士,认为基督的每个阶段:诞生、成长、公开传道、受苦、受死、埋葬、复活、升天——每一个阶段,都可以作为门徒训练的模式。就不像今天在很多圈子里面,只是用耶稣基督三年在地上的传道事工,特别是花最多时间在三个门徒身上、然后12个、然后70个等等;这个是一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可以为门徒训练带来启迪的。因为我们是与基督的一切所是的和祂作为中保的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联合的。我们一想到耶稣基督,不可能与祂的工作分开;反之亦然,想到基督的工作,不可以不同时想到基督祂自己。)
同样的,基督所成就的救赎大工里,其中一个阶段,也不可能与其祂的阶段分割来考虑。因此,洗礼所象征的与基督联合 union with Christ,意思就是说:在祂的死上与祂联合。所有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都受洗归入祂的死,就是这个意思。受洗归入基督,必然带来这个含义:归入祂的死。这就是保罗证实祂的前提的方法,就是保罗怎么样为这个前提做辩护。祂借着带出洗礼的含义,洗礼是罗马的信徒们看为宝贵的,带出洗礼含义,来为信徒已经向罪死了这个事实做辩护。因为洗礼的意思,假如是在基督的死上与祂联合,那么信徒们在基督的死上,就已经与基督一同死了。这不仅仅是为保罗的前提提出辩护或者证实,这也是澄清了信徒已经向罪死了这概念的意思。不但是辩护,也是解释。可是这里仅仅是澄清或者解释的第一步,更完整的解释要靠下面几节经文的。
(4)最后第四方面的观察:我们不可认为,保罗相信人是靠洗礼得救的 sacerdotalism。祂不是一个圣礼主义者,这不是保罗对洗礼的有效性的观点。保罗在诉诸洗礼的时候,只带出洗礼作为记号和印证的意义,来证实、来辩护祂的前提:这前提就是信徒已经向罪死了。这样做就够了,不必牵涉到靠洗礼得救的观点 sacerdotalism 圣礼主义。我们绝对可以认为保罗的洗礼观是福音派的:是靠恩典得救,不是靠洗礼得救。而保罗的洗礼观具体是什么,要从其祂经文来看。
顺便一提,我们在另外一门课程,指定的阅读是《救恩计划》 The Plan of Salvation,B.B. Warfield 写的一本小小的经典的著作。三年前台北改革宗出版社出版了,里面有讲圣礼主义和福音主义的不同。
罗马书第6章第4节。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慕理的英文翻译:We were buried therefore with him through baptism into death: that like as Christ was raised from the dead through the glory of the Father, so we also might walk in newness of life.
第4节提出前文的后果:因此我们借着洗礼,与祂一同埋葬归入祂的死。这里推论的先后次序,似乎是我们若在基督的死上与祂联合,我们就已经与祂一同埋葬的。基督的死和祂的埋葬是不可分开的,因此那些在基督的死上和祂联合的人,他们的死和他们的埋葬,也必然是不可分开的。保罗特别论到与基督联合的两个层面:就是在祂里面与祂一同死、在祂里面与祂一同埋葬,提到这两个层次有两个目的。这个层面在死和埋葬上与基督联合,强调与基督的死的联合,是一个完全的联合 complete identification–因为耶稣被埋葬是祂的死的真实性、祂真正死了的证据–为下半节要讲的做了一个预备,下半节要讲的就是在复活上与祂联合。埋葬就是证明死是真正的死,为从死里复活赋予了意义。
把进入死 “into death” 和“我们与祂一同埋葬”连起来,是可能的。“into death 死,我们与祂一同埋葬,进入死,意思就是我们埋葬进入死。死强化了埋葬的意思,或者埋葬证实了死,不过比较自然的做法是把“进入死 into death” 或者“归入死”,与“洗礼和受洗”连起来。因此要这样翻译: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这样与祂一同埋葬。这恰恰就是前面一个从句:我们受洗归入死的意思。保罗在这里的重复不是多余的,因为保罗在第4节所说出的是:我们既然受洗归入耶稣的死,我们也受洗与祂一同埋葬。埋葬强调上述两点:死强化了埋葬的意思,或者埋葬证实了死。
第4节下半节,就说出我们与基督埋葬的目的:就正如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也应当在生命的新样式中行事为人:in newness of life,保罗的思路必然转到向罪死之后的生命的新样 newness of life。
为了两个原因:向罪死并不足够描述信徒的身份,这是保罗的论证的基本的前提。向罪死只不过是生命的先决条件,生命是恩典的最终的结果(参考罗马书第5章15、17、18、21节)。第二个原因,而且洗礼既然象征着与基督联合(第6章第3节),它必然也表示与基督在祂的复活上的联合,因而与基督在祂的复活生命上联合。复活与基督复活联合,基督现在有一个复活的生命,与基督复活生命联合。这就解释了与基督埋葬的目的:除非我们与基督的死有份,不然不能与祂的复活生命有份。而死是由埋葬加以证实的。
这里目的从句说出了目的,并且透过比较的方式,来表达信徒所进入的生命的样式,新生命与基督复活做了比较。可是这里不仅仅是比较而已。基督从死里复活了,而信徒的复活,既然是与基督的复活做比较,必然的结果就是:信徒们是在生命的新样、在新生命中,正如基督从死里复活是确确实实的,同样我们在新生命中的生活,也是那么的确确实实的。
第5节证实了这个平衡所暗示的确实性。因为第5节和第4节亲密相连,第5节证实了或者是肯定了第4节。第5跟第4节是密切关有关系的。(我们先读第5节: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第4节: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保罗说基督“借着父的荣耀”复活了。早在第4章第25节,保罗已经说过:圣父是使基督复活的那位 active agent,祂是使基督复活的当事人。但这里保罗的表述是独特的。可能荣耀是指基督在荣耀中从死里复活。但是比较符合保罗的用词法是:基督借着这个荣耀 through the glory 复活。上帝的荣耀,是祂的威严,祂所有属性的总和。只要这个是父的荣耀的意思,那么 父的威严是荣耀和完全全部都在基督复活中运行。若是如此,这是新约圣经中最重要的表述:说出父使基督复活这个作为,有着救赎性的意义、有着证实性的意义、有着启示性的意义。父全部的荣耀都在祂的儿子的复活中彰显了。但是也有可能,保罗在这里想到的是父的大能。若是如此,这里所强调的是祂的无所不能。无论如何,保罗用荣耀一词,是要显出父是 agent–是当事者,和祂所要证实的是什么。
下面就来到 newness of life 生命的新样。我们就停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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