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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伦理学_26章06讲_敬拜中可否使用形象的问题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twenty six Session six 基督教伦理学第二十六章第六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_文字:自由的荣耀

我们来到本章的第五大段:在敬拜中可否使用形像(images in worship)。

我在其他地方谈论过,怎么样应用规范性原则,在敬拜的个别的范围里面,我处理过比方说,是否只能唱诗篇,是否可以用乐器、诗班、独唱、举手、拍手、戏剧、舞蹈、守圣诞节、守复活节等等。(注脚说:参考傅兰姆的书“worship in spirit and truth.”,特别是第六章、第八章和第十一章)

现在我来处理另外一个神学上的争辩,是与第二条诫命一些的个别的关注,是有密切关系的。这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在敬拜中可否使用形象。在一个敬拜的场所,我们可不可以容许挂图画呢?若可以,哪一种的图画是可以的呢?。我在本书第二十五章的论点是,第二条诫命并没有禁止制造形象,或者在敬拜的场所里面有形象。

是的,上主祂自己吩咐,在会幕和圣殿使用形象的。第二条诫命只是禁止敬拜形像,或者为了敬拜形象而塑造它们。很明显的,上帝的旨意并不是说,天使、树木、花朵的画像,在会幕和圣殿中成为敬拜的对象。那么,究竟这些的图画的目的是什么呢?很明显,这些是一些的象征来教导以色列,提醒他们上帝是如何对待他们的。教导是敬拜一个很重要的层面,在新约也是如此。正如我们在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所看到的。

教会历史中曾经有一些的讨论,考虑到在新约时期在敬拜场所里面,使用形象作为教导的工具是否合法合理。特别是在东方的教会,破除偶像的争辩,这个是在第二次尼西亚会议(主后787年)判断的,有的时候这个被称为第七个普世的大公教会。这次的大公会议的决定是,在敬拜的地方有形象是合法合理的,而且是有帮助的,只要这些的敬拜不是用来被敬拜,只要这些的形象不是用来作敬拜。

支持使用形象的人宣称,他们手上有一个非常有价值的教导工具。我们记得,当时人认字的程度,还有书本传流的程度,一点都不像今天,所以我们能够理解,很多人认为,需要用一些的画像来作教导的工具,除了口传的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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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在东正教和罗马教会是很普遍的,但是很多基督新教的人,就有所质疑。马丁路德反对Karlstadt,他们暴力地破除偶像。但是,他批准使用形象和画像用于教导的用途,但是有很多的谨慎警告。马丁路德说:(If the worship of images be avoided,)“我们若是要避免敬拜的偶像的话呢,(we may use them as we do the words of scripture.)我们就应当好像怎么样使用圣经的话,来使用这些的形象,which bring things before the mind and cause us to remember them圣经会让我们记起一些的事情,也让我们记得这些的事。”但是,改革宗的信仰告白,明文地拒绝用教导的目的来使用形象的。《海德堡要理问答》说得最直接了:

《海德堡要理问答》98问:难道我们不能用一些图画,作为教导信徒的教材而悬于礼拜堂吗?

答:不可以;因为,我们不应自以为比神聪明,他不要他的百姓受哑巴偶像的教导,反要人活泼地传讲他的道,借此教导人。

但是,我并不知道圣经哪里有一段的经文,是限制教会的教导只能是口传和文字。有时候,有人会诉诸哥林多前书一章21节: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的。

KJV(英皇钦定本)说:( it pleased God by the foolishness of preaching to save those that believe. )“上帝美意就是,透过讲道所宣讲的愚拙,来拯救那些信的人” 。但是ESV比较新的英文标准本的翻译比较好:(it pleased God through the folly of what we preach to save those who believe.)“上帝的美意就是,透过我们所传讲的愚拙,来拯救那些相信的人”。

上帝这个大能有力的所谓“愚拙”,不是口传的那个媒介,乃是媒介所宣讲的内容,就是福音。不信的世界所面对的问题,不是口传讲道的这个媒体,就是说与形象、戏剧、文字有别的口传方法。不信的世界所面对的,是一个特定的信息,透过保罗的讲道传递出来。但是,这个信息也可以用其他的媒体来传达的。

在旧的约里,上帝事实上选择了用形象,不仅仅使用言语,来教导祂的子民。我觉得在新约时期,没有任何理由使这个变得不可能了。当然神并没有个别的一个命令,吩咐我们用形象来在新约敬拜的时候,作为教导的工具。但是,我在之前所指出过圣经规范性的原则,并没有要求我们,必定要有新约本身这个约里面,关于敬拜的个别命令;反之,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则,对每一个时期的约都是通用的。

我觉得教导性地使用形象,是其中一个,就是这个是一般的原则,不论新约、旧约都通用的。当在敬拜的场所里面,摆置了形象和图像的时候,有的时候会有危险,因为人们会去拜它们。这个特别是在宗教改革时期是如此。因为,从罗马天主教归正到基督新教的人,他们已经习惯了向图画,或是雕像去尊荣、敬拜。当很多人从一个敬拜偶像的背景,进入教会来的时候,这种的处境,我们把一些画像和图画从敬拜的场所拿走,是很有智慧的。但是,这个是一个根据智慧的决定,而不是上帝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要约束我们的一个的使命。

贺智Charles Hodge是这样说:no one who has ever seen any of the masterpieces of Christian art—whether created with a pencil or a chisel—and felt how difficult it is to resist the impulse to bow down to them or to serve them, can doubt the wisdom of excluding from places of public worship。他说没有一个人若是看过基督教的艺术大作,无论是用铅笔画的或是雕刻出来的,没有一个人看过基督教的名著也感觉到拒绝去跪下,或是服侍它们」是一件艰难的事,拒绝他这么难的;没有人会怀疑,把这些形象从公共的敬拜场合拿走是有智慧的。”贺智的话。(傅兰姆继续说)这可能是事实。但是,傅兰姆说我就是这种从来没有感觉这种的必须要敬拜的人。就算Hodge他自己也是说,把这些形象从敬拜场合移走是一个智慧的举动,而不是普世性的从上帝而来的命令。

我想在基督教大部分教会,就是说在现代的西方现代的基督大部分教会,现在已经很少有危险,人看到图画就会有这个试探,好像这种偶像敬拜他们。我更加的确定,这个危险对于其他一些的象征物,更加是不存在的,比如说十字架、鸽子、基督教的那个鱼的象征、一些装饰性的旗子等等。当然,我们不可以责怪上帝,当祂指定人怎么样装饰会幕和圣殿的时候,不能指责上帝把这个危险看得这么微小,虽然,以色列是居住在敬拜偶像的列帮中。因此,我们这样相信、这样的假设,就应该是支持在教导的时候,可以使用各种的象征、图画和雕像等等。

在我们今天的世代,我们学到人们有各种不同的学习的形态learning styles,有些人是比较喜欢听和阅读,有些人是需要看画像,有些人需要活动。我认为,圣经没有给我们任何的理由,把教导上帝的话语,限制于讲话、语言这个媒体,让一些比较是用画像来学习的敬拜者,让他们没有机会学习。我看不出圣经有什么理由禁止这方面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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