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论_55 反对代罪受刑赎罪论的观点(完) 赎罪论的种种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文字:XSS姐妹

基督的位格与工作第55讲。现在我们来到反对代罪受刑的赎罪论的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的观点,很流行的。

  1. 这种教义是不道德的,有害的。Such a Doctrine is Immoral and Injurious.

就是说这种的赎罪论是不符合道德,对人有所损害的。有人宣称,这种的赎罪论,在它的实际上的趋向是不符合道德,是有损害的。这种的赎罪论就贬低了,或者是损害了上帝道德律的权威,又使我们要亲自过圣洁生活这种的义务,和激励我们过圣洁生活,又使这种的动力弱化,甚至乎是消除。毁灭我们圣洁的动力,就是这个意思。

回应,伯克富的回应。在保罗的时期,白白的恩典的教义老早就有人反对了,所以这个一点都不是什么新颖的道理。这种的控告是不正确的,伯克富说,因为就是这种代罪受刑的赎罪论,才真正地高举上帝律法的荣耀、威严,没有任何其他的赎罪论更比代罪受刑的赎罪论高举神律法的威严;同时,一点都没有贬低蒙救赎的罪人的义务,要在律法面前完全顺服律法,一点都没有。反之,这种的赎罪论给我们好几种过圣洁生活的动机。

第一,第一个动机,因为这种的赎罪论强调罪是多么的有罪(the sinfulness of sin),这个是清教徒其中一本着作的书名,The Sinfulness of Sin,罪是多么的恐怖、可憎、污秽,上帝不喜悦,拦阻我们来到上帝面前,等等。只有这种的罪带来,罪孽带来惩罚这种的罪论才真正把罪讲的透。这个是过圣洁生活的动机。

二,这种的赎罪论展示了上帝那种不可言说的爱,和耶稣基督不可言说的爱。当然,不是说不可以讲,就是说这个是讲不完的,赞美不完的上帝的爱跟耶稣的爱,所以成为过圣洁生活的动机。

第三,这种的赎罪论向罪人,蒙恩罪人保证,保证上帝在我们人生的挣扎中必定帮助我们的,所以我们要过圣洁的生活了。

第四,虽然我们在基督里所献上的服侍是不完美的,但是上帝却接纳,在基督里接纳。所以我们要过圣洁的生活,因为神是悦纳的,虽然我们不圣洁。

再来,为什么要过圣洁的生活?因为我们的罪是多么的污秽,所以我们需要耶稣基督;而神又赐下这么荣耀的爱;又向我们保证祂愿意帮助我们走过这些挣扎;又保证我们的不完美的服侍上帝在基督里接纳。所以,充满着感恩、谦卑、诧异的我们,要过圣洁的生活。这个才是一个真正重生得救基督徒应当领受,应该从心发出的动机。

那我们有各种比较低等的,比较粗略的动机。比方说(这个是我另加的),比方说我们很多基督徒有一种60分心态。请告诉我怎么拿60分就够了,拿D级就够了。我不要拿F,不要不及格。所以很多基督徒的动机就是这样的。或者,有些基督徒简直就想发财,就是这么多。那人家说你信就发财嘛,等等。不是的,我们是多么大的罪人,上帝是多么的爱我们,上帝又保证帮助我们,接纳、悦纳我们。所以我们要过圣洁的生活。那这些也恰恰就是我们传道人要不断地传讲的。老生常谈吗?绝对是。你要怎么样?五花八门的新东西吗?就是我们要把信徒带回来这种的,过圣洁生活的动机。没有别的,没有捷径,没有后路,后门。

  1. 赎罪论的种种。Divergent Theories of the Aton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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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现在把这五种的反对理由都讲完了。下面我们开始讲第五大部分,赎罪论的种种,教会历史巡礼。从早期教会讲到现代的教会,有各种各样赎罪论。A. 早期教会的,又分俄利根的和爱任纽的。B.安瑟伦的是中世纪的。C.也是中世纪的,Abelard的。D.是16世纪宗教改革之同时的苏西尼派的,那种是不承认三位一体的。E.第五种,出现在荷兰改革宗等等的教会里,叫做moral government,上帝做宇宙道德的统治者的一个理论。F.第六种是神秘主义,包括19世纪的士来马赫还有20世纪上半北京燕京宗教研究院的教务主任赵紫宸,也就是20世纪上半中国最多产的神学家。他就是,他直到1943年之前,他的救赎论,整套神学就是跟士来马赫的。最后的七种,耶稣代替我们忏悔的说法。七种,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赎罪论。

现在我们来看课文,28页。上帝的赎罪既然很显然的是客观的,也就是赎罪是朝向神的,所以我们应当只考虑那些上帝计划基督平息祂的愤怒,承担罪人当承担的惩罚,这种的赎罪论。我们单单考虑那种才对,我们是不应该考虑其他的赎罪论,就是那些基督赎罪,为了要改变罪人对上帝的态度,从仇恨到做朋友。这个是主观的赎罪论,我们是不应该考虑那种的赎罪论的。

那我加一点注释。我不是说上帝不感动我们,改变我们的态度,那个不叫赎罪,那个叫神人和好。赎罪是atonement,这个是在处理罪的那方面,就是要考虑到上帝的愤怒,人的罪孽跟惩罚,所以其他的赎罪论不必考虑的。那这里就给我们看,下面这句话就讲什么叫主观赎罪论。

有些的赎罪论是完全主观性的。他们看基督的大工只是在罪人的道德状态上带来影响,就是在罪人的心里面带来影响。严格来说,这种的主观赎罪论我们根本不需要考虑。这种,最多我们可以说是一种神人和好论,不能称为,不配称为赎罪论。神学家 Miley说,真正的赎罪论应该不超过两种。赎罪是上帝赦罪的客观的根据。所以,赎罪必须有它的必然性,必然性。赎罪应该是在某一个原因上是必然的,而这个必然性、必须性,很自然地就决定赎罪的本质。

那哪两种赎罪论是把这个必须性讲清楚的呢?第一,赎罪是必须的,第一个可能是,是因为上帝绝对的公义所要求的,要求赎罪。因为上帝绝对的公义是必须惩罚罪的,这个第一种。第二种,是因为上帝的公义是带来一种要维持公义的职分。上帝作为宇宙的统治者,祂不但是公义,祂必须维持正直。所以,上帝有这个义务保存着一种道德治理的权益。再来,上帝既然是宇宙里面正直、公义的君王,祂就有义务保存着祂这个统治宇宙、维持宇宙道德秩序的这个利益。第一种的,就是绝对的公义,就必须惩罚罪,这种,就引致满足说(satisfaction theory);第二种,就导致治理说(governmental theory)。Miley是比较喜欢后者的治理说。这种上帝作为宇宙的统治者,维持正直这种说法,也是卫理公会大体上所支持的。

Alfred Cave这个神学家说,不过,早期的阿米念主义者,就是荷兰的阿米念主义者,有别于后期的卫理公会的,早期的阿米念主义者认为赎罪在某一个程度上是客观的,耶稣基督的死的确是代替罪人应当承担的惩罚,是的。另外一种的所谓客观的赎罪论,是McLeod Campbel所主张的。这个要等到我们讲到第七种再讲,就是基督的大工的真正的重要性是祂代替我们悔改,至少也是朝向神了。当然这个是很离谱的一个说法。毫无疑问的,这两种,就是早期阿米念的,荷兰阿米念主义者,和Campbel,McLeod Campbel所说的都有某一种的救赎的客观性的因素在那里。但是,除了这两种以外,还有很多完全是主观性的赎罪论。虽然这些严格来说根本就不是赎罪论,但是我们还是要考虑,还是要讨论。为什么?因为在很多教会圈子里面,它们是被看为是赎罪论的。所以,我们总要知道,讨论,检讨。

  1. 早期教会的赎罪论。Theories of the Early Church.

A.第一,我们来看早期教会的赎罪论。早期教会有两种的赎罪论是我们需要略略提一下的。第一种是俄利根的给撒旦的赎金(Ransom-to-Satan)。这里,这种的理论就是建立在一个概念上,就是耶稣基督的死是一个赎价,一个赎金,付给魔鬼的。好叫魔鬼在人身上的合理的统治权,把它废掉(cancel)。俄利根是主要主张这个理论的领袖。他说,耶稣基督付上赎金给撒旦,因为撒旦在管人嘛,这个是合理的。那耶稣基督要把撒旦的管理权撤掉。俄利根说,在这个交换中,撒旦被骗了。因为事实的结果证明,撒旦在这位圣洁的基督面前是站不住的,所以撒旦不能维持对基督的控制。这个理论在早期的教父中间有一些支持者,虽然他们不是每一个人讲法完全一样。到了主后1000年,安瑟伦时期,还是有人主张这种的说法。但是是太过不合理了,所以渐渐就没有人支持,这种的说法就消失了。Mackintosh说,这种的是早期教会的怪异的赎罪理论(esoteric)。

早期教会第二种的救赎论是爱任纽(Irenaus)所主张的the recapitulation theory,人性恢复说。是的,耶稣基督的死满足了上帝的公义,因此也释放了人。爱任纽相信这个。可是,他所最强调的是recapitulation,人性的恢复。什么意思呢?30页。就是说基督祂亲自的恢复了,recapitulate,或者重新走过人类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包括我们身为罪人的状况。再来,基督来,重新走过人生。就是,祂是最后的亚当嘛,祂重新走过人生,包括走过我们罪人的情况。祂既然道成肉身,身为人活了一生,祂就扭转了亚当的路途。亚当是因为祂犯罪,使人类开始走向灭亡的道路;耶稣基督,祂恢复了人性,祂就扭转了这条路。因此,在人类的生命中就成为一个新的面酵(new leaven),对那些藉着信心与基督联合的人,耶稣基督传递了不朽,就是永生,也在他们的生命中起了一种道德上改变的作用。因为耶稣基督的顺服就赔偿了,为亚当的不顺服做了赔偿。根据Mackintosh,这也是早期教会的怪异的理论。

好,第一个,是基督给撒旦附上赎金,撒旦被骗了。第二个是基督恢复人性,亚当走那条路,基督扭转了。其实这里面有一些可取的因素的,但是把这个当做是赎罪论的最突出的因素就很,非常的不完整了。

  1. 安瑟伦:满足说(商业交换)。The Satisfaction Theory of Anselm (Commercial Theory).

B.现在我们来看中世纪的安瑟伦的满足说(Satisfaction Theory)。那些不喜欢这种说法的,就称这个叫商业交换。在80年代初,香港,比方说中国神学研究院那种的期刊或者其他的香港神学家很流行一种说法,就是:“哎呀,不要常常谈那种什么律法上了、商业上的赎罪观。这些都是17世纪,就是改革宗,17世纪希腊、拉丁文化,或者理性主义的文化产品。不要讲这些。讲什么?讲上帝已经接纳你就好啦。为什么要讲什么交换呢,法律上的什么东西。不要讲那些。”那这个,是受到巴特这一类的新正统神学影响的神学教授最喜欢反对的。那我没有说安瑟伦这个是对的。但是,挽回祭,基督的义归算给我们,因信称义,这些的确是法律上跟商业上的用语。没有错的,是法律上,商业上的用语。这个是圣灵感动保罗写的。怎么可以说是17世纪理性主义的产品,怎么可以说是希腊、拉丁文化的产品,或者是包袱。所以在那些饱受到欧美英伦的神学高等教育的教授中,就有这种攻击法律商业用语的一种的神学的大偏见。流行于亚洲各地的华人神学院,美国的神学院更不用说。

好,我们现在来看安瑟伦,他的理论。当然有非常不足的地方,这个,有人说安瑟伦的理论和宗教改革领袖们的理论是一样的,就叫做满足说。事实上不是一样的。那些要贬低这种理论的人就称这个叫商业理论(Commercial Theory)。安瑟伦强调,上帝的赎罪大功是必须的,为什么呢?是在上帝的本性。罪是什么?罪就是被造者没有把上帝应得的尊荣归给祂。我们是欠上帝的,我们保留住,我们不尊敬祂、不荣耀祂。这样子,人的犯罪就抢夺了上帝应有的尊重。因此,上帝必须为此报复,或者是伸张公义(vindication)。

有两种方法可以做这个伸张公义。第一,可以透过惩罚;第二,可以透过满足。上帝是怜悯的上帝,所以就催逼祂用满足的方法,特别是赐下祂的儿子。这个是唯一的方法,因为要用满足的方法就要用一种,上帝就必须要求一种无限的满足,基督顺服了律法。但是,这个只不过是祂作为人的责任而已,一点都没有带来功劳的。不过,祂也是受苦,也是死了,在祂尽祂的义务的过程中,祂也受苦,也死。因为祂是无罪的人,祂没有义务要受苦、要死。因此,祂为上帝带来无限度的尊荣。

好,我们讲到这里,耶稣基督就为人做了那个人应当做的,就是尊荣上帝。人侮辱上帝,基督不必做的这个受苦跟死,就尊荣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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