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_23章01讲_第一诫:不可有别神。引言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twenty three Session one 基督教伦理学第二十三章第一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_文字:自由的荣耀
第一诫:不可有别的神the first commandment No other gods。
现在我们来诠释十诫了。我们就跟《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的作法,把它分为四诫,然后六诫。头四条诫命,是与我们对上帝应尽的责任有关;然后后面的六条就勾画出我们对人应尽的义务。
因此,这种的对十诫的二分法,就与耶稣基督的两条大诫命是平衡的,就是:爱神和爱我们的邻居(马太福音22章36到40)。这个是一个的比较而简单的一个的分法。因为,后面那六条的诫命,肯定也是讲到我们对上帝应尽的责任,不单单是讲,我们对人所尽的责任的,而前面的头四条诫命,对我们如何与人相处,我们在人面前的行为,也有很多的暗示的,不单单是讲,我们对神应尽的责任的。
我在第22章讲过,律法是整体的、统一的。我讨论十条诫命的方法,一般来说会从神学的背景,进入到个别的应用,从狭义到广义,从正面到负面。
第一条诫命:出埃及记第20章:
【出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同的《信条》跟《要理问答》都会来解释这条的诫命,有一些像马丁路德的《小要理问答》非常的精简:we must fear、love and trust God more than anything else “我们必须敬畏神、爱神、信靠神,超越敬畏、爱而信靠任何的事物”非常的简短。繁琐的就有《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这个诠释。现在,我们就会把《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第104和105问,这两条很长的问答读出:
104问: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我们:
(1) 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上帝,我们的上帝(代上28:9;申26:17;赛43:10;耶14:22);
(2) 并要如此去崇拜、荣耀祂(诗95:6-7;太4:10;诗29:2)、思念(玛3:16)、默想(诗63:6)、记念(传12:1)、尊崇(诗71:19)、尊敬(玛1:6)、敬慕(赛45:23)、选择(书24:15,22)、挚爱(申6:5)、爱慕(诗73:25)、敬畏祂(赛8:13);
(3) 相信祂(出14:31);
(4) 依靠祂(赛26:4),仰望祂(诗130:7),因他欢喜(诗32:11),以祂为乐(诗37:4);
(5) 为祂发热心,以祂的忌邪为心(罗12:11;民25:11);
(6) 向祂呼吁,把一切的赞美和感恩都归于祂(腓4:6),并以全人顺服祂(耶7:23;雅4:7);
(7) 在一切的事情上都留心得蒙祂的悦纳(约壹3:22),为所有得罪祂的事情而忧伤(耶31:18;诗119:136);(8) 并且存谦卑的心与祂同行(弥6:8)。
105问:在第一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1)无神论:否定上帝或不承认上帝存在的无神论(诗14:1;弗2:12);
(2)相信或崇拜多位神,或崇拜真神之外的任何神,以及在崇拜真上帝的同时还拜别神的偶像崇拜(耶2:27-28;帖前1:9);
(3)不承认祂为上帝,为我们的上帝(诗81:11);
(4)忽视在第一诫命中所吩咐的祂所当得的任何事物(赛43:22-24);
(5)无知(耶4:22;何4:1,6)、忘记(耶2:32)、误解(徒17:23,29)、谬见(赛40:18),与祂不相配的邪恶思想(诗50:21);
(6)肆无忌惮,窥探祂的隐秘(申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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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样的亵渎(多1:16;来12:16),对上帝的怨恨(罗1:30);
(8)专顾自己(提后3:2),一心寻求自己的益处(腓2:21),以及其它所有放荡无羁地把我们的心思、意志、情感置于其它事物上,全部或部分偏离祂的事情(约壹2:15-16;撒上2:29;西3:2,5);
(9)例如:轻信(约壹4:1)、不信(来3:12)、异端(加5:20;多3:10)、误信(徒26:9)、怀疑(诗78:22)、失望(创4:13)、固执(耶5:3),面对审判仍然麻木不仁(赛42:25),心里刚硬(罗2:5)、骄傲(耶13:15),任意妄为(诗19:13),自以为平安无事(番1:12),试探上帝(太4:7);
10)运用不法的手段(罗3:8),倚靠不法的手段(耶17:5);
(11)爱宴乐(提后3:4);
(12)虽有热心,但却败坏、盲目,没有分辨力(加4:17;约16:2;罗10:2;路9:54-55);
(13)不冷不热(启3:16),在上帝的事情上是死的(启3:1);
(14)疏离自我、背叛上帝(结14:5;赛1:4-5);
(15)向圣徒、天使或其它任何受造物祷告,或崇拜他们(罗10:13-14;何4:12;徒10:25-26;启19:10;太4:10;西2:18;罗1:25);
(16)与魔鬼结盟,交鬼求问(利20:6;撒上28:7,11;代上10:13-14),听其建议(徒5:3);
(17)使人成为我们信仰与良知之主(林后1:24;太23:9);
(18)怠慢、藐视上帝及其诫命(申32:15;撒下12:9;箴13:13);
(19)抵挡消灭圣灵的感动(徒7:51;弗4:30),不满、厌烦上帝的安排,愚昧地指责祂把各样灾难加在我们身上(诗73:2-3,13-15,22;伯1:22);
(20)把我们所拥有、所得来、所能作的任何好事都归之于幸运(撒上6:7-9)、偶像(但5:23)、自己(申8:17;但4:30)或其它任何受造之物(来1:16)。
读到这里来105问就结束了。
其实不论是马丁路德《小要理问答》或者《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都看到,第一诫所讲的是内心,是我们的内心issue of the heart。对两者来说,第一条诫命,不是告诉我们只需要不敬拜其他的神:巴力神、亚波罗等等。他教导我们不要把任何的事情,除了真神以外任何的事物放在神以先,不要把任何的事物在我们的思想、行为和情操上放在真神之上。
第一诫,禁止我们有多神论,这个是第一诫的狭义。禁止有任何的劲敌,来抢夺我们的忠诚、顺服、情操,与神做劲敌。这个就是广义,正如整个的新约的伦理学一样,第一条诫命是关乎主权的问题the first commandment is a matter of Lordship是谁做主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心中看到,心中来承认神是万物之主,因此他不容忍任何的劲敌。
路德的诠释和《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的诠释的不同,乃是《大要理问答》尝试去很彻底的,若可能的话,尽量地彻底地去列出,所有与这条诫命符合的那些心中的态度和行动,和所有会诱惑我们去犯第一条诫命的那些的上帝的劲敌。
我读大要理问答,看到这么长的一个清单的美德和罪的时候呢,有的时候会有会心的微笑amusing at times,我差不多可以想象了:
在会议室里面有一个委员会,围着桌椅开会,不同的人来接手说,噫!我要加这个,噫!我们不要忘记来这条哦,这样子呢,在最后呢,就越弄越长了。在文学、在修辞上是非常糟糕的写法。海德堡要理问答呢,就写得非常的雅致了。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94问是这样说的:神在第一条诫命里要求什么呢?就是:我要避免一切的偶像敬拜,邪术,向圣徒祷告或者向任何的被造物祷告,免得我失去我的救恩,我要正确地承认唯独的真神,唯独的信靠他、以谦卑和忍耐的心,唯独从神那里期待一切的美事、爱他、敬畏他,遵从他、尽心的、全心的去爱他和尊荣他,(最后一句:so as rather to renounce all creatures than to do the least thing against his will)甚至宁愿弃绝一切的被造物so as rather to renounce all creatures,也不会做任何最小的事违背他的旨意than to do the least thing against his will。
《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也有一条的列单。但是这里的海德堡的列单就并没有很彻底的,而且是用第一人称的:“我,你和我”,就好像十诫一样,而且最后的一句话是非常的美的:要人用他的心不单用他的理性来遵行engages the heart as well as the mind。《大要理问答》也是要人用心来遵行。不过呢,他好像心目中的要写的是一个法律的文件,尽可能的引用各方面的情况,好叫人一个借口都没有。《大要理问答》想要确定没有别的神,在我面前没有别的神,这件事情在教会里面是illegal不合法的,没有人有任何的借口。
虽然如此,虽然《大要理问答》好像一个法律的条文。让人一个借口都没有,但是我觉得呢,《大要理问答》比《海德堡要理问答》更加造就人。因为它的广度和它的深度,不论你是不是觉得,他这么长的列单很厌烦,每一个项目都是合乎圣经的。我没有列出他所有的经文,我们读者、听者、观众都可以直接去查这大要理问答和它附带的经文的。这些项目让我们能够更深的去思想,我们唯独向耶和华尽忠的真意是什么?更深层的去思想!你曾经有没有想过:不冷不热是犯了第一诫呢?我没有读大要理问答之前,我也没有想过;但是,你若好好去想的话,第一诫和不冷不热,把它连起来,是一个的非常有深度地洞见。我们在什么程度上对上帝态度是不冷不热的,我们就是把别的事情放在上帝之上了,就好像其他的经文一样。
第一条诫命是要在我们的感情生活上有所要求的。因此,你若有这个忍耐,去真的把《大要理问答》这条列单逐项的去默想,然后又与经文去比较的话,你会得到很大的属灵的益处的。
也请看第104问一开始的时候说什么:我要承认唯独的真神,也是我们的神the only true God and our God。这是引用出埃及记二十章第2节:上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这样子也排除任何只是理性上承认神的存在。这里的信仰的承认,如《海德堡要理问答》一样,是个人的信仰的承认是守约、忠诚。《大要理问答》在105问又重复这点,那里说:无神论就是不承认神的存在或者没有神(not having a God,就是心中无神。因此一个无神论者,可能是一个相信神存在,但是拒绝做上帝的守约仆人的人。
这里的列单,在实在生活上给我们看见,怎么样的按照《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第99问来解释十诫,这个在第22章我讨论过的。在这个列单里,《大要理问答》考虑到每一条诫命,要怎么样让我们尽我们一切完全的本分,也禁止任何最轻微的罪requires the utmost perfection of every duty and forbids the least degree off everything,就是第一条的解释十诫的原则。这个列单可以告诉我们,律法是属灵的,是要管理我们的思想、意志和情感;管理我们的言语、行为和仪态;也告诉我们每一项的禁止,都禁止所有的原因、方法、场合、表现和惹人犯罪的事。
第六条原则:至终这个《大要理问答》告诉我们,每一条诫命都吩咐一切的义行,禁止一切的犯罪。假如你和我与第104和105问的标准去衡量的话,能够按照这个而活的话,我们就会完全无罪了。因为一个在任何事情上都不会上帝不忠诚的人,肯定就不会做任何事情,违反他的旨意。一切的罪都是对神不忠诚all sin is this loyalty to God,所有的罪都是把任何事情放在上帝以上all sin is putting something else before him。所以,第一条诫命为所有的罪和所有的义行都下了定义,就是从它这个完全守约忠诚的角度上,就给所有的罪和所有的义都下了定义了the first commandment defines all sin and all righteousness from its particular respective of covenant loyalt。
下一讲我们要讲的,就是“爱”这个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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