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_34章07讲_种族歧视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thirty four Session seven基督教伦理学第三十四章第七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陈弟兄_文字:自由的荣耀弟兄
现在我们来到本章的第三大段:种族的歧视(Prejudice)。
虽然在美国少数民族的提升、进步,法律上的障碍大部分已经铲除了,在社会就是人际关系上一些的隔阂也可能已经减少了,但是,在一些非正式的层面,种族方面的少数民族,还有其他的少数的群体还是被轻视的。往往一种民族的人会对另外一种民族的人有所偏见。有的时候,不同的性别之间、不同的宗教、不同的国家背景的人之间也是有歧视的。这些的歧视,有的时候是用一些的词汇来表达对某一种人的轻视;有的时候,这种的轻视是真的;有的时候,只不过是在想象中;有的时候,人的意思不是要轻看别人,但是他们讲的话本身就带来一些含义,对听者是非常的不顺耳的,但是讲者无意;有的时候,他们只不过是在开玩笑。
关于民族的幽默不一定是坏事,但是不应该在一些会带来伤害的情况的时候来讲这些的笑话。有的时候,这种的民族之间的幽默或者笑话,其实是掩饰一种真的敌意。往往一些带有偏见或有歧视的态度、行为和话语,往往被称为是有种族歧视(racist),或者性别歧视(sexist)等等。歧视(prejudice)按照字面来解,这个字的意思就是判断一个人,或者对一个人有某一种的判断,Before such judgment is appropriate,在这个判断还不是适合的时候就已经做出这个判断,就是过早地判断。
从一种的意义来说,每一个人都有价值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但是,我们也看到,人与人之间有道德方面的不同,属灵方面的不同,不同的自然或者属灵的恩赐,不同的装备、训练,不同的成就。所以,我们往往会彼此地判断,我们会判断别人的道德或者是灵命,我们也会判断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去做某一件的事情。但是,这些的判断应该是公允的,是根据证据和谨慎的思考。带有歧视的思考就让这种的判断是过份的轻率,或者是过快不够足够的证据,不够思考,都是因为有一些的前提、假设,在还没有公允地审核这些证据之前,这些的前提、假设已经存在了。
有的时候,对一个个人的偏见,是根据我们判断这个人是属于怎么样的群体,这个是根据种族这种的判断。假如是的话,我们称它做“种族歧视”(Racial prejudice),短称racism。假如是根据对性别的前提的话,我们称它做“性别歧视”(sexism)。正如在人类的知识的各方面,当我们判断别人的时候,都有一个伦理的因素的。圣经的教导是,我们需要对对方有最好的判断;在旧约圣经里,若是要判断某某人犯法,必须要有两到三个的证人(申命记第十七章第6节)。
【申 17: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申 19:15】“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来 10: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所以需要两三个人的判断的)
然后在新约圣经的教会管教的事上,这个准则还是延续下去的。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16节讲到一个弟兄,若被指出他的罪不悔改,第16节:
【太 18:16】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林后 13:1】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
【提前 5:19】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都是两三个见证人)
因此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五章第21节这样说:
【提前 5:21】我在上帝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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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书也是反对人有偏袒或者偏见的:
【雅 2:4】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雅 3:17】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
偏袒或者是“偏见”,partiality就是圣经讲“偏见”的那个词汇,这个就是用恶意对待人。不是这个人配得这种的对待,乃是因为我们非理性的喜好,这样子用恶意待人。因此,在我们的人际关系中间,哥林多前书十三章7节说:
【林前13: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应当是这样子的)
我们应该对别人有一个好的判断,除非有反面的很强烈的证据。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有在法律上的关系,证据必定是要由指控那一方来提出的。人是无辜的,除非证明是有罪,这个是在道德和属灵的判断事情上的准则。当然,对一个人的恩赐和才干的判断,就不一样了。我们不应该假设,某某人是一个很有技巧的打网球的高手。我们这样假设,因为我们没有反面的证据,当然不能这样假设。所以,在这种情况,要求有某一种的证据才做判断是适当的。
当保罗提到执事的要求的时候,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第10节,保罗说:
【提前 3:10】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
长老们也必须有证据,他们在道德和属灵的事情上是成熟的,才能被指派做长老。
【提前 3:1-7】“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会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
但是,在这种的情况,我们的判断是根据一个人的成就,绝对不是根据我们的偏见。那有没有任何的情况,根据某某人属于某一个群体而作判断是合理的呢?有的时候,一个人参与某一个群体作为成员,就让他没有资格作某些的事情的。比方说,就根据事实本身,一个回教徒就没有资格做长老会的长老。你参与了某一个组织,假如是专心地要推动罪行或者暴力的,这个本身是法律所禁止的,参加这种的组织就是支持罪行,政府正当地应当施行惩罚的。但是,在其他的事情上,一个人属于怎么样的一个组织和这个人本身之间的关系,就没有那么清晰的。
譬如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在现代的恐怖主义的余波下,对所有的回教徒都存怀疑的心呢?我这里不会长篇大论《可兰经》的教导,虽然,这种的研究对我们讨论的问题是有关的。有的时候,《可兰经》鼓励暴力施在伊兰教的敌人的身上;有的时候,《可兰经》是鼓励和平共存的。圣经也有一些好像鼓励战争的经文,我们基督徒一般都是用暗喻、用喻意来处理这些的经文。我们认为它们都是指向上帝所批准的以色列人对迦南地的征服。虽然,我不是一个《可兰经》的学者,但是对我来说,《可兰经》本身是支持回教徒与非回教徒和平共存的,特别是与犹太教和基督徒的Peoples of the Book,就是相信圣经的宗教的信徒。
除了当对某一些所谓回教的地域Muslim land这些土地的治理的时候,有所争执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但是,什么情况之下才算是对回教徒土地的治理争执呢?这个定义是有辩议的。但是,很清楚的今天是有某一些的回教徒,他们是支持向无辜的平民施暴力的,他们这样做都是为了他们的宗教和政治的目的的。这个品牌的伊斯兰教在某些地方是非常受欢迎的。我们这样来比较一下,一个人在美国可能奉基督的名会对做堕胎的医生开枪,杀了一些人,但是,这种开枪的人差不多完全没有得到反对堕胎的基督徒的支持的。
反过来说,在2001年911那天,纽约和华盛顿被攻击的时候,很多巴勒斯坦人上街跳舞庆祝,虽然很多的伊斯兰教徒表达了他们很憎恨这种的攻击,也很讨厌这些的恐怖主义。到2005年8月,某些回教的领袖们才会宣告伊斯兰的教令是反对恐怖主义者的。有一些的回教的神职人员,仍然是在世界各地推动暴力的,而其他的回教徒也没有太大的反抗,而回教徒也没有做出太多的行动,反对或者是贬低瓦哈比派(Wahhabism),就是一些极端的伊斯兰教派,不论是在沙特阿拉伯,或者在一些的伊斯兰的学校(madrassas是阿拉伯语,也可「madrasah」),就是推动这些观点的学校。
凯瑟琳·帕克(Kathleen Parker)说,回教的组织很多时候会指出,这些的极端狂热分子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少数,只不过是全世界回教徒的1%而己。但是Parker又说,十二亿回教徒里面的1%,就是一千两百万,大概是整个俄亥俄州的人口。所以,回教领袖做出一些的声明,反对暴力和恐怖主义是不够的。我们所寻求的是完全不容忍暴力,直到这一种滋生暴力的运动完全由温和的回教徒铲除了。在这个之前,伊斯兰教是有一个问题要解决的。这个是引用了Orlando Sentinel(就是佛罗里达的奥兰多这个城市的报纸2005年7月17号页GC那一页Kathleen Parker所说的)。
我们继续傅兰姆的本文。
基督徒不应该对个别的回教徒有所偏见,认为他们都是恐怖分子,或者是支持恐怖分子的,只是因为他们是属于伊斯兰教,就这样对他们有偏见是不对的。但是,若是,比方说,在飞机场检查的时候,特别是对十八岁到五十岁的回教徒的男性特别小心的检查,本身不是非理性的,也不是偏见。这种的更小心的检查,不是判断对方有罪,乃是一个合理的执行法律方面的谨慎的做法。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大的一个群体,他们有阴谋要杀害无辜的平民的生命,而这班人里面,大部分都是这个年龄的回教徒的男性。
假如警察知道某某白人(25-30岁之间,有胡子的)他会计划要抢劫银行的话,那在银行旁边特别注意检查这种的男性并不是种族歧视。在这种情况之下,特别是要检查70岁以上的黑人女人,就完全没有意义了,特别假如时间上是很紧急的话。当然,这种额外的检查对回教徒来说是带来很大的不方便。但是,解决的方法并不是说,对每一个种族群体平等地对待,乃是要更加地努力铲除恐怖分子的运动,而在这方面回教徒的合作是必须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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