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慕理《罗马人书注释》卷1_40(罗7:5-8)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Cherry姐妹_文字:兰月姐妹
罗马书第五到第八章第二十三讲。我们讲到罗马书7:5了。第五节是说: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我们来到罪的情欲,或者说恶欲,这个新译本是说罪恶的情欲。英文我来读一下慕理的翻译:For when we were in the flesh, the sinful passions 更加字意的翻译是passions of sins, 罪的情欲,罪是复数的,翻译成有罪的、罪恶的情欲,是什么意思呢?第一个观点就是那些导致犯罪的情欲,这个情欲是用犯罪、罪行表达出来的,它用犯罪表达出来,它导致人犯罪。第二是那个情欲本身是 sinful、是有罪的、是邪恶的。第二观点,慕理说,这样来理解也不是没有道理。总之这些罪恶的情欲是借着律法而来的。在第八节、第11节、第13节就解释给我们听了。
我再讲一次: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在我们肢体里发动(第五节,新译本:罪恶的情欲借着律法在我们肢体里发动,结出死亡的果子。)这些有罪的、罪恶的情欲是借着律法的。
慕理说第八、第十一、第十三节。但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在我里面发动各样的贪心,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11节:因为罪借着诫命把握着机会来欺骗我,并且杀了我。和合本: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第13节: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就是诫命)叫我死,就显得真是罪,叫罪因这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我来读第9节下半节:诫命来到,罪活了,我就死了。新译本也是一样的:诫命一来,罪就活了,我就死了。你看啊,他这里说这个罪恶的情欲发动出来是借着律法,那律法是圣洁的、从神而来的、从圣灵而来的。但是律法来,罪,或者这个罪的情欲就活起来、就发动,结果就是我去犯一些罪行,换言之,我就死了,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嘛。诫命来到,罪或者恶欲发动,我就犯罪,死了。
他把这三件事浓缩的说:我们是明知故犯的,律法来,会刺激这个犯罪的情欲,结果我们就服从这个情欲、这个另一个律,我们就犯罪,就死了。
好,我们回到这个慕理的注释)他说这些有罪的情欲是借律法而来的 which were through the law,这个关系从句不是限制性的。保罗不是区别出一些借着律法而来的情欲,另外有一种不是借着律法而来的情欲,不是。这些有罪的情欲在我们的肢体里工作、发动,结出果子来,就是我们继续犯罪,结果结局就是死。这个与结出果子来归荣耀给上帝(第四节)是相对照的。死在这里被位格化了,罪在这里是被描述为一个主人 a master,我们把果子献给它,也就是说我们服事这个罪,或者死这个主人。(而对罪的理解参考6:21,23),也就是说包括从现在到永死,我们不是这个死这股的势力。所以保罗有的时候说我们不是罪,有的时候说我们不是死。
我再读第五节: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而发动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结成死亡的果子。
好了,现在我们到第六节了: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圣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但是现在,但我们…新译本:但现在,新译本把现在翻译出来了。这个“但现在”是与当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是相对照的。我们已经从律法中被释放出来了,因为我们已经向从前的捆绑死了。但现在我们已经释放了。所以最后一个从句指出,我们是如何从罪恶被释放出来的,是借着我们向律法死了。中文是,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这个向律法的死是借着基督的死和我们在基督的死上与祂联合。
再来一次:耶稣基督死了,祂满足律法的要求,也为属祂的人承担了犯律法的惩罚,耶稣基督死了。我们在基督里与祂同死,因此我们向律法死了。第四节是说明这件事情的: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ARV 就是慕理所用的翻译版本这样翻译第六节的下半:好叫我们服事…,中文也是“叫我们服事主”;新译本:好让我们用等等服事。这里有一点点的含糊。
第一个学者的观点是:好叫,或者让我们可能是指目的,但是希腊文很明显的暗示着结果而不是目的。结果是我们用圣灵的新样来服事主。所以保罗这里的意思他的思想是我们已经死了、以前捆绑我们的那个我们向他死了,结果是现在我们在圣灵的新样里。不是灵的新样,是与仪文的,或者是字句的旧样相对照的。这个不是所谓字句和灵的对照,就好像 letter of the law 律法的字面字句和律法的精义的对照,不是的。这里也不是字意的律法和灵意的律法的对照,不是的。灵的新样 newness of the spirit 是指圣灵,这个新样是圣灵所做成的。
所以按照原文的文法语法,这个新样就是圣灵 this newness consists in the Holy Spirit。仪文的旧样是指律法,律法被称为仪文因为它是写下来的,写下来的可能是指两块石版十诫,也可能指写在圣经里的律法,就是整本旧约圣经的律法这个事实。律法被写下来,这个被描述为旧样,这个旧样就是 律法。这个不单从上下文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因为上下文保罗在讲律法是无能释放我们的,律法更加证实我们是罪的奴仆。所以不单单是上下文告诉我们这个旧样是指律法。
另外就是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6节那边 letter and spirit 字句和灵,很不幸的中文翻成经义和灵,那里的对照是律法和福音。当保罗说字句叫人死,杀了人,灵叫人活,仪文这个字句从上下文来看就是那刻在石板上的摩西传递的,灵就是主的灵(参考哥林多后书3:17节)。所以保罗的意思是信徒既然向律法死了、既然从律法被释放出来了,就不再在律法所导致的奴役中去服事、不再面对律法的定罪了等等,而在自由的新样里面,圣灵是这个新样的来源。
我在这里多加一句,这个律法被写下来、刻在石板上,最后有39卷的旧约圣经,这个字句不等于不是一个永活的神立约的时候所颁布的诫命。
我再说一次,很多时候我们把字句完全把它贬义化、不好的我们要的是灵。但是在旧约时期,新约也是一样,上帝的美意、我们那位永活的三一真神的美意,乃是要来与祂的子民相遇,和他们立约,拯救他们;然后把祂要告诉祂子民的旨意写下来。所以写下来的圣经一点都不缺乏活力,它是写下来的,没有错。既然是写下来,它有一个功能,就是定人的罪。所以第六节说,我们既然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我们不再受它的控告等等,现在就脱离了律法、脱离它的权势,不是说我们不用遵循律法的意思,脱离它的意思是脱离它的辖制,叫我们要按照圣灵的新样、不按照仪文的旧样来服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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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7:7-13节,我们先来读一次: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就是律法)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
我们先来看第七节。我们先读慕理的第七节的翻译:What shall we say then? Is the law sin? God forbid. Howbeit, I had not known sin except through the law: for I had not known coveting except the law had said, Thou shalt not covet. 这样我们可以说些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因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保罗花了很长的篇幅(就是第6章14节、第7章1-6节)来阐述律法无能使人从罪中释放,律法使我们在罪中的奴役加重,而且证实这个奴役,律法与恩典的对立。保罗并且为恩典做了一个绪论、一个介绍,恩典保证律法不在我们身上作王。讲了这么多,律法不能够释放我们脱离罪,律法使我们在罪中的作奴仆的事实加重,律法与恩典对立,而且恩典保证律法不再在我们身上作王。那么律法是不是贬义的呢?律法本身是不是恶的呢?(第23页)所以保罗提出一个问题(第七节):这样我们该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答案是保罗典型的否定的答案:愿神禁止,也就是断乎不是。
接下来几节的经文保罗对律法做了评估,分析律法的功能,说出他自己的经验。那么这里保罗所描绘的经历是哪一段的时期呢?我们在诠释段经文的结尾部分会讨论的,这样对我们比较有益处。Is the law sin?律法是罪吗?罪这个字最字面的意思就是有罪 sinful,律法是有罪的吗?是邪恶的吗?只是这样的说法“律法是罪吗?”就加强了这个概念,就等于在问律法是完全的恶的吗?E. H. Gifford纪霍德这个解经家说:律法是发动罪的这个 occasion 这个机会、这个场合。这个罪是律法的本质吗?
ARV 翻译第7节这样翻译:不过我不承认是罪,除了透过律法 howbeit I have not known sin except through the law。这个是第一个观点,这种的译法是根据一种理解,就是这半句是有限制性的、减轻了否定的绝对性。慕理做出一个对这个第一种的观点的批判,反对这个观点的理由是这个与其他结构类似的平行经文不符合,(不符合罗马书3:31;17:3;11:11)。
第二个观点,所以这里的意思是:反之,就是不是的 on the contrary,就是说“律法是罪吗?”不是的!反之,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我就不晓得罪、我就不认识罪,直至有律法。保罗在这里所指的是律法教人知罪这个原则(罗3:20),他自己的经验证实这个原则的。知罪,知道不仅仅是理论上知道罪的本质和罪的事实,乃是在实际上、在经验上扎心知罪、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人。律法叫保罗扎心,知道自己的罪和污秽。所以保罗说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道何为贪心 。这个怎么联系前文呢?这个与前文的联系指出在保罗经验中,这就是律法打动他的心、揭露他的污秽的方法。
再来一次,律法就是用这个方法来打动他的心、揭露他的污秽。诫命可以具体代表律法,律法在我们意识里叫我们扎心知罪的工作,集中在用个别的诫命来揭露我们对罪性的个别的层面,我们对罪性的个别层面是针对这些诫命,换言之违反这些诫命的。
我用个比喻来解释这段话什么意思:各位弟兄姐妹,我郑重推荐各位读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诫命十诫的部分,你就知道什么是罪,每一条诫命吩咐什么、禁止什么。所以十条诫律一条一条的揭露我们违背神的十种或者二十种不同的层面。十诫第一条所吩咐的我们没有去做、禁止的我们去做;每一条有吩咐跟禁止,我们都犯了。
律法首先透过第10条诫命在保罗心里唤醒他,叫他扎心知罪。显然保罗自己是最不怀疑自己会贪心的,这却是最先揭露出来的罪。保罗诉诸第十条诫律,这指出保罗在这段经文里的律法是指什么,就是指诫命,就是以十诫显出的律法。人特别是透过这些命令知罪的。
我在这里做一个应用:所以我们传福音、初信栽培,都必须讲解律法。最方便的参考资料就是小要理问答加上大要理问答。我们假如不好好研究十条诫命吩咐什么、禁止什么,我们就大体上不会体会到我们的罪具体的是怎么表达出来;就是我们对上帝的背叛是怎么表达出来的。而不知道我们针对十诫是怎么犯罪,我们的悔改认罪肯定就显得笼统。我们传福音、领人归主,那个归主的祷告就一定显得笼统,甚至乎没有悔改。有一本全世界最有名的福音单张,它没有悔改的,它说:神啊,感谢你,谢谢耶稣为我的罪死。没有说:神啊,我是罪人,我现在承认我干犯你的律法,我求耶稣进到我的心里面。所以不止一份,但至少一份单张领人归主的那个祷告是没有认罪的。律法不重要,律法在教会、在神学院不重要的话,悔改就笼统,甚至乎不存在。不悔改怎么叫做信耶稣啊?所以保罗用他自己的经验说第十条诫命就指出他贪心。
罗马书7: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罗马书 7:8 和合本)
好,我这里先停一下,我介绍一下:在罗马书三、四、五章讲罪的时候是讲罪性、罪孽、罪名、罪的惩罚,这个是重点。第六第七章首先罪是一个权势,现在来到这里,罪是一股的势力。
第八节保罗在这里描述他认识到贪念在心里活动的过程:finding occasion or taking occasion,究竟这个罪是找到机会还是抓住机会,哪一种的翻译法更好呢?很难确定。假如说是找到机会,罪找到机会,就指出一种情况存在,罪利用了他。假如说是抓住机会的话,就表达出罪本身更主动的采取行动。比较可能的是后者,就是罪抓住机会。因为这段经文里面,罪这股势力是主动的,抓住机会更加符合这里描述的罪它的性质。接着诫命透过诫命是与发动一起来看的,罪是借着诫命发动的。罪(第13节)通过那个良善的做成死,换言之,透过律法叫人死。罪是透过这个方法来发动各样的贪念。
第八节最后一个从句澄清了、证实了前面所说的,就是没有律法罪是死的。这里希伯来文是没有动词的,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第八节中间说:罪借着诫命叫诸般的欲望贪心在我里面发动,翻译者加了“是 is ”这个现在时态,这样一来,保罗的意思是指出一个一般性的原则:but sin, finding occasion, wrought in me through the commandment all manner of coveting: for apart from the law sin is dead. 这样翻译是正确的吗?慕理说值得怀疑,应该说在当时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保罗在形容他的经验,他的经验的确有一点代表性。在这样这里的从句说出这种经验的共同特点,保罗在这里描述它、分析它。但是我们不可以假设保罗这里就讨论他在其他经文的其他原则: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4章15节;5章13节)。不是在讨论那个。在这里正如在第八节一样保罗不是在讲罪的不存在,乃是在讲罪是存在的,却是死的。
再来一次,没有律法罪是死的,保罗所指的是罪没有发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死的,与罪活过来是相对照的,下文他就会提到了。所以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是比较恰当的翻译。正确的理解是在心理和意识层次上的事实,就是律法不来,我这边是好像在冬眠的。现在我们可以明白整节的意思了:在这个过程之前,保罗里面的罪的原则、罪的动力是没有发动的。然后不可贪心这个诫命进到保罗的意识里,带着能力权柄打动了保罗的心,那时候罪被唤醒了、发动了,不再是死的。罪抓住了这个机会挑起各样的贪念,罪这样做是透过诫命这个工具,这个罪的动力被唤醒了。透过诫命,罪成为各样的情欲,是违背诫命的情欲。下文保罗会进一步分析这个过程,描述这个过程。
我们再读一次这几节经文第七节,我们来读新译本:这样,我们可以说甚么呢?难道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不过,如果不是借着律法,我就不知道甚么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心”,我就不知道甚么是贪心。但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在我里面发动各样的贪心,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在没有律法的时候,我是活的;但诫命一来,罪就活了,我就死了。
好,我们暂时就停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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