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_24章01讲_第一诫:当代议题。引言;神学争辩
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 Chapter twenty four Session one 基督教伦理学第二十四章第一讲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_文字:自由的荣耀
The first commandment contemporary issues第一条诫命当代的议题。
我们活着的今天,是一个有很多假神的一个时代。虽然,巴力或者埃及的、迦南的、巴比伦的神明已经消失了,但是,我们今天还是有阿拉,印度教的Brahma“三大主神,也称三相神。指印度教的三位最高主神:梵天(Brahma)、毗湿奴(Vishnu)与湿婆(Shiva)。”,和各种部落的神明的。我们需要记起在本书第五章我们的讨论,就是说,所有的非位格的哲学原则,或者宗教原则事实上就是敬拜的对象。非位格的、哲学或者宗教原则都是敬拜的对象。
(注脚一:)根据“罗伊·克洛瑟(Roy A. Clouser)是新泽西大学名誉教授。自1968年以来,他一直在该学院担任哲学,宗教和逻辑学教授。”的定义,宗教就是相信某一些的事物是有神性的,也就是说是不依靠其他的事物的。因此,虽然佛教的不同的形式是无神论的,但是,佛教里有一个取代神的东西叫“涅槃”,“涅槃”是不依靠任何在它以外的事物的。而那些被自称为世俗的哲学,它们的非位格的绝对原则,我们都需要看它们是假神的。例如,柏拉图的美善(good)、亚里斯多德的“第一动者”prime mover、黑格尔的“Absolute”(绝对)。
(回到本文:)当然,在现代的社会,人们都发展出许多取代神的东西来诱惑人离弃他们的创造主。在上一章23章讨论到,《圣经》本身怎么样就应用了第一条诫命的教训的,现在我来对一些当代的题目来做一些应用。
本章第一段:神学争辩。Theology controversies
人们可以这样问:我们假如在讨论神学的时候,不能为上帝站立得稳,那什么时候才能为他站立得稳呢?但是在基督教的圈子,特别是神学家的圈子里面关于神的错误的观点是很多的。神学家显然就应该认识神,还有正确的神观才对呀!这些错误的神观包括:“过程神学”(Procedural theology)和“敞开神论”(Open theism)他们的神观;还有一些极端女权运动的神观,他们认为神仅仅是一个阴性的feminine figure。
(傅兰姆说,看我的书“Know other God”2001年是批判“敞开神论”的;还有“The Doctrine of God”378-386页,是讨论“女权运动”的神观的。)
(回到本文:)还有“一元论”(monism),不论是传统的,还是比较近期的“一元论”。“一元论”认为,上帝和宇宙就是同一码事,或者是把上帝讲得那么得超越,连《圣经》的文字都不能够真正地去形容上帝的。那现在问题就来了,究竟侍奉假神和对真神有错误的观点之间有不同吗?是不是每一次关于神,我们持错误的观念就等于信奉假神吗?阿米念主义者和加尔文主义者是信奉不同的神吗?一般来说,我们会主阿米念主义者和加尔文主义者是敬拜同一位神,不过他们对上帝的决定和上帝的作为持不同的看法的。
根据一个加尔文主义者的观点,上帝预定一切要发生的事;根据阿米念主义者的观点,上帝并不预定人的自由决定的,虽然上帝事先知道这些决定是什么。(傅兰姆说在他的“The Doctrine of God”《神论》第八章,他支持加尔文主义者的立场,也为他辩护的。)但是,那么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呢?两者都宣称是敬拜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的。但是,回教徒拒绝“三位一体”,也把上帝的主权说成“宿命论”的观点的。
敬拜假神和对真神持错误的信念之间分界是含糊的,至终我们是否敬拜真神,是一个心中的问题。而只有上帝才能无谬无误地解读人的心的。《圣经》当然给我们看到,有很多的心里单纯的信徒,但是很明显地对上帝是持错误的,或者假的观点的。但是,上帝开恩接纳他们的。例如,约翰福音第四章撒玛利亚的妇人;约翰福音第九章生来瞎眼的人;还有马太八章5到13节的罗马的百夫长。但是法利赛人很明显地对上帝的神学观念是非常得正统的,但是,在许多方面违背上帝的话,主耶稣常常把他们说为是上帝弃绝的,说他们是假的敬拜神者。
我前面已经说过,第一条诫命是讲敬拜的对象;第二条诫命是讲敬拜的方法;而第二条诫命宣告我们:唯独是根据上帝的自我启示来敬拜他;但是,敬拜的对象跟敬拜的方法不能够完全分割的。假如我们敬拜神,而不注意到、不听从他的自我启示的话,我们肯定是在敬拜一个我们想像出来的东西,而不是真神啦。所以,我们必须要按照真理来敬拜,这个是非常得重要的。
虽然,一些信靠耶稣是他们的救主跟主宰的,他们的神学错误是可以被饶恕的罪。在两个极端这种的分辨不太难,能认出来。我毫无疑问地说,基督教、基督徒和印度教、印度教徒是信奉不同的神的;我也相信伊斯兰教的阿拉虽然与耶和华在历史上好像有一些的共同点,但是是不同的神;唯独的真神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神。
【林前8: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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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条诫命,意思就是说,我们必须以奉耶稣基督的名来敬拜神的。
【太28:19-20】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约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约5:23-24】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14:6】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徒4:12】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根据第一条诫命,这里的意思就是说,信一位非“三位一体”的神,就是不是敬拜一位真神,唯独真神了。所以,当代的犹太教也是信奉一个与《圣经》的神有别的一个的他神。虽然,犹太人在主耶稣复活之前,是按照一个对上帝的启示有真正、真实的知识来敬拜的。(约4;22)主耶稣基督与撒玛利亚妇人所讲的话里面的一句。
【约4:22】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
但是有一些的议题是没有“三位一体”那么的重要,比方说,“阿米念主义”跟“加尔文主义”之间的不同;或者是“加尔文主义”里面的“堕落前主义”和‘堕落后主义’,我觉得在这些的情况里,我们需要彼此包容Give one another benefit of the doubt。因为我们要承认,我们在神学上都不是无谬无误的。所以,在那些极端的不同中间,就有一些正统神学跟比方说“敞开神论”、“母神运动”的神观之间的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是倾向于用爱心来判断。虽然,我会很严厉地批判这些的错误的。
仅仅是根据一个人的神学呢,是不太容易判断他究竟是信奉真神,还是另外一个神。但是,第一条诫命在其他方面也是对我们的神学反省有关的。很奇妙的是,神学的错误,包括我们对上帝的本身,和上帝的作为的错误,很多时候就是反映出当代世俗文化里一些的运动,是这些运动的反弹,或者是反映。比方说,“随意自由意志观”是第二十世纪末一个垄断哲学的观点,不论是过程或者是分析哲学;“过程神学”跟“敞开神论”就是在这些哲学的运动兴起的时候,就跟着来了。世俗的“女权运动”也是在1960年代跟1970年代,在一般的西方社会增长的很快!之后,神学家也尝试去证明,他们也可以做女权运动者。
今天,神学里面有一种的倾向,就是说《圣经》是赐福给……,或者是容许,而且是支持同性恋的关系的,刚好是跟着世俗社会里的同性恋、人权运动;非常令人失望的是,新的神学运动一般都是跟着时髦的世俗潮流,当一个立场在世俗的政治,或者文化受人欢迎的时候,你差不多可以确定某一些神学家就会发现,这些立场在神学里也有,这些立场在教会传统里面也会发现出来的。
到了这里,第一条诫命是特别对我们有适切性的。我们必须要问,究竟我们是敬拜谁,或者究竟我们在敬拜什么?是《圣经》的神呢,还是我们世俗文化时髦的潮流呢?比如说,根据我的判断,《圣经》肯定是宣告同性恋行为是罪!有些人持不同的观点跟提出不同的论调。但是,我也需要严肃地证实这些的论点,但是我还是感觉到,很多人不是按照诚实地解经来处理这些的议题,乃是因为在某一些学术的圈子,政治的圈子,或者文化的圈子里面持一个支持同性恋的立场,是受人尊重的。是这样子,根据这个原则来解决问题,太过偶然了,不是吗?
刚刚好在世俗、同性恋、人权运动的发展的时候,神学家就怀疑《圣经》里有关的这些的经文的传统的解经。我同意世俗的观点有的时候是合理的,要催逼基督徒重新地考虑他们传统的解经,但是根据我的判断,这个支持同性恋的解经完全是没有说服力的,我们只能够把它看作是反映出世俗文化的一种的反弹而已。在很多方面,基督徒在现代的西方社会过得比较轻松,对我们大部分的人来说,我们不必为我们的信仰和死,或者受到身体上的折磨;但是,有的时候上帝是呼召我们去持不受欢迎的信念的,我们不能为耶稣做这么一点点的事吗?假如不能的话,我们岂可宣称自己是尽心爱神呢?
在这里,我们的神学就是一个第一条诫命的课题呢,就是究竟我们对文化的趋向就觉得比上帝更珍贵吗,更高吗?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就向我们做出挑战,我们在不同的,或者其他的神学的领域,也需要遵守第一条诫命。“J.Douma荷兰的改教神学家杜马”就提出我们在受苦的时候,是否顺服神这个问题。
很多受人欢迎的神学,特别是有了“过程神学”和“敞开神
论”的帮助和煽动,他们就会说,上帝并不是我们受苦的成因(注脚第九)“Harold Kushner保守派拉比·哈罗德·库什纳”一位犹太人当代的拉比写了一本书“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1981年撰写的《当坏事发生给好人》时。库什纳在书中谈到了神学中的主要问题之一,这就是为什么如果宇宙是由一位善良而慈爱的上帝创造并受其统治的,那么这其中仍然存在着如此多的痛苦和痛苦,这是一个难题。)1981年,与《圣经》所教导的是相反的。(参考申命记第八章第5节;约伯记全书;希伯来书十二章第6节;雅各书第一章第2-4节;启示录三章19节;)
是的,把上帝的主权,只在我们苦难的时候的主权,和上帝的圣洁,和上帝恨恶邪恶之间做出调和是不容易的。但是,在这一点上,如同在其他的神学的问题上,我们必须承认真理,就算这个真理不受人欢迎的,也是很难做出辩护的。所以,我们在受苦的时候忍耐就成为一个遵守第一条诫命的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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