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护教学》第八课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加立&Jireh.k弟兄_文字: 凝香百合姐妹

各位弟兄姐妹,这是《圣经护教学》第八课,我们同心祷告:亲爱的天父,我们敬拜你,感谢你差遣你的儿子道成肉身到这个世界上,为了要成就救赎。就让我们学习马利亚把你自己的大工和恩典放在心里反复思想,也让我们像牧羊人能够出去为你做见证。感谢主!我们的救恩是白白来的,我们不配得到。赦免我们的罪,洁净我们的心思意念,感谢主!你差遣圣灵,你应许与我们同在。我们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求,阿们。

上一课我们开始了一个题目就是《神的主权(或者说预定)与人的自由》,我们说人的自由和神的主权不是对立的,上帝的预定是一个有位格的上帝的预定,所以就肯定不是一种的宿命论。还有,我们最后也解释过人的选择、人的行动,包括宇宙的一些的因素,可以说是自由的。但这个自由是在神的预定之下,所以是必然会发生的。这些神所预定好的是必然的,但是又是那位有位格的上帝自由的来预定的。

4】范泰尔颂扬(基督徒的)人的自由﹕ 自发性、自决性、动力

好了,现在我们来看范泰尔怎么样称赞或者说高举基督徒的自由,藉着抛弃、拒绝决定论,范泰尔可以积极地坚持人的自由的。范泰尔的自由观是非常健全的,举个例来说:我们应该注意到范泰尔一方面坚持神的国度是人最高的良善,就是说人要追求神的国和神的义;另一方面他说人的伦理的理想应该是自我实现(self-realization)。请注意这个当然就不是现代心理学讲的那个自我实现,自我实现的意思就是人必须努力锻炼自己的意志,也就是说人的意志在他的反应上应该越来越有三样事情:(1)越来越有自发性(spontaneous)自发的;(2)在他的自决性(self-determination)上应该越来越坚定;(3)在他的动力(momentum),也应该越来越强。

傅兰姆说:非常有意思,在这里范泰尔并没有呼吁消除人的意志,反之人的意志需要被强化,当然他并不提倡人应该越来越任性和自私。也不是说人的意志应该脱离他的被造的地位,从依靠上帝的情况中解放出来,当然不是!更确切地是说,他的意思是:人的灵魂应该越来越坚决委身于遵行上帝的旨意,而这个委身应该越来越自发、坚决,他的动力也应该越来越强。属灵的成熟应带来更多内在的自我约束,并且越来越不需要外在的强迫,在基督里长进的意思是:我们变得越来越愿意遵行神的旨意,我们的顺服越来越带着喜乐,我们的顺服越来越带着喜乐,也越来越成为我们内心的渴望(passion)。遵行上帝的旨意成为我们的习惯,在这里习惯这个词是正面的,上帝的成熟的仆人不需要因为别人(父母亲、牧师等等)恐吓才追求上帝的义,他爱慕圣洁并且在圣洁上不断地稳定成长。对范泰尔来说,人的自由并不是一个与阿米念主义辩论是必不得已,勉强承认一下的概念,不是!人的自由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是个事实,而且是具有积极的、实用的、重要性的。

5】极端加尔文主义者、亚米念主义者都是错误

我们必须记住:对范泰尔来说创造主和被造物之间的区别是至关重要的。有些时候神学家错误地去假设:若我们把任何主权交给上帝,那就必须剥夺人的自发性和自由咯,那这个是极端加尔文主义,就是错误的加尔文主义和阿米念主义共同的错误。极端加尔文主义放弃了人的责任,或者说否认人的自由和责任,以维护神的主权;阿米念主义者损害神的主权或者否认上帝的主权,以维护人的责任。两者都没有想到他们在这一点上是把上帝和人视为同一个等级的存有,以致任何归给上帝的东西就必须从人那边夺过来,人就没有啦;反之也是。这个是错误的一个的模式。

6】有些特权唯上帝独有;会有例外;圣经分辨两者

当然有一些特权是上帝独有的,比方说,唯有上帝有权接受被造者的敬拜,也只有祂有终极的权力收回人的性命,当我们把这些权利归给上帝的时候,等于否认人能够拥有这些的权利,这是正确的。人是没有权收回自己的性命,人没有权接受敬拜。可是我们要谨慎,不可将这种的推论应用在神人关系的每一个层面上,每一点上。比方说,我们不应该假设,既然人的得救是上帝预定的,那么人是否就不需要决志信主耶稣了?相反地,圣经说人要想得救,就必须要有信心信耶稣基督,有时很明显的,上帝的第一因否定了被造者的因果性,就是人就没有这个参与的,积极参与的那个角色;但是有的时候上帝的第一因却支持了被造者的因果性,我们怎么知道是否定还是支持呢?答案很简单,圣经会告诉我们的。

7】作者与小说的比喻

第一因可以否定或者支持次因,是因为上帝与世界并不存在于同一个存有等级上。上帝所做的,不一定会消灭人所做的。(reality)实存有两个不同的层次,就是创造主的(reality)-祂的实存和被造者的(reality),被造者的实存。宇宙里面也有两个不同层次的因果关系(causality):上帝所导致的成因是第一因和宇宙中的被造物所导致的成因是次因,多数的事件都是既有第一因,也有次因,可是上帝当然也可以随祂自己的意思不用次因,超乎次因,背乎次因,这样自由行事。这个是引用《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五章第三段的。

那下面是傅兰姆引用Vern Poythress,目前是威敏斯特神学院的新约教授,他是语言学跟释经学的专家。下面的傅兰姆引用Vern Poythress给他建议的一个例子,或者一个比喻。他说在一本精心设计的小说里,作者会创造一个世界,所有的事件都在这个世界里发生,每一个事件彼此之间也含有意味深长的因果关系的。在这本小说的世界里有一个事件,每个事件都可以理解到成因,每一件事都有成因,都可以理解到,但是每一件事都含有更高的因,这个因是存在在作者的思想里面,一般情况之下作者会维持他创造的那个世界秩序和因果结构,当然他也可以任随己意不用这因果秩序,超乎因果秩序或者背乎这个因果秩序来自由行事。就是他可能会掺进去,把自己写进去这个小说里面。不过一般来说,当一个作者混乱了小说中的因果结构之后,故事的叙述就不容易令读者感觉到满意,文学评论家也会批评这样的作者强词夺理的。

真神是无限智慧的,当祂松弛世界里的因果规律的时候,不但不会破坏祂剧本,就是祂的计划的力量。反而藉着这个更加彰显祂的大能的。就是当上帝直接参与这个世界,把这个因果关系就是次因的秩序倒乱一下的话,是更加彰显祂的大能。当然上帝与宇宙的关系,还有一方面与小说跟作者的比喻不一样,上帝创造的世界是真的,不是虚构的。不过两者还是有相同点,就是上帝与宇宙和小说与作者,还有一点相同点,都有两层不同的因果等级。我们可以这样说正常情况之下世界里的事件都有两套必要条件和两套充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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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范泰尔的两圈思维的形而上学,就是他对创造主和被造物的区分,使他可以同时坚持神的主权,也坚持人的自由的。

8】上帝的主权=人的责任的基础

范泰尔也处理了人的道德责任的问题的,他的论点是人的道德责任与上帝的主权不单单是一致,而且人的道德责任是建立在上帝主权的基础上。除非上帝的旨意是完全自我决定的,就是除非上帝是亲自、自己决定一切,否则世界从某个程度上至少某一些的事情一定是偶然,就是说有几率所控制的。因此,范泰尔说:身为基督徒,我们坚持上帝的绝对旨意若不存在,就是上帝那个绝对的永恒计划假如不存在的话,人的决定和人的经验不可能有任何前进的目标,不可能按照任何计划运作,甚至乎不可能发生。

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坚持上帝的绝对旨意,祂那个永恒的计划是人的意志的大前提,或者说先决条件,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绝对掌权的上帝表面上是拦阻人负责任的最大的障碍,其实正是人之所以有道德责任的可能性基础。

七、邪恶的问题

好了,上面是讲到上帝的预定跟主权是建立人的自由的。下面,我们要看邪恶的问题了,邪恶的问题有点像苦难的问题。

1、上帝的主权凌驾罪与邪恶﹕ 加尔文﹕上帝容许罪恶?

从范泰尔的观点来看,上帝的主权的范围包括了所有的事物,那因此也包括邪恶和罪了。上帝不为罪负责,可是我们必须否认有任何事情能够不顾祂(in spite of him),回避祂的永恒计划而独立发生,没有的!宇宙里没有事情是回避上帝,不顾上帝发生的。就是说虽然上帝掌权,但是这个事情独立发生了,没有的!在讨论这方面的问题的时候,范泰尔经常引用加尔文的一些论点的。特别是加尔文所著的《论上帝永恒的预定》这本书,其中说到上帝的预旨,是包括罪恶这个事实,也容许罪恶的这个事实。按照范泰尔的说法我们可以用上帝的容许旨意(permissive will of God),上帝的容许来强调人绝对要为罪负责。我们可以用神的容许这个词汇,可是应用这观点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可以推翻圣经清楚的教导,什么教导呢?就是上帝拥有掌管万事的终极的权柄的,即使这个权能是个奥秘,虽然是奥秘,但上帝的确拥有掌管万事的这个权能的。

2、范泰尔﹕邪恶=奥秘;自由意志并非绝对;邪恶不是幻觉;上帝并非无能

好了,范泰尔怎么回应这个问题的?这个问题就是一个良善完全掌管一切的上帝怎么可能在祂创造的宇宙中容许甚至乎预定邪恶呢?范泰尔的回答呢就包括奥秘这个很重要的观念。因为范泰尔坚持圣经的神的主权的真理,所以它就不能诉诸人的自由意志来为上帝辩护,也不能用:啊,邪恶不是真的,是幻觉;哦,上帝是软弱无能的。这些都不能用来回应的。再来一次,范泰尔他坚持神的绝对主权,所以他不能够用人的自由意志或者邪恶不是真的,或者上帝是软弱无能的来回应这个问题,来讨论为什么一个良善掌主权的上帝会容许甚至乎预定邪恶会发生。可以确定的是,他对这类问题发表的言论不多,可是傅兰姆说:他已经说明了每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观念。

下面是范泰尔的话,《信仰的辩护》218页,范泰尔说:基督徒如此宣称,就是基督徒回应邪恶这一类的问题的基本立场是符合他的良心的。基督徒宣称他是本着他的良心来回答邪恶的问题,因为他是按照他的基本预设,就是说按照他心中坚持来解释他的道德良心,正如他也是以这个基本的预设来解释他所有的经历一样,他知道审判全地的主一定是行事正直的,所有关于邪恶和罪的事实,和这些的难题都从圣经的故事里,就是都从上帝救赎计划里得到他们的意义和真正的解决的。基督徒的良心所做的是非的判断都从圣经故事里,也唯独从圣经故事里取得他们的意义。这个“故事”两个字这里没有意思说圣经里任何故事是虚构的,不是这个意思。就是说从神的救赎计划里面,我们来解决这个邪恶的问题。

3、批判﹕非基督徒不能分辨善恶;或者,善不可能胜利

范泰尔藉着批判非基督徒对邪恶的宣称,非基督徒不能分辨善恶,或者如果他能分辨的话他不可能盼望善会得胜的。范泰尔说,他说:那些自认为是良善的人呢只能透过压制他人所认为的良善,才能够使全地被他们所认为的善所服,而那些被压制的人也会认为自己才是良善的。意思就是说究竟良善是什么呢?各人有不同的看法。这段话好像是范泰尔针对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和政治正确性(correctness)等当代运动所发出的预言。范泰尔老早在1980年代就去世的,这些潮流尝试将所有的道德论述相对化,同时又试图要求别人尊崇他们的道德的价值观,很霸道的。当他们宣称所有其他人的价值观都是相对的时候,他们就看自己的价值观是绝对的,范泰尔称这个叫做非理性主义和理性主义。非理主义就是说所有的道德价值观都是相对的,理性主义说“唯独我的是对的。”而且还会用粗暴的权力逼人去服从的。

4、范泰尔对邪恶的问题的另一个响应﹕

下面还有一个,另外一个范泰尔对邪恶问题的回应,就是上帝是用最好的方法达成这个目标,而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上帝所用的方法。好,下面是范泰尔说的话,《系统神学导论》237-238页。我们先来解释一个字,就是神义论,公义的“义”,神义论英文是(theodicy)这个就是我们怎么证明或者神自己怎么证明祂是正义、祂是公义的呢?基督徒的神义论必须以一个预设为起点,就是上帝是自足的(self-sufficient),一个自足的上帝掌控万事,因而知道万事。理所当然就能用最好的方法达到祂的目标了,可是什么叫最好的方法呢?就是上帝所喜悦,上帝认为适用的方法。既然是上帝所喜悦使用的方法,它们就有可能是人的理性不能理解,不能测透的。约伯受苦的原因是他完全不能明白的,唯有当他完全将自己降服在上帝主权手中的时候,他才找到了问题的答案。诚然,上帝的智慧显明在宇宙中,人可以知道其中一部分,可是上帝的确在某一个程度上呢隐藏自己的,没有人应该试图用自己的设计标准来赞同或者谴责圣洁的上帝所做的一切。因此,改革宗神学的神义论与天主教和阿米念主义的神义论是非常不同的。

5、邪恶=奥秘;范泰尔运用终极成因和近因;傅兰姆认为不妥当

归根究底,范泰尔的神义论诉诸上帝的奥秘和上帝的智慧,上帝是有答案的,可是祂并没有选择向我们启示,至少没有完全地启示祂所有的答案。我们的思维必须降服在祂的启示之下,当上帝沉默的时候我们也得沉默。

有一次,范泰尔显然想进一步去诉诸上帝的奥秘,当他回应Buswell批判的时候,他引用了加尔文的《论上帝的永恒预定》这本书,在那篇论文里面加尔文尝试去证明绝对的上帝不是罪的创造者,不需要为罪负责的。加尔文的论点是:上帝是这个世界的罪终极的成因(ultimate cause),而罪人自己则是罪的近因(proximate causes)。最远的、终极的和近因,范泰尔在这里花了不少的篇幅引用加尔文和19世纪George Hodge贺治的话,并且同意他们的看法。《信仰的辩护》第二版183、187页,虽然这种处理邪恶问题的进路有改革宗传统的渊源。下面是傅兰姆的批判,傅兰姆说:我却认为他终究是不能给你满意的。

傅兰姆说“我看不出来为什么单单因为上帝不是近因,只是远因,就能解除祂和罪的关系,不需要为罪负责。假如我雇用A君杀B君,我与A君同样有罪,不是吗?间接这种方式并不能将谋杀的罪从我的身上除去,对上帝说来不也是一样吗?一般说来,傅兰姆说:改革宗的神学看法是上帝向我们启示的准则是反映出祂本性的准则,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上帝有一些的特权是我们人没有的。显然在这些的情况,就是在邪恶,祂是有这个特权的,就是祂有一些特权是人没有的。可是祂在这个(邪恶)事情上又没有向人启示了什么,就是为什么祂有这个特权。至终邪恶再次被归结为奥秘。终极成因和近因这种的区分呢是没有解决问题的。范泰尔假如只指出约伯的神义论可能更加妥当也不一定。

傅兰姆呢是认为说,上帝是不是罪的成因呢?是,但是不能责怪上帝。这样讲呢,比较说上帝不是罪的成因,但是祂又不是近因,祂又是远因。这个呢,就会有一点混乱。我知道这样讲会很刺激基督徒,不过我们去想一想,你光是用容许,上帝在祂的永恒里容许罪恶Permissible  will,其实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因为Permissible Will容许的预旨,既是容许,也是预旨。归根结底还是预旨,所以没有解决问题的。

好,下面我们来看另外一个题目,叫做类比的知识(Analogical knowledge),让我解释一下是什么意思。类比这个词就是人是有上帝的形象,人是上帝的形象的意思,类比的知识就是身为上帝的形象,人的知识跟上帝的知识在质和量方面是完全不同吗?在质方面完全不同的话,那神人怎么沟通呢?假如只是量的不同,神跟人是不是在同一个水平上呢?这是下一课我们要讨论的,类比的知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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