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正统神学的任务﹝十七﹞﹕

撒伯流主义的异端神格唯一论(三)

 

教会的用词问题﹕《圣经》的原意是清楚的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语言被「解构主义」 (deconstructionism) 说成没有意义;一个字,一句话,任由不同的人作不同的解释。宇宙中只有解释,没有真正的意义(All is interpretation, there is no meaning)。(参﹕范浩沙,《神学诠释学》,校园出版社;英文原著﹕Kevin Vanhoozer, Is There a Meaning in This Text?。)这与正统基督教对上帝的话的信念大相径庭。基督教相信,上帝按照祂永恒计划用了人的语言(希伯来文,亚兰文,希腊文)来启示祂的救赎计划,圣灵默示人把祂的话写下来,因此《圣经》每一句话必有它的原意。《威敏斯特信仰告白》说,《圣经》的话是有一个意义的,不可任人随便扭曲﹕

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成 (这是古时上帝选民的母语),新约是用希腊写成 (这是当时各国最通行的语言)。希伯来文旧约,和希腊文新约,都是受上帝直接的默示,而且上帝在历世历代都以独特的方式照顾护理,保守纯正,所以是真确的… 。(1﹕8)

《圣经》的话是有其原意的,因此,按历史文法解经法,可以了解它的原意﹕

只有一个解释圣经的规则不会产生错误,就是以经解经。所以当我们对任何一处圣经的真实完整意义(每处圣经都只有一个意思,而没有多种意思)有疑问时,就当查考圣经其他比较清楚的经文,以明白其真义。(1﹕9)

借着圣灵的光照,基督徒都知道「起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一1)是什么意思。主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基督徒也清楚明白是什么意思,不会有误会,也知道如何与异端的说法分辨。

用字是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圣经》里如何用字,我们要谨慎留意。

 

教会的用词问题﹕属灵术语

不但如此,除了《圣经》中的话以外,教会中的「属灵术语」(spiritual  jargon) 也应有稳定的意义,不然必造成真理上的混乱。譬如说,上一代的布道家常

说,上帝的恩典,基督成就的救恩,是「无条件的爱」。「无条件」的意思是﹕人,活在罪恶过犯中的罪人,本身不具任何条件,即没有任何「义」(功德)可以献给上帝,藉此称义。人要称义,必须由上帝亲自提出「条件」,即基督的「义」。这「义」是主耶稣藉祂无罪的一生和在十字架代赎的死赚回来的;信祂的人,上帝将这「义」归算给他(罗四3;参:创十五6),因此,穿上这归算的「义」的人,才有「条件」来到上帝面前,被称为义。这是「无条件」的意思。

随着世俗心理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在教会里的泛滥,「无条件的爱」或「无条件的接纳」已经披上截然不同的外衣。当代人听到上帝是「无条件」爱他、接纳他时,他极可能这样理解﹕我可以维持目前的状况,不用改变我的生活,继续犯罪,在罪中享乐,上帝必接纳我。上帝对我的接纳是无条件的!因为「神就是爱」嘛!所以,就我的本相 (just as I am),祂必接纳我。言下之意,就是信耶稣不必改变自己的心。这种来自人本主义(humanism),相信人本为善的观点,与上一代所讲的「无条件的爱」简直是天渊之别!

其他的词语,经过存在主义和世俗心理学的洗礼,也遇到同样的命运。例如,上一代的传道人,为了突出基督徒的信仰不仅是同意教会的信条,或受洗加入教会为会友就足够,常强调基督徒的特质是与上帝(或与主耶稣)的一种「个人的关系」。「个人关系」相对于教条或教会会籍,表达出基督徒应有的活泼信仰。不过《圣经》没有「个人关系」这名词。随着存在主义与世俗心理学的影响涌进教会,「个人关系」可能指两个平等的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主仆的关系。更甚者,「关系」带上存在主义的色彩,贬低真理,教义的重要性,高举经历和非理性经验。这就偏离了《圣经》的教导。《圣经》要求信徒在上帝面前的心态,乃是敬畏祂,信靠祂,敬拜祂,遵守祂的诫命,以祂为乐,以祂为盼望。(参﹕爱德华兹,《宗教情操真伪辨》。)这些「与上帝的个人关系」的内容,曾几何时从教会圈子的流行术语中消失了?

教会中的用语,包括神学,教义上的词汇。经过异端的兴起,圣灵的光照,和大公教会会议的判断,今天我们对三位一体,基督的神人二性等教义,已有了普世的共识。为此我们要感谢主。让我们继续看「神格唯一论」是如何把圣父与圣子混淆,造成第三世纪的异端。

 

神格唯一论的错误﹕「动力神格唯一论」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圣父是上帝,圣子是上帝;并教导我们认识父子之

间的关系。耶稣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在永恒里是「上帝的儿子」,约翰福音称祂

为「道」。我们的救主,神人二性的耶稣基督,是上帝,完全是上帝,是三位一体

的第二位;同时也是人,完全是人,祂道成肉身的时候,穿上了我们罪身的样式(可是没有穿上罪性本身)。耶稣基督与父上帝之间有特定的关系﹕父差遣子;子与父原为一;可是子顺服父;子向父祷告;父荣耀子;子与父差遣圣灵等。因此我们不可以认为子就是父,父就是子。

父是父,这是祂的「位格」的名字,是祂的「存有模式」。子是子,这是子的「位格」的名字,是祂的「存有模式」。父是父,父不是子。子是子,子不是父。父若是子,父子之间就不可能有关系;父子之间有爱,有合而为一的心,就是因为父不是子,子不是父。

我们从上文看见,「神格唯一论」源自游斯丁的「罗格斯」观念。为了保存上帝是一位(一神论),游斯丁把圣子(「道」)说成是上帝里非位格的「理性」(divine reason),这就是著名的「罗格斯基督论」 (Logos-Christology),或罗格斯论 (Doctrine of the Logos),是一种抽象的猜测。上帝既是一位,而罗格斯仅是祂的理性,那么,道成肉身的基督就肯定不是上帝。「动力神格唯一论」说,耶稣基督在受洗(或复活)的时候,父上帝(或圣灵)充满祂,祂就「成为」上帝。主耶稣里有圣灵(或父);不过,这与先知们被圣灵充满,仅是量的不同,不是质的不同。耶稣基督与上帝的关系,是「道德上的联合」(心志的联合),而不是在本质上同一或联合。这是「动力神格唯一论」的错误,与十九世纪自由派神学的基督论,和二十世纪中国赵紫宸的基督论,是换汤不换药。

耶稣基督与父上帝的心志是否合一?当然是,但是这是因为他们本质上的合一,统一的 (one in substance),而又是两个不同的位格 (two persons)。

正统的基督教坚持﹕父完全是神,子完全是神。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完全是神。可是,父不是子,子不是父。父与子是两个位格;他们都是上帝(本质上合一)。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他们在创造,救赎事工上有同一旨意,同一心志(道德上联合),而本质上没有混淆,没有混杂。父没有变成子。子没有变成灵。父既没有变,也没有经历能变的感觉﹕祂是不能受苦的(impassibility of God)。

 

第二种神格唯一论﹕「圣父受苦说」,或「撒伯流主义」

「神格唯一论」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是「圣父受苦说」 (Patripassianism),意思就是说﹕道成肉身的那位是圣父,在十字架被钉死的,是圣父。子道成肉身,即父道成肉身;子死在十字架上,即父死在十字架上。「圣父受苦说」也被称为「撒伯流主义」 (Sabellianism),主张这立场者,支持基督与父神「似质」(homoiousia) 而非「同质」(homoousia)。

特土良可能是第一位用「圣父受苦说」一词的 (Patripassianism)。他这样形容他们的观念﹕

那位被称为父的,和那位被称为子的,是同一位;一位不是从另一位生出的,乃是自己从自己而出,按照不同时候所用的称谓,以父、子不同名字被称。不过这位显现的,生自童贞女的,还是祂(父)自己…向那些看见他的人,他承认自己是子,可是对那些亲近他的人,他并不隐藏自己就是父。

“…he who is called Father and Son is one and the same, not one from the other, but he from himself, called by name Father and Son according to the figure of the times, but that this one appearing and born of a virgin remains one … confessing to those who behold him that he is a Son … and not concealing from those who approach him that he is the father” (Hippolytus语,西波尔引用,Reinhold Seeberg, A Text-book of the History of Doctrines, Grand Rapids: Baker, 1952,页166-167。)

特土良扼要的说﹕「他将保惠师赶走﹐又将圣父钉死在十架。」“He drove out the Paraclete and crucified the Father.”(伯克富,《基督教教义史》,Louis Berkhof, A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s, 页58-61。)

神格唯一论者普拉克西亚 (Praxeas) 是这样说的﹕「这时之后,父出生了,父受苦难。耶稣基督被称为出生的父,受苦的父,上帝自己,无所不能的主。」

“After that time the Father was born and the Father suffered.  Jesus Christ is proclaimed as the Father born, the Father suffering, God himself, the omnipotent Lord” (Tert. adv. Prax. 2 init.).  (西波尔,页167。)因此,父与子是同一个位格。他用《圣经》来支持,特别是《以赛亚书》四五5;《约翰福音》十30,十四9,10。

这种主张听起来好似正统信仰,因为用了「上帝的儿子」的名称。可是它倾向于动力神格唯一论。普拉克西亚这样理解父与子的不同﹕

在同一个位格中,他们分辨两位,父与子,说﹕子就是肉体,即是,人,即是,耶稣;可是父乃是灵,即是,神,即是,基督。(同上。)

子与父的关系,好像人的肉体与灵魂关系。不是他们这样说,就避免了说父受苦﹕「因此,子诚然地受苦,可是父与子一同受苦」。(同上。)

另一位「圣父受苦说」者奴爱达(Noetus)这样说﹕「当父还没有出生之时,称他为父是正确的;可是当他按照自己的美意顺服,出生之后,他就成为子,是自己作子,不是别人作子。」“… when the Father had not yet been born, he was rightly called the Father; but when it had pleased him to submit to birth, having been born, he became the Son, he of himself and not of another.”  (同上。)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圣父是按照自己的旨意成为子,换言之,圣父改变了,成为圣子。因此希坡利达批判奴爱达,说他宣称圣父改变了自己的形态 (mode of being)﹐变成 (became) 祂的儿子。希坡利达也批评奴爱达教导「基督自己就是圣父﹐乃是圣父自己降生﹐并受苦而死。」  “He said that Christ is Himself the Father, and that the Father Himself was born and suffered and died.”(伯克富。)同理,父也使自己复活。

奴爱达这样为自己的力场辩护﹕基督,即圣父上帝,为我们受苦,才能为我们成就救赎﹕「因为我们承认一位上帝,所以必须相信上帝乃是受苦的那位。因为基督就是上帝,为我们受苦,他自己身为父,好叫祂也能救赎我们。」(I am under necessity, since one [God] is acknowledged, to make this One the subject of suffering.  For Christ was God, and suffered on account of us, being himself the Father, that he might be able to save us.”  (quoted in Jaroslav Pelika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 Volume 1: The Emergence of the Catholic Tradition (100-600),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1, p. 180.)

最后,最有代表性的撒伯流 (Sabellius) 这样教导﹕父,子,灵只不过是一个位格的不同名称,即祂用不同的形式自我启示。上帝按照祂的本性来说,是子之父﹕

祂自己就是父;祂自己就是子;祂自己就是圣灵﹕正如我所说的,同一个位格有三个名字,就像人有体,魂,灵,或同一个太阳,有光所赐的能量,热能,和圆的形状。(同上。)

神的自我启示,有如戏剧中的不同角色。上帝的三个「位格」 (拉丁文﹕persona)乃是指演员所扮演的角色﹐或上帝启示的「形态」。(因此,撒伯流主义也称为「形态神格唯一论」Modalistic Monarchianism,或「形式论」Modalism。)父﹐子﹐灵这三个名称﹐仅指神显示自己的独一本质 (one divine essence) 的三阶段。神在创造、赐律法的时候,以「父」启示自己。在道成肉身中以「子」启示自己。在叫人重生与成圣时﹐则以「圣灵」启示。

这时还有Callistus提出一种神格唯一论。他说﹕父,子,灵当然是「同一的」(one and the same),而在童贞女里道成肉身的圣灵,与父神是同一位。(The Spirit who became incarnate in the Virgin is identical with the Father.)  但是耶稣的肉体乃应称为「子」。「因为,能见的,是人的那位,就是子;但是住在子里面的灵,这就是父。」“For that which is seen, which is the man, this is the Son; but the spirit dwelling in the Son, this is the Father.”(同上。)严格上说,不是圣父受苦,乃是圣父与子一同受苦(surpeponqenai)。

在华人教会圈子中,撒伯流主义出现在一本在台湾出版的《神学纲要》书中。作者这样总结三位一体论﹕

父、子、灵确是三位,这三位不是各不相关的三位,不是各自为政的三位,甚至也不是并行不悖的三位,而是父在子里、父借着子,子在灵里、子借着灵,一体也不是身体之体,而是本体之体。三位固然永远是三位,但是当我们想到特土良在用tres personae (今译为三位)的时候,persona是解释作「面具」。上帝有三个「面具」,那就是父、子、灵。同一演员用三个面具,可以演三个角色,这三个角色都是同一位演员表演的。…假如我们接受这个解释,那就是上帝是一(我们所信的是独神),但是以三种不同的身分出现,那三种不同的身分就是父、子、灵。假如我们认为「面具」对我们国人很刺耳的话,我们可以用彰显。三位一体的教义是上帝的三种不同的彰显。(《神学纲要》,台北﹕道声出版社,1979,页103-104。)

虽然作者最后作结论时说,「父不等于子,子不等于灵,灵也不等于父」(页104),可是,若同时说三位是「角色」,是「彰显」,未免有自我矛盾的嫌疑。

可见,神格唯一论对不少信徒是具有吸引力的。

 

分析神格唯一论

特土良分析「圣父受苦说」为什么受普罗大众的欢迎﹕圣父受苦说维持了一神论;而一般信徒不大了解一神中「三个位格」的观念﹕

对一些未受教育(不等于无知,却是信徒的大多数)的人来说,《圣经》,我们信仰的准则,领我们脱离世界的多神,来信奉唯一真神;他们未认识到,我们所信的神是一位,可是有祂的内在结构(economy, 希腊文﹕oikonomia,即指父与子的关系)。这内在结构令他们畏惧。他们认为,神若是三位,三位又有秩序的话,那么一神中就有分裂了。

“For some simple persons (not to say inconsiderate and ignorant, as is always the majority of believers) since the rule of faith itself leads us from the many gods of the world to the one and true God (cf. p. 85, n.), not understanding that he is to be believed as being one but with his own economy (oikonomia), are terrified at this economy.  They think that the number and order of the Trinity implies a division of the unity.”(西波尔,页168。)

另一种解释来自当代教义历史家Jaroslav Pelikan。他认为神格唯一论所论述的,往往是祷告和诗歌词里所表达的。基督徒的敬拜用诗词;可是这些诗词若化为教义,就带来困难。早期教会的诗歌,出现过这类的词句﹕

「那位不能受苦的,受苦而不报复,那位不朽的死了,而没有还嘴。」

He who is impassible suffers and does not take revenge, he who is immortal dies and does not answer a word” (Melito of Sardis).

「那位显现为羔羊的,仍是牧羊人。」

He who appeared as a lamb, remained the Shepherd.  (Melito)

「那位不能见的,为我们的缘故成为能见的,那位不能受苦的,为我们的缘故忍受痛苦,为我们的缘故忍受一切。」

“The Invisible, who for our sake became visible, the Impassible, who became subject to suffering on our account and for our sake endured everything.”  (Ignatius)

「神诞生。」

“God is born.”

「受苦的神。」

“The suffering God”

「死了的神。」

“The dead God.”

(quoted in Pelika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Volume 1, p. 177.)

Pelikan说﹕「我们可以跪下来祷告时这样说,但是站起来教导,或坐下来写作时这样说就比较困难了。」“One could speak this way while kneeling to pray, but it was harder to do so when standing to teach or sitting to write.”

笔者同情这样的分析。让我们回到前面所说的﹕《圣经》的用词,我们应跟从;教会的用语,包括神学,教义用语,必须谨慎。诗词不一定能当作教义来用。卫斯理 (Charles Wesley)的诗歌「怎能如此」 “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其中一句只能当作赞美诗歌词来理解﹕

‘Tis mystery all! Th’Immortal dies!

Who can explore his strange design?

全为奥秘!不朽(之神)竟然死!

谁能探究祂奇妙的计划?

基督是神,祂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奥秘。我们只能说到这里﹕是奥秘。不过,可以惊叹,可以赞美!

赞美有时,清楚教导教义有时。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在真道上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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