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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伦理学_31章07讲_蒙福的应许(续)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thirty one Session seven基督教伦理学第三十一章第七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陈弟兄_文字:自由的荣耀弟兄

上一讲傅兰姆说,圣经有多处的经文,我们也都读出来了,告诉我们遵守神的诫命带来的是“生命”(life)。好,继续。

这个原则并不是要解释,罪人是如何蒙上帝的赦罪的,这个原则要形容的是若守约的话,带来的是什么样的赏赐。申命记第二十八章1-14很仔细地形容,以色列若对上帝的约忠诚守约的话,会蒙怎么样的福份。

【申28:1-14】“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你若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蒙福;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仇敌起来攻击你,耶和华必使他们在你面前被你杀败,他们从一条路来攻击你,必从七条路逃跑。在你仓房里,并你手所办的一切事上,耶和华所命的福必临到你。耶和华你上帝也要在所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你若谨守耶和华你上帝的诫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着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为自己的圣民。天下万民见你归在耶和华的名下,就要惧怕你。你在耶和华向你列祖起誓应许赐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产的,都绰绰有余。耶和华必为你开天上的府库,按时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他们借贷。你若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侍奉别神,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上下文给我们看到,还有一些对不顺从上帝的带来的详细的那些的咒诅是什么?(申命记二十七章9-26节,申命记二十八章15-68节。)正如我在本书第七章,还有其他地方所提过的,基督教的伦理学不是一个康德哲学里的“义务论”accounting the anthology,不是说我们咬紧牙关,我们要尽义务,因为这个是义务而己。不是的!我们尽我们的义务,也是为了上帝要应许给我们的赏赐,我们也要避免蒙咒诅。上帝这样的应许在新约是持续的,虽然在新约讲到很多信靠耶稣的人要受逼迫,要受苦难,但是,也有蒙福昌盛的应许的,这两方面是有所平衡的。

马可福音第10章29到31节是这样说的: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请注意,肯定有逼迫,很多在前的必在后。但在这里,给我们的是今生的应许,还有来生的应许。新约不同旧的约,新的约并没有给信徒们有权拥有巴勒斯坦的土地,正如第五诫指出那个地一样。这里所讲的“房屋”、“兄弟”、“姐妹”等等,明显地是指基督的身体,是我们一个扩大的家庭。“土地”我想也是那些带进福音里面的国度、言语、民族等等。

换言之,新约给信徒们有权占领的地比以色列更多!对基督徒来说,应许之地就是整个的地球。保罗可能也想到这个原则的,当他把第五条诫命的应许应用在基督徒的身上:

【弗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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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in the land)在这个地“在epi {ep-ee’}世ge {ghay}希腊文”,意思就是说在地上,在这个大地的上面。这个短句可能只不过把希伯来文的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第12节翻译过来,就是指迦南地应许之地。但是我想,保罗这里很可能是把出埃及记二十章第12节的应许处境化了,把它应用在上帝给基督徒的地,就是全地。还有其他的新约的应许,应许神的子民蒙福昌盛的,包括提摩太前书第四章第8节:

【提前4:8】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

【彼前3:8-12】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彼此体恤,相爱如弟兄,存慈怜谦卑的心。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

上帝这些应许不一定我们可以看得到怎么样实现的。圣经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奥秘,就是虽然有这些的应许,恶人常常昌盛,义人常常受到迫害。(很多的经文,傅兰姆就举了一点点)

【耶5:28】他们肥胖光润,作恶过甚,不为人伸冤,就是不为孤儿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为穷人辨屈。”

【耶12:1】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呢?大行诡诈的为何得安逸呢?

约伯记就是讲这个奥秘的。很多的经文都是集中讲这个奥秘。诗篇第十篇、十二篇、十三篇、二十二篇、三十七和七十三篇,还有八十八篇。这些的福份、完全的福份要等到来生才会有的。奥秘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等这么久?参考我的《邪恶的问题》在《神论》的那一章,The Doctrine of God《神论》这本书161-182页。在今生的时候,我们的蒙福亨通是与迫害、逼迫一起来的。但是,就算是贫穷贫乏的人,在耶和华殿中一天,胜过在其他的地方千日:

【诗84:10】在你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千日。宁可在我上帝殿中看门,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

上帝不会忘记义人的:【诗37:25】我从前年幼,现在年老,却未见过义人被弃,也未见过他的后裔讨饭。

与上帝交通就是昌盛蒙福的核心意义。既然这个是圣经一般的原则,那么为什么在十诫里,它只是与第五条诫命相连呢?为什么上帝在第五条诫命提出应许,不在其他的诫命上提出呢?我想这个理由在这里,是十诫从我们向上帝应尽的义务转到我们向人应尽的义务,圣经很明显地告诉我们,昌盛蒙福是来自尊重神。但是,在十诫里这个应许在第二条诫命已经是暗示了,那里神的福份是与第一、二两条诫命一个单元连在一起的。我们在第二十三章注脚一已经看过。

当我们转到比较以人为中心的注意力的时候,就是转到第五到第十条诫命的时候,上帝要告诉我们的是,同样的我们尊重别人也会带来同样的福份。上帝特别让我们知道,在约里面的福份昌盛是在乎我们顺服上帝的代表,不单单是顺服上帝,也顺服他在地上代表他掌权的人。约里面的福份,不单是在乎我们一般性的顺服上帝的律法,乃是在乎我们顺服父母亲、智慧的老师、教会的长老和明智的长官。

第三十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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