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论 基督的位格第二十讲:基督的降卑和升高

基督的降卑与升高 The States of Christ

  1. 降卑的状态。The State of Humiliation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_文字:XSS姐妹

  1. 引言:基督的状态:一般论述。

Introductory: The Doctrine of the States of Christ in General.

引言。这里我们用那个状态这个字是state。那个state不是美国哪一洲的意思,是,我们前下面会解释什么叫state(状态)。所以我比较多用降卑和升高。

  • 状态这个字有两种的意思,用英文state和condition分开来讲。有的时候state与condition这两个英文字是同义词。但是用在基督的降卑和升高的时候,我们用的是state这个字,因为降卑和升高是在讲某一种的关系。我们来解释。一个state是人在生命中的地位,那基督的state,就是基督的降卑与升高,就特别是基督在律法面前的地位,或者基督与神的律法之间的关系。但是condition是指一个位格的生存的形态,特别是它的生存的环境。比方说:某某法官定了某某被告罪名成立(guilty),他就是在一个被定罪的状态(state)或者位置,a state of condemnation他罪名成立,他有这个罪名了。那因此,他就会进到一个condition一个生存形态,就是在监狱里的生活,包括他的羞辱等等。

再讲一次,第一种的状态是某某被告者,法官判他罪名成立,这种的状态在法律面前的位置,这个是基督的降卑与升高的那种的状态。这个被告者罪名成立了,他现在在一种监狱里的生存形态来生活,那个不是我们要讲的。在神学里,我们的中保,救主的states,就是说他的降卑和升高,当然就包含了他降卑之后怎么样生活,他升高之后怎么生活。

基督的降卑和升高是两个阶段,我们很多时候都是讲基督降卑之后的生活的条件,或者是升高之后的他的生活的条件。但是state,就是基督的降卑——就是他在律法面前的地位,和基督的升高——就是他在父神面前的地位,是比那个condition那个生活条件是更加的重要,更加的基要的。

基督在这个降卑的状态,他就服在律法之下。基督服在律法之下的意思不是说现在基督在地上生活,要用十诫做他的生活的准则,好像我们一样,不是这个意思。基督服在律法之下的意思乃是说,他服在行为之约之下,甚至乎服在律法定罪的之下,因为他就接受了我们应有的那个律法的定罪。基督升高的state,那个状态,是指他不再服在律法之下,因为他已经满足了行为之约的条件,他已经付上了罪的惩罚。所以用服在律法之下、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来解释降卑和升高是比较具体的,也是我们改革宗约的神学一个贡献。

好,下面我们要讲教会历史上不同的基督降卑和升高两种状态的说法。基督的降卑和升高这个教义,事实上是从17世纪才开始有的。虽然在16世纪宗教改革的时候,改教家的著作有一点点的痕迹,甚至乎早期教父也会有。首先发展出基督的降卑与升高的是路德宗的神学家,因为他们想要把两件事情联合起来,一方面有他们那种的属性的转移的理论,一方面福音书里面我们看到基督的谦卑。所以路德宗尝试去做,但是后来很快的就有改革宗的神学家采纳了这个降卑与升高的概念来发展了。

但是,改革宗的基督降卑与升高,是“谁”降卑,“谁”升高,与路德宗是不一样的。对路德宗来说,“谁”降卑“谁”升高?是基督的人性。但是,对改革宗来说,“谁”降卑“谁”升高呢?是中保。是谁?就是圣子,道成肉身的圣子耶稣基督,整个位格。在路德宗的神学家之间,他们的意见也很有分歧。

好了,讲到这里,就讲完了17世纪改革宗和路德宗的不同。现在我们来讲19世纪初的自由派神学,在士莱马赫的影响之下,基督的降卑与升高慢慢的就从19世纪神学消失了。因为士来马赫有一种泛神论的倾向,所以“创造主”和“被造者”之间的区分就差不多完全消除了。这个正是我们今天新纪元运动时代的错误,把神与人、创造主跟被造物之间的区分消除。慢慢慢慢的,神学家所强调的是“神的临在”,而不是“神的超越”。临在就是神在这个宇宙中,不再讲超越——在宇宙以上的神。那位掌主权的神,用他的律法作掌权的标准的神,就差不多消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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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单如此,我们可以说,在神学里面,差不多已经没有一个right objective right,正确的客观的正确性,差不多消失掉。所以很难去讲人或者基督在律法面前的地位,也就是说基督的降卑。不但如此,因为基督人性是多么的被强调,差不多不讲他的神性。而同时,自由派神学家又不承认基督的永存先存,又不承认他的复活。所以讲基督的降卑和升高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很多的当代的20世纪的神学家的系统神学著作里面,你找不到一章基督的降卑与升高的。

好,第三,中保有几种的状态?两种嘛,我们来看这一段,课文在99页。中保有几种状态呢?不同神学家有不同的意见的。有一种说,假如我们的前提是中保这个位格降卑,中保这个位格升高,那我们又要用很严谨的逻辑的话,那我们应该说中保有三个状态:A,他先存的、身为永恒神的状态;B,他在地上的、暂时的人类的这种的存在;第三,在天上的、被高举的荣耀的状态。但是,因为我们讲基督这个位格的降卑和升高,我们是在讲他——神人基督,所以最好还是讲两个状态比较好。你讲三个没有错,但是讲两个比较好。

改革宗的神学家一般都会看到基督的先存永存的状态是在他的降卑之前,也是预期了他的降卑跟升高。为什么有先存的状态是预期,来预备呢?因为基督是自愿的,自愿的在永恒里的救赎之约取了这个工作,要赚得义(公义的义)来救赎我们。基督在永恒里救赎之约也预先的愿意领受这个高举跟荣耀,这个也就是他将来要做的这一位中保最后得到的荣耀,他预先就愿意领受这个荣耀。

再来一次,基督在永恒里,就是说圣父圣子在永恒里,他们立约,这个约叫做救赎之约(拉丁文是pactum salutis)。这个不是恩典之约,也不是行为之约,是在永恒里。假如你不喜欢用救赎之约的话,总之,圣父圣子在永恒里计划好。计划好什么呢?计划好圣子要来,伏在律法之下,好叫他赚得公义,把这个公义归给我们,使我们称义。基督也在永恒里计划、愿意他受苦死之后被父神高举,领受中保的荣耀。

约17:5,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林后8:9,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加4:4-5,时候满足,神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以下;腓2:6-11,(我们就不再去读他);来2:9,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好,所以讲两个状态比较恰当,你讲三个也没有错。

  1. 降卑的状态。The State of Humiliation.

好,我们来看基督降卑的状态,第100页。根据腓2:7-8,改革宗神学就分辨出基督降卑的状态有两个要素,一个是虚己,第二是谦卑。第一,虚己。他放下他身为神的尊容,就是那位掌管宇宙那个统治者的尊容,他取了以奴仆为样式的人性,那这个是他的虚己。第二,他的降卑或者谦卑。他伏在律法的要求之下,也伏在律法的定罪或者咒诅之下,他在一生中用行动和以受苦来顺服(顺服什么,顺服律法),一直到一个充满着羞耻的死的地步,他服在律法的要求之下,他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根据腓立比书二章这一段,我们可以说整个降卑的状态里面最本质的、最重要的要素,就是那位天地的主,颁布律法的至高的主宰,愿意自己置于(放自己在)律法之下,好叫他代表他的百姓来遵循这个律法在约里面的要求,也领受这个律法在惩罚上的要求。

再来一次,什么叫降卑呢?就是本来是天地的主,他是颁布律法的神,反倒放自己在律法之下。第一,他为了他的百姓遵行律法,这个律法里面这个约的要求就是要遵行。第二,他代表他的子民承担了惩罚。简单的说,基督为我们活,他为我们死。他这样做的时候,在法律上,他为我们的罪负责,他就受到律法的咒诅。我们的救主这个状态,这个谦卑的状态,就是在加4:4总结的说,生在律法以下。

路德宗的神学可以分出八个阶段。改革宗的神学一般讲五个阶段:第一道成肉身,第二受苦,第三受死,第四埋葬,第五降到地狱或者阴间。

  1. 基督的道成肉身与出生。

The Incarnation and Birth of Christ.

  1. 是谁道成肉身?The subject of the incarnation.

好。第一,基督的道成肉身,课文是在102页。是谁道成肉身呢?不是三一真神,不是三一真神道成肉身,是第二个位格,圣子道成肉身。因此说“道成肉身”比较好,说“神成为人”不是很恰当的。God became man,这三个字少用一点比较好。不过同时我们要知道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都参与了道成肉身这件事情的。

我们看经文,101页。太1:20,天使说,他所怀的胎(马利亚所怀的胎)是从圣灵来的;同样的,路1:35,圣灵要临到你(马利亚)身上;徒2:30,大卫知道神向他启示,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罗8:3,神差遣他的儿子。所以圣父圣子圣灵都有参与的;加4:4,神差遣他的儿子;当然圣子自己,腓2:7,虚己,取得奴仆的样式。三位一体每一个位格都在道成肉身上有份的。这个意思就是说,道成肉身不仅仅是发生在逻各斯,发生在圣子身上的一件事,乃是他主动的、成就的一件事。当我们说逻各斯(或者圣子)道成肉身,而我们不是说逻各斯诞生,我们不会说圣子诞生在伯利恒,圣子道成肉身在伯利恒。这意思就是说,圣子他是主动的取了这个人性,active participation。那是谁主动取了人性?就是那位永存的圣子了。所以我们就在这里表达了,我们是相信基督是永存的。

假如基督不是先存的、永存的神的话,讲道成肉身是没有意义的。基督的先存在圣经里面很明显的记载,太初有道,道就是神(约1:1),约6:38,我是从天而来的;林后8:9,他本是富足;腓2:6-7,还有加4:4,等等。这位先存的、永存的神的儿子,取了人性,他就取了人性的血肉。那这个是一个神迹,我们有限的思想是想不通的。道成肉身很清楚的表明,那位无限的,能够、也的确近入到有限的世界,与人性发生了关系(就是取了人性),这个超自然的能够进入到时间空间的世界里面的,这个是一个神迹。道成肉身,是谁?是逻各斯道成肉身。

下面,我们需要解释道成肉身的必需性(the necessity of the incar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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