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_34章09讲_种族歧视(续)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thirty four Session nine基督教伦理学第三十四章第九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陈弟兄_文字:自由的荣耀弟兄
我们继续讲什么叫做“种族歧视”?
第一,是憎恨某一个民族;第二,是为了某一个民族过去的恶行而报怨;第三,是认为某一个民族总体来说比其他的民族优越。
现在我们来到第四个可能。
但是,按照我的观点,假如相信某一些民族在某一些事情上一般来说比其他的民族优越,这个并不是错的。在美国中部有一个大学球队的教练被解雇了,因为他说,黑人的运动员一般来说在短跑或者是高跳方面比白人是更加的强。他的上司说,他所讲的话是有种族歧视的。我认为这个是不公道的,这个教练的观点可能是对的,他也应该有自由表达他的观点。我在上文说过,某一个民族一般性来说比其他的民族是更优越的,这个大概是不可能的。但是,若说每一个民族在每一件事情上、每一种的才干上都是平等的,也是同样地不太可能的。
前面我提过恩赐有所不同,因此暗示着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在每一件人类的才干上不可能是平等的。但是,在当代的世俗的伦理讨论上,若说某一个民族或者是国家在某一件事情上是比其他优越的话,就好像在讲异端一样。甚至乎科学家都做了一些比方说IQ的遗传因素的影响,这种的研究往往都被称为是“种族歧视”,而不被理睬的。我认为这个是“种族歧视”(Racism)这个字用错了。我们若假说每一个人在每一种事情上都是平等的话,是错的!不论这样子会对某一种的民族带来怎么样的自尊或者自我形像的提高,就是错的!而特别对科学进步是有害的!
很明显地,人类的能力、才干和障碍是有它的遗传性的因素,当然还有其他的因素,科学家应该有自由去研究这些因素。但是,我们也需要记得,这些种族之间的优越不应该用来判断个人。我毫无疑问地(认为),有更多的黑人多过白人能够打专业的美国的篮球。但是,拉里·伯德(Larry Bird)和史蒂夫·纳什(Steve Nash)这些运动员的个案就能够足够地反驳一个概念,就是说只有黑人才能够打篮球。可能有些的白人与打得最好的黑人,甚至乎有些白人在短跑方面也是和黑人可以竞争的。体育还有其他的竞争在合理的程度上应该是公开给所有的人的。
(注脚第十八)傅兰姆很幽默地说,在短跑这方面是可以排除一些过重、过胖的六十六岁的神学教授的。当然他是在开自己的玩笑。
回到正文。
未经同意,请勿擅自在其它网站或平台转载和刊登课程的逐字稿;课程的逐字稿的版权归「中华展望」,禁止复印出版等商业用途。
中华网络圣约学院ccnci.org中华展望圣约学院[email protected](PayPal)
竞争在合理的程度上应该是开放给所有的人的。我们也应该愿意会看到我们所做出的一般性的结论,有的时候也会有例外让我们惊奇的。同样地,我毫无疑问地认为,总体来说男的比女的砍木头是更加好的。但是,也有可能有一些女的比男的做得更好。就算整个总体来说,用一个群体来判断优越,我们也不应该用这些来歧视个人。
第五个可能性。另外一种的信念(有些人认为这种的信念是种族歧视的),就是相信某一个民族的人,会有过多的个人做某一种的恶行的。我们前面讨论过,某一种的群体比另外一种的群体有道德优越这个概念。现在我所讲的是有一点不一样,现在我们是在讲一个可以做实验的一些的事实的事情(Empirical question)。现在我们不是在讲总体来说,民族是不是道德上优越,我们是在讲某一些的行为。我在这里也不是关心历史上的恶行,现在我们要讲的是目前的恶行。
譬如说,在美国非法拘留的人很大部分是拉丁美洲背景的,另外在美国的黑社会里,比较出名的人士,大部分都是意大利以南的西西里的血统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的Nuremberg审判的时候,那些被控告是纳粹的被告者大部分都是德国人。近年来的恐怖主义者大部分都是回教徒。在黑人的地区上,他们的私生子的频率是特别的偏高的。养奴的人大部分都是白人的,今天白领的罪犯也大部分是白人的。圣经并没有推翻一个事实,就是某一些的罪行在某一些的国族的群体里面是特别的旺盛的。因此,我们会对这些的国族有所判断。迦南人敬拜偶像,他们的民族就堕落到一些最邪恶的做法。以色列人并不是比迦南人更好,但是在历史的某一刻,迦南人的罪恶,上帝说是满盈了。
有些人因为他们有这种根据事实的信念,他们被判断是有种族歧视的。但是,很吊诡的是,当我们要求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边界有更多的安全措施的时候,又有人说:哦,这个是反拉丁美洲人士的歧视。很多时候,当我们说假如要对一些暴力的罪行惩罚比较严谨的话,又会有人说:这个是反黑人的歧视了。有些人甚至乎会说“律法”和“治安”(law and order)这个词就等于是种族歧视的一个代名词(Code word for racism)。因此,这些受害者群体他们自己也承认,在某一些的社会问题上,他们的群体的参与是过偏高的。
因此,是更加的诚实坦率的时刻了,就算这种诚实是要求我们对自己和自己的群体有更批判性的看待,正如我们前面说过,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他承认他会怕黑人做在黑人身上的暴力的罪行。我们承认这些是事实,不是错的,但是,不应该用这些来作借口,有种族歧视的态度。我们不应该假设,所有在美国的墨西哥人都是非法居留的。我们也不应该假设,所有的美国的意大利后裔都是黑社会的。但是,我们要很谦卑地承认我们自己所属的群体一些特别的罪行,彼此要劝勉,对这些要悔改。当然,处理我们自己群体的罪比较容易,也对别人来说比较有说服力。若要处理别人其他的种族的罪行,就比较困难,也缺乏说服力。
种族歧视第六个可能性。另外一种的信念就是相信,我们应该如何回应种族问题的一些的信念,这些也被称为是种族歧视的。下面我要举三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A,有些人认为种族之间的通婚是错的。当然,旧约圣经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人嫁娶,但是这个是一个宗教性,不是一个民族性的一个的要求。以色列本身在民族方面是混杂的群体,不单是包含了雅各的后代,还有很多的埃及人、米甸人甚至乎迦南人,好像喇合跟路得等等。若有人相信承认以色列的耶和华上帝,假设是男的也受了割礼的话,就是犹太人合理的婚姻的对象了。我并没有看到圣经有任何的原则反对种族之间的通婚的。当然,若有男女要在这种情况之下结婚的话,必须要准备好他们的决定会带来一些社交上的后果,不应该有什么的幻想。虽然我同时也相信对这些种族之间通婚的种族歧视,在近年来也减少了一些。
B,另外一方面被称为是种族歧视的一种的信念是什么呢?就是认为种族应该是分开的。诚然,圣经并没有要求种族要分开,或者要求好像南非洲以前的那种的种族分离(apartheid)。假如圣经没有什么原则排除种族之间的通婚的话,当然圣经也没有要求种族要分开来居住。是的,世界上有些的地方种族之间的仇恨是那么的强烈,不同的民族分开来居住可能是在目前最可行的解决的方法。在我写书的这个时候,我想不出有另外的什么方法去解决波斯尼亚、中非洲、巴勒斯坦、阿美尼亚、阿塞拜疆这些地方的那些种族之间的冲突。若在这些地区推崇种族的分隔,本身并不是种族歧视。但是,我们也不应该认为这种的分离是最后的解决的方法,更加不是目标。
那圣经是不是给我们一个完全种族融合的社会这种的目标呢?当然是的!这种的社会有爱,有尊敬,种族之间彼此相爱、彼此尊敬。是的,就好像马丁·路德·金博士他的梦想,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按照他的品格来被判断,而不是按照他们的肤色。但是,我不相信在现今的社会会有这种的社会,所有的种族之间的分歧都排除了,每一个人都不只是说只喜欢跟他同族类的人来往的。等一下会回来这个议题。
第三种的观点是politically incorrect政治不正确的观点。
譬如说,在美国反对那些双语教育,或者双语社会,反对在移民或者是在福利方面有所限制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复杂的政治和社会的问题。
我们不应该假设持这种观点就等于憎恨某些少数民族,甚至乎反对他们最高的利益的。这个是第六个可能。下一讲我们要开始讲第七个还有第八个可能性,种族歧视是指什么?
提示:逐字稿文字只限于个人和教会私下学习交流,目的是造就教会和教会负责带领、讲道的同工们;未经同意,请勿擅自在其它网站或平台转载和刊登课程的逐字稿;课程的逐字稿和图片的版权归「中华展望」,禁止复印出版等商业用途。当文字和录音不符时,以录音为准。愿上帝赐福文字编辑和校对的肢体来雅正!若是有修改的地方、奉献支持或是其他任何问题请使用以下邮件方式联系我们。中华网络圣约学院ccnci.org中华展望圣约学院 [email protected](PayP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