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页面

基督教伦理学_32章03讲_《圣经》中两个家庭(续)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thirty two Session three基督教伦理学第三十二章第三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陈弟兄_文字:自由的荣耀弟兄

我们继续讲“the two families”圣经里面所形容的人类中两种的家庭。

上一讲我们讲到,我们所谓的国家或者政府,只不过是治理一个大家庭,到了某一个复杂的程度而己。若说这个政府是上帝所设立的没有错,因为上帝很明显地批准这种复杂化的发展的过程,他也称民事的官员作为他的仆人的。但是,我们不要认为,家庭和政府是两个不同的范围,有两种不同的权柄。

好,现在我们继续。

那现在有一个复杂的因素了,这种越来越复杂的这个发展,不论在信徒或者非信徒的范围里面,都发生了。该隐的后裔拉麦唱了一首报仇的诗歌,在创世记第四章23到24节。作为一位家长,他向他两个妻子唱歌,说他怎么样报血仇。他的报仇不像在创世记第九章第6节,或者在摩西律法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二十一章23-25节)那种的往来性的报仇,不是的。

拉麦他自夸说他要报仇七十个七次,或者七十七次,这可能是家庭里面的公义(family justice)。但是,他肯定是太过的夸张,远远超过上帝承认是公义的一种的报仇。虽然如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信徒的那个家族里面,信徒的后裔里面,在一个核心家庭跟大家庭的环境里面,“要有一个君王”这个心思意念就浮现了(the mentality of “kingship” springs up)。

克莱恩(Meredith Kline)的论点是,他认为这个主题在创世记第六章1-4节又再次出现。他相信,人究竟犯了什么罪让上帝咒诅审判呢?就是君王的多妻制度。他认为,创世记第六章“神的儿子们”,就是“地上的君王”(earthly kings),他们就累积了后宫的妻妾群(harems),这些就是人的女儿们了。不论我们认为克莱恩如何地解经,对或否,创世记第十章的“table of nations”-不同国族的家谱,很可能就好像创世记第五章的信徒的家族的家谱一样,很可能不是一个完整的记录,不是记录所有曾经在地上生活过的人,乃是把一些比较出名的领袖(可能是君王)的一个的记录。

无论如何,很明显的是,在世界上很快地就发展出君王制度,比以色列的发展要早很多。当以色列第一次求神要有王的时候,对他们来说,好像所有的其他国家都已经有了皇帝了(撒母耳记上八章第5节)。在外邦国家的君王,他们是出名要征收奴隶、士兵、妻妾,还要勒索性地这样收税,为了他们君王私人的好处(申命记第十七章16-17节,撒母耳记上八章10-18节)。

历史会让我们记得,好像拉麦这种的残酷的君王,就是外邦君王的行为,都是以皇帝报复这个名义来勒索人民的。

总之,这整个的正式的君王制度的一副的图画,和我们在以色列看到的是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异教的君王肯定滥用他们的权柄,但是以色列的君王也滥用他们的权柄。异教的君王比起以色列的君王,并没有更大的权柄的,就算在神的约以外,王的权也是来自上帝(参考罗马书十三章1-7节)。

异教的君王好像以色列的君王一样,基本上就是有部落的长老的权柄,不论他们的版图有多大。以色列和其他的国家的不同在哪里呢?乃是以色列是与真神立约的。所以,以色列有一些的制度和民事的法律,是与他这个独特的做为神的约民的地位相配的。以色列的圣殿、祭司的制度、节期、献祭的制度都预期都指向将来基督要来,要救赎神的子民脱离罪恶。

但是,大部分的以色列人拒绝了耶稣,所以,他们就失去了在上帝面前特殊的地位了。但是,神的子民以一个新的形式继续地存在的。教会——由犹太人和外邦人,当然加上他们的家人所组成的教会,在教会里面犹太人和外邦人是同等的一个身体的成员,他们就是上帝的以色列(加拉太书第六章16节)。亚伯拉罕的橄榄树是持续下去的,但是老的犹太的枝子就被剪除了,一些新的外邦人的枝子会插进来(罗马书十一章11-24节)。

教会就领受了以色列的头衔:被拣选的族类、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属神的子民(彼得前书第二章9-10节,参考出埃及记第十九章第6节,还有提多书二章14节)。神的子民现在有一个新的形式,这个包括很多新的事情。现在不再有一个会幕或者是圣殿,耶稣基督他自己就是圣殿,他透过他的圣灵,住在他的子民中间。所以,从一个意义上来看,信徒们或者教会就成为圣殿了(约翰福音第二章19-21节,哥林多前书三章16-17节,哥林多前书六章19节,哥林多后书六章16节)。

现在新约的新的神的子民,也不是与任何一个家族完全等同。现在教会是一个国际性的身体,他的使命、他的未来就是要涵盖整个地球(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19-20节)。教会有他的治理的制度的government,与以色列一样。但是,教会的治理制度并没有佩剑的能力(马太福音二十六章51-52节),乃是有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话语(以弗所书六章17节)。教会透过爱来征服,透过传道的劝勉来征服,并不是以暴力来征服世界的(马太五章38-48节,罗马书十二章9-21节)。

没有一个当代的或者现代的国家或者他的政府,可以完全扮演旧约时期以色列在神面前所扮演独特的角色的。现在上帝的旨意更广,整个世界就是应许之地了(马太二十八章19-20节,哥林多前书三章21-23节,以弗所书六章第3节)。我们现在已经不再需要会幕和圣殿那些的预表和影子,因为我们有的是实体,在基督里已经有了实体了(希伯来书第八章到第十章)。当代的国家继续是上帝的仆人,维持公义和秩序,但是就算一些信上帝的国家(假如有这种国家的话)也不能完全扮演以色列的独特的角色,他们的政府也不能这样做。

这些的国家当他们治理的时候,不必考虑到以色列独特的一些的宗旨。所以,在现代的世界,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同时两个国家的公民,一个是地上的国家,一个是天上的国(以弗所书第二章第6节)。天上的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约翰福音十八章36节),这个天上的国就是教会。虽然我们完全属于耶稣基督,但是,我们并不因此而弃掉我们在地上的国家的公民的身份,就等于我们也不离开我们属地的家庭一样。是的,我们必须做一个好公民,因为这些地上的国家和他们的治理的官员本身,也是从神得到他们的权柄的(罗马书十三章1-7节)。

未经同意,请勿擅自在其它网站或平台转载和刊登课程的逐字稿;课程的逐字稿的版权归「中华展望」,禁止复印出版等商业用途。

中华网络圣约学院ccnci.org中华展望圣约学院[email protected](PayPal)

教会也有他的国家性跟部落性的领袖,有他们的长老和执事(提摩太前书第三章)。他们不单是宣讲和教导神的话,执行圣礼等等,也提供一些在旧约时候长老们和君王们所提供的服侍的。他们要解决一些的争辩(哥林多前书五章1节到六章8节),有的时候在争战上要提供引导(罗马书第十三章12节,以弗所书六章10-18节,帖前五章第8节)。国家也有他的领袖们,他们也是为他们的家族提供类似的服务。

我们基督徒必须尽量地向这两个国家都要顺服,虽然首先我们是天上的公民。当我们与其他的信徒们有一些的争辩,是不能够解决的话,我们会把这些的争吵带到教会的长老面前(哥林多前书六章1-8节)。当我们与非信徒有类似的争辩的时候,我们把它带到国家的政府。当我们与撒但作战的时候,要找领袖的话,我们去教会的治理的职员们那里去找。因为,与撒但作战,国家不能帮我们。但是,假如我们要从肉体上的攻击得到保护的话,我们是转向国家,因为教会并不佩剑,没有刀枪。

而既然我们是在地上的国家做一个好公民,我们与别的公民一样完全有权得到国家的保障(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第11节)。但是,我们也知道,当教会在他所打的仗上赢的时候,以后就不再需要刀枪了。所以,属灵的战争还是最后的、至终的、最高的战争。所以,教会和地上国家的关系就好像两个家庭,他们的成员是重叠的,他们占有同样的版图,他们都服侍上帝的国度。但是,对我来说,假如说他们是上帝的国度两个制度的表现,是并列的,这样来讲就比较误导。很多时候,在改革宗的书里面都是这样表达的,就是说政府与教会都是神的国度,两种的制度表现出来,他们是并列的。(傅兰姆认为这个是比较误导。)

教会的宗旨是要扩展上帝的国度到全世界,教会是这样一个的组织。政府假如他不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的政府,完全没有这种的目的。虽然如此,还是要为上帝的国度效劳做一些服侍的。假如这个国家是基督教国家的话,他要在他地上的一些事务上代表教会,用地上的方法,就是教会所没有的,但是地上的方法来保护教会,免得有肉身上的攻击等等。所以,在这种的国家,政府就是教会的一个附属的制度,并不是与教会并列。

简单地来说,有两个家庭,亚当的家和基督的家。每一个家庭都已经人数非常非常的多,因此,就发展出很复杂的治理的架构。这些架构很类似的,两者都有成文的律法,两者都有权治理全地的疆界(一直到全地),两者都有治理整个大地的权柄,两者都有所谓长老,还有其他的职员来治理,他们都有立法、司法的功能,两者都是宗教性的,因为他们都是按照最高的道德价值来治理的。当然,这两个家之间有不同的地方,基督的家不能够佩剑来扩张他的版图,亚当的家没有神的许可可以执行圣礼。

信徒又是亚当的后裔,也是基督的儿女,所以,他们是活在两个国度里面的。但是,在末日的时候,只有那些能够通过上帝的审判的亚当的儿女,才是那些基督的儿女。耶稣的家会远远地遮盖了亚当的家,所以最后进入到永恒的状态里面的,只有是耶稣的家庭。所以,当我们说某某国家或者政府的时候,我们是指亚当的家庭的治理的架构;教会的治理(church government)就是基督的家的治理的一个有机体。

政府是否应该做一个基督教的政府呢?(should the state be christian?)当然应该!每一个人跟每一个人类的制度都必须基督化,哥林多前书第十章31节告诉我们:凡事都要为了荣耀神而作。

在国家、政府里的基督徒,必须把他们的基督徒的价值观用来影响政府的制度。一个由基督徒所组成的政府,若是应用出他们的信仰,就是一个基督化或者基督教的政府了。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我们预先就可以在细节上说明,哪一种的国家是基督教的国家。我反对某一种的观点说,现代的国家应该在非常细的细节上,完全跟着摩西律法的民事律的。所以,使一个政府成为基督教政府的过程里面,还是有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的。

政府应该被圣经来管理吗?当然应该!人生的全部都必须有上帝的话来管理的。圣经并没有给我们一本很仔细的手册,如何组成现代的国家政府,但是,圣经里包含了很多的原则,是我们必须要跟从的,正如我们在下文会看到。有些人认为国家应该由自然律(nature law),或者自然启示(Natural revelation)来管理的。我看不到需要这样一种的限制,虽然可能有一些实用上的理由。为什么呢?有的时候,基督徒必须要指向自然,而不是指向圣经来支持他们对政府的观点。

国家、政府应不应该承认耶稣基督是王?应该!因为耶稣就是王,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下面第三大段,就要讲到关于政府的不同的观点。我先列出这些观点:

第一,早期的非基督教的思想,主要是指古希腊的哲学;

第二,“社会契约论”(social contract theory);

第三,罗马天主教的政治观;

第四,重洗派的政治观;

第五,路德宗的政治观;

第六,改革宗里面约翰·加尔文,还有撒母耳·卢瑟福(Samuel Rutherford)的观点。

第七,在19、20世纪之间的亚伯拉罕·凯柏的政府的观点。

有七个不同的观点。我们下一讲会继续。

提示:逐字稿文字只限于个人和教会私下学习交流,目的是造就教会和教会负责带领、讲道的同工们;未经同意,请勿擅自在其它网站或平台转载和刊登课程的逐字稿;课程的逐字稿和图片的版权归「中华展望」,禁止复印出版等商业用途。当文字和录音不符时,以录音为准。愿上帝赐福文字编辑和校对的肢体来雅正!若是有修改的地方、奉献支持或是其他任何问题请使用以下邮件方式联系我们。中华网络圣约学院ccnci.org中华展望圣约学院 [email protected](PayP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