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_29章04讲_安息日与普遍恩典(续)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29 Section Four
《基督教伦理学》第二十九章 第四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JL姐妹_文字:自由的荣耀弟兄
THE SABBATH AND COMMON GRACE安息日与普遍恩典
这个是本章的第二大段:安息日与普遍恩典。
傅兰姆在批判克莱恩最后一点,他在批判。他说,创世记第四到第九章,上帝并没有分辨圣洁和不圣洁的政府,或者文化。在创世记第九章,上帝只有提到家庭这个制度,没有提到其他的制度的。
好,我们继续。
那至于文化的项目呢?究竟圣洁的、公义的和不圣洁的分别在哪里呢?并不清楚。很明显的对克莱恩来说,一个圣洁的文化项目不单单是遵循上帝的准则,而且还有将来上帝大工完成的荣耀的这个盼望、这个应许的(编注:Clearly, for Kline, a holy program is not merely a program that conforms to God’s standards, but one that somehow has the promise of consummation glory)。这个意思是不是就是说,上帝是不是给他一个约里的福份呢?就是说,在最后审判之后,还会继续呢?我们在圣经里哪里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呢(Where would we even turn in Scripture for answers to such questions)?
一个圣洁的项目,是不是拯救人脱离罪恶的方法呢?(因为克莱恩说有这个应许嘛,将来是在大工完成的荣耀里有冠冕的。)是的,亚当在田里的工作,并没有为他赚来救恩(创世记三章17-19节)。但是,从这个角度来看,亚当的劳碌,与那些在以色列神治社会里面工作人没有分别。所以,根据这个定义,亚当的劳苦和以色列人的工作都是非圣洁的啰。
一个圣洁的项目,是不是向上帝奉献分别为圣的工作呢?以色列的农夫、牧牛、牧羊人,他们都应该把初熟的果子带到上帝的面前,但是该隐和亚伯岂不是也是一样吗(创世记四章3-4节)?还有其他在以色列神治社会之前的,比方说亚伯兰(创世记十四章19-20节)。今天上帝仍然吩咐我们,在文化中所做的工作是为要荣耀上帝的(林前第十章31节)。
所以,克莱恩把圣洁和不圣洁的政府、圣洁不圣洁的文化项目把它对立起来,这种的对立在创世记三章16节到九章17节是不存在的(我甚至怀疑,在任何经文里都不存在)。诚然地,在创世记三到九章,上帝没有设立任何的文化项目或者制度,然后宣告它是凡俗的不圣洁的。上帝是在人类堕落之前设立文化的(创世记一章28节)。在创世记三章16到九章17节,上帝要求人向祂忠诚地来施行这些义务,事情就这么多。
当然,一个很公允的问题就是要问:为什么在向挪亚立约的时候(创世记第九章),上帝没有重新地再提出安息日这个吩咐呢?洪水好像是一个“去创造de-creation”、“再创造re-creation”(参考我的《神论》The Doctrine of God,第278-282页)。所以正如在原来的创造,上帝给了文化使命,给了洪水之后的新创造、新的宇宙(编注:So, as after the original creation, God gives the cultural mandate to the new creation after the flood)。祂吩咐挪亚跟他一家,正如祂吩咐亚当、夏娃要生养众多(创世记第九章1、7节),治理其它被造的活物(第2-6节)。但是,为什么上帝没有重新地再颁布安息日的诫命呢?
另外一个事实就是,上帝给挪亚一家一个奇妙的搭救,就与上帝搭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样那么得广泛。但是当上帝搭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上帝重新地颁布了安息日的诫命。然后,祂提出上帝搭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是一个另加的动机,为什么他们要守安息日的(申命记五章15节)。(编注:But after Israel’s deliverance from Egypt, God reiterated the Sabbath command, ad he presented that deliverance as an additional motivation for them to keep the Sabbath)。为什么当上帝搭救挪亚一家人,在洪水之后,没有同样地再设定安息日的吩咐呢?下面对这个问题有几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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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创造和洪水之间是有相似的地方,但是也有不同的地方。其中一个是上帝在洪水之后并没有安息,正如祂在创造之后安息一样(编注:For one thing, God does not rest after the flood, as he did after creation)。所以,就没有一个场合,上帝要把安息日的福份给宇宙,就好像祂在创世记二章2-3节一样,就是祂没有在洪水之后安息。
- (为什么洪水之后没有安息日的吩咐呢?)正如我们看见过,上帝并没有明说吩咐亚当、夏娃(创世记二章2-3节),要他们守安息日,虽然暗示了一个守安息日的义务。同样地,根据文字来看,在创世记第二章并没有一个安息日的诫命,可以在第九章再讲一次的。(编注:As we have seen, God does not explicitly command Adam and Eve to keep the Sabbath in Genesis2:2-3, though a Sabbath obligation is implicit. So, in literary terms, there is no Sabbath commandment in Genesis 2 that could be echoed in Genesis 9)。
- 创世记六到第九章,从洪水中救赎与以色列人从埃及被救赎是不一样的。因为出埃及就把以色列从所有其他民族分别出来,作为上帝的圣洁的子民。上帝重新地颁布安息日的诫命,作为他们独特性的一个印记(a seal of their distinctiveness,参出埃及记三十一章12-17节)。但是,在创世记第八章20到九章17节的约是给全人类的,是给凡有血气的。挪亚的一家并不是圣洁的、特别的子民。所以,在挪亚之约里,并没有需要以安息日作为一个特别的立约的印记(a special covenant seal)。
4.(为什么洪水之后没有安息日的诫命?)创世记第九章是处理挪亚和他全家当时的处境(the immediate situation of Noah and his family)。他们离开了方舟的时候,他们会想下一步要做什么呢?地球还是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吗?上帝有没有给他们能力去治理、管理这个大地?还是说上帝给他们一个小小的圣所来居住呢?上帝有没有限制了他们的领域,因为他们人数比较少,或者人类已经很明显地不能够为了上帝的荣耀来治理大地呢(创世记八章21节)?上帝对挪亚所立的约,(再澄清一次,)虽然他们人数少,虽然他们倾向犯罪,上帝仍然要他们治理整个大地的。可是,这里没有什么特别地关于守安息日的问题。挪亚和他一家人毫无疑问地在方舟上是有守安息日的,他们不需要上帝再次地提醒他们。
这里我们并不是暗示说:上帝漏了安息日的诫命,因为挪亚的文化是一个普遍恩典秩序。不是的。创世记第八到第九章,讲了很多关于普遍恩典的事:春、夏、秋、冬四季(第八章22节)会继续有;上帝也应许祂不会再用洪水消灭所有凡有血气的(第九章11-17节)。但是,这里上帝没有提到“普遍启示的范围与圣洁的范围不一样”,没有提到“普遍恩典的文化或者政府,与圣洁的文化或政府,不一样”,没有这样提。假如要说“没有安息日的诫命,就证明有这种普遍恩典的文化”,这个讲得严重一点是猜测,最多是“an argument from silence”,你只能从上帝没有讲什么来建立一个论点而己。(编注:To say that the lack of a Sabbath command proves the existence of such an order is at best an argument from silence and at worst speculation)。
5.(为什么洪水之后,没有再提安息日的诫命?)克莱恩要想说的,是安息日的诫命作为一个创造典章,是不断地要管理人类的敬拜。因为敬拜一定是圣洁的活动,与文化、与政府不一样的。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创世记第三章第14节到九章17节,在这段经文里,上帝并没有为了文化或者为了敬拜,再次地颁布安息日典章的。假如,经文里没有为了文化提出安息日典章,就证明这个文化不需要跟一个安息日的模式的话,那么对敬拜的后果也是一样呀。(编注:If the absence of a Sabbath ordinance for culture means that culture should not follow a sabbatical pattern, then the consequences are the same for worship.)。但是,克莱恩或者任何安息日神学家,都没有人愿意承认这一点的。换言之,这些的经文(创世记三到九章),并没有好像克莱恩这样子做出这种圣洁与不圣洁的文化与政府的分辨。
因此我相信:创世记二章2-3节的安息日典章,从亚当一直到摩西都还是生效的。然后在摩西时期十诫里面,这个创造典章就更新了。我不能够证明:究竟在这段时期,人类在什么程度上守安息日。这里没有很清楚地提到安息日的经文,一直要到出埃及记第十六章(十诫之前的四章),这里上帝告诉以色列人,要把吗哪双倍地在第六天收取,第七天要守一个分别为圣的安息日(出埃及记第十六章23节)。很明显地,出埃及记第十六章23节假设以色列人知道安息日是什么,不论他们能够还是不能够在埃及为奴之地的时候守住这个安息日。不论如何,不论人在这段时期有没有守安息日,他们仍然是有这个守安息日的任务的。约翰 慕理这样说(这里是约翰 慕理的《伦理学》Principles Of Conduct: Aspects Of Biblical Ethics,1957年出版的,第34-35页):
“The silence of Genesis subsequent to Genesis 2:2-3 proves nothing as to the desuetude of the institution during patriarchal times”创世记第二章2-3节之后,没有提到安息日。(这)不能够证明在先祖时期——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时期——人没有守安息日;“nor does it prove ignorance of the ordinance on the part of the patriarchs.”也不能证明先祖们对安息日典章是无知的。“
But even if we suppose that the remembrance of this institution did pass away”就算我们假设,在这段时期,人们已经不记得安息日制度,“that the patriarchs did not observe the weekly Sabbath”就算我们假设,先祖们没有守住这个每个星期的安息日,“it is no more difficult to explain this lapse from the creation ordinance than it is to explain the lapse from the principle of monogamy so clearly implied in Genesis 2:24”要解释为什么人不再守安息日呢,不太困难,就等于要解释为什么在创世记二章24节讲得这么清楚一夫一妻这个制度,在摩西之前,人也没有守住,要解释这个也不太困难呀。
“It is precarious to base too much on silence”圣经没有讲一件事情,我们假设太多来作为论点,是很危险的。“But even if the silence indicates declension, ignorance, and non-observance”就算这段经文里面没有提到安息日,就等于这个制度有点废黜,人们对它无知,没有守安息日,“this does not remove the creation ordinance”这没有证明上帝收回祂的创造典章,“nor does it disestablish its binding obligation”也不证明上帝不再设立,对人类守安息日的义务的16。(注脚十六,《伦理学》Principles of Conduct第34-35页。)
(好,现在傅兰姆继续讲。)
所以我不同意克莱恩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the prohibition of Sabbath labor pertains only to holy work”——当上帝禁止人在安息日工作的时候,只是指圣洁的工作不能作,就是那些普遍恩典范围里的工作可以继续做。“I cannot find any justification for this claim, implicit or explicit, in the text of Scripture.”我找不到任何上帝明说或者暗示的经文,来支持克莱恩的这种的说法。
“Some have used Kline’s distinction between holy and common spheres as an argument to support some of the twofold distinctions”有些人用克莱恩的这些圣洁、凡俗的两个范围的分辨,来支持其他的二分法。这些我在本书里也是不同意的:就是“律法”和“福音”、“自然律”和“圣经”、“自然”和“恩典”、“宗教性”和“非宗教性”等等。“I hope my discussion of Kline has further weakened the argument for these positions.”我盼望我前面讨论克莱恩的时候,就让这些二分法的观点弱化了。“Kline does reply to criticisms from the Kuyperian-Dooyeweerdian tradition that rejects these twofold distinctions”克莱恩的确有回应,从凯柏Kuyper,从杜伊维尔Dooyeweerd(就是从加尔文主义哲学这个传统来的批判),这种的传统是拒绝这种二分法的。(第十七注脚克莱恩在《国度序言》105页这样说:)
“Characteristically, members of that [Dooyeweerdian] school have been critical of schematizations that distinguish between the city of man and the city of God.”杜伊维尔这种加尔文主义哲学派,很典型地会批判任何把“人的城”和“上帝之城”分辨的这种架构。他们特别地不愿意承认:“人之城”是凡俗的,非圣洁的。他们认为,这里有一点点的经院主义的味道,就是把自然和恩典分辨成为二元主义。但是,“But to dismiss every two cities scheme on the grounds of such a suspicion is too hasty and undiscriminating….”(现在克莱恩为自己的辩护。他说:)假如所有“人的城”跟“神的城”的分辨都要拒绝,因为有一点点的经院主义的味道呢,那就言之过早,也就不够谨慎了。“The Scriptures compel us to distinguish between the kingdom of God as realm and reign”圣经的确要我们分辨出“神的国”是范围,“神的国”是神的统治。圣经也要我们承认,要我们分辨出:是的,全世界、全宇宙都在上帝的统治之下。但是你不能说“所有的、全宇宙都是在上帝的圣洁的统治范围之下”(to recognize that though everything is embraced under the reign of God, not everything can be identified as part of the kingdom of God viewed as a holy realm)。【编注:本句翻译似乎不准确,试译:全世界、全宇宙都在上帝的统治之下。但是你不能说“所有的、全宇宙都是上帝的圣洁的统治的一部分”。或者试译为:万有都在上帝的统治之下,但并非万有都是上帝圣洁国度的一部分。】
(下面,傅兰姆要继续地讨论:克莱恩怎么回应这个加尔文主义哲学派的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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