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rine  of the Word of God –session 42圣言论第42讲

第29章:圣经的清晰性

我们继续讲圣经的清晰性,29章尾声了。

主讲:林慈信博士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 Cherry姐妹_文字:姣和波姐妹

所以我这样结论(傅兰姆说)这原则就是:圣经永远是有足够的清晰性,让我们在神面前力行目前神给我们的责任的。圣经对一个六岁的孩子是足够清晰去明白上帝要求他做什么。同样的对一个成熟的神学家来说,圣经也有足够的清晰性,让他明白上帝要求他该如何行。但是圣经的清晰性(就正如我们在上帝的掌控这个主权属性里面看到的,)圣经的清晰性是因人而异,针对个人的,person relative, person specific, 因人而异,针对个人的。圣经不是对每一个人都是彻底的清晰的。圣经并没有那种的清晰性去满足一个只不过想要知道关于神的事情,一些的猜测性的知识,并不要满足这些人的需求的。反之,圣经在实际上是足够的,足够让每一个人知道上帝要求他愿意他如何行。

我们强调圣经的清晰性的个人的这个层面,就很自然领我们去看到上帝的第三个主权属性,就是上帝亲自的同在,或者临在God’s personal presence。前面讲的上帝的掌控、上帝的权柄,现在讲上帝的。申命记30:11-14节,上帝通过摩西这样的向以色列人说:“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 不是在天上,使你说:‘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 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申命记30:11-14 和合本)

上帝的话是离以色列民近的,是在他们面前,对他们来说是临在的,present to them。从字义上来说,这个是正确的。因为上帝的话就在“律法书”里面(第10节),这个是在约柜旁边的那个成文的文件。利未人必须每七年聚集以色列民读律法书给他们听(申9:13),好叫他们跟他们的儿女能够听到遵行(申6:9)。因此上帝的律法要写在他们的心版上(申6:6)。

上面这段讲的是从字义上来讲,律法书上帝的话是靠近他们的,从寓意来看,神的话也是靠近的。申命记第三十章12到13节所问的问题:(“谁上天,谁过海,等等,)就假设了,上帝的话,必须要有很大的努力才能够领受的,若没有这种的很大功夫的,好像朝圣的旅程我们不能够明白,不能够遵行圣经的。上帝否认这种的假设。祂对以色列人说:你们不明白我的话是怎么一回事,你们可以遵行的。因此圣经的清晰性就是圣经的临在,圣经的靠近的。Scripture is the presence, the closeness of Scripture.

保罗在罗马书第十章第5到第7节为申命记第三十章11到14节,做了一个基督论的一个的应用,罗马书10:5-9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 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罗马书10:5-9 和合本)

这里保罗在申命记第三十章看到,不仅仅是透过遵行律法而得福的一个的应许,保罗看到的应许是不止这一个。他看到在申命记三十章这段经文里,律法的临在律法的同在是指向基督的。听到摩西话的人,假设这个话必须要很大的努力才能够领受的。但是上帝的话的临近所宣讲的是恩典,不是人努力、不是人的功夫。在基督里,我们不必跑上天上,因为祂的恩典已经降临到我们这边;我们也不必跑到阴间,因为基督因为祂的恩典的缘故,从死里复活了。现在上帝的话的临近,乃是耶稣基督自己在信心的道上的临近。就是说耶稣基督在保罗的福音里面临近我们,我们在福音里遇见基督,就是当我们承认相信的时候,我们就得救了。

好,我们再重复:我们在福音里能够见基督,当我们承认、我们相信他的时候,我们就得救。所以在这里,上帝的话语的清晰性是什么?就是基督在祂的话里面的临在是那么伟大的一个的同在。保罗有没有扭曲申命记三十章11到14节意义呢?表面上来看好像是摩西的话讲的是遵行律法,保罗所讲的是恩典,好像保罗扭曲。但是请记得两件事,第一,律法本身是宣告基督的公义和基督的恩典的(约翰福音5:39-40)第二,申命记三十章本身也劝告以色列人,不要靠自己的努力,乃是要信靠上帝的恩典,这样子使神的话临到他们,更重要的是进到他们的心里面。

上帝三个不同的主权属性,肯定是彼此同工的。上帝在祂的话语里面的同在就是祂主权的选择,强调上帝话语的权柄。上帝通过祂的话临近人,好叫我们能够遵行这话(申30:15-20)。上帝话语的掌控和上帝话语里的权柄,把祂的话带到祂的子民当中。也就是说上帝的掌控、权柄导致祂透过祂的话是在祂的圣约里面与祂的子民同在。(第二十九章结束。)

第30章:圣经的必须性 The Necessity of Scripture

(原著是第210页到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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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们来考虑到圣经属性的第二个三元组就是圣经必须性、圣经的涵盖性和圣经的完备或者足够性。我前面已经指出过第一个三元组的焦点乃是说,圣经本身有什么素质。第二个三元组所专注的是,圣经为什么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圣经如何在我们生命中应该有一个最尊贵的地位。

学习逻辑的学生都很熟悉这两个的名词:就是必要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s 和综合或者是完备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s必要条件和完备条件。A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of B, 假如说A是B的必要条件的意思乃是说:若没有A就没有B,若没有A就不可能有B。假如说A is a sufficient condition of B, 说A是B的完备条件的意思乃是说,若有A就肯定有B。读者会注意到,假如A是B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B就是A的完备条件;反之也是一样的。因此圣经对我们的属灵生命是必须的,意思就是说,若不信靠圣经我们就没有灵命,圣经也是完备足够的,意思就是说假如我们相信信靠圣经,我们就有属灵的生命。我还加上涵盖性组成一个三元组,我要强调的是圣经是必须的、圣经是足够的、完备的,不单单一般性对我们的生命是必须和完备的,而且对我们生命的每一个层面都是必须的和完备的。

就正如前面第一个三元组,我在这里也把这三个圣经的属性与上帝的主权属性连起来。我承认我在这里有一点点的牵强,但是下面我要讲的话就要告诉读者们,这一段讨论是与整本书是什么的关系。Necessity 必须性,comprehensiveness涵盖性,还有sufficiency完备性,Necessity 必须性所专注的是上帝的权柄(准则的观点角度),因为必须性带来的是:你必要如此如此,a must你必须如此。告诉我们,我们若要在上帝面前生活的话,必须要是怎么一回事what must be。涵盖性comprehensiveness,专注的是上帝有祂的大能去掌控我们生命的各种的处境。通过上帝的护理,上帝确保圣经在生命的每一个层面上都有它的管制的(这个是处境的观点角度)。第三sufficiency圣经的完备性要讲的是神是很亲密地与我们同在的(存在的观点角度),因为圣经的完备是让我们与神的关系完满、满足。就是说有他的赐福,当然有他的定罪。我们不必在饥渴上帝的话以外去饥渴其他的话。

这三元组的第一个属性就是圣经的必须性,当我们说圣经是必须的时候意思是很简单的,就是我们需要圣经we need it。当撒但试探耶稣的时候,在旷野里,撒但要挑动耶稣去解决祂饥饿的问题,把石头变为面包。耶稣引用了申命记第八章第3节来回答:“人活着不单是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中所说的一切的话”(太4:4)。诚然人类是需要食物的。但是我们对上帝的话的需要是更更重要的。

很明显的,我们在一般的意义上是需要上帝的话的。因为上帝创造万物包括创造我们,是借着祂的话(创世记第一章,诗篇33:6-9;约1:3),上帝也是借着祂的话托住我们的存在,不断地托住的(诗14715-18;来1:3)。但是申命记第八章第3节和马太福音四章4节很细的说明上帝的话-上帝成文的话就是我们的圣经是我们必须的。

《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在开卷第一章第一段是这样来讲圣经的必须性的:(第一章第一段)虽然自然之光,上帝的创造、护理工作彰显了上帝的善良、智慧、全能,叫人无可推诿;却不足以使人认识上帝和祂的旨意以致得救。所以上帝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向祂的教会启示,并向教会宣布祂的旨意。之后为了更加保守,传扬真理,更加地坚立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撒但与世界的恶意,就把这些全部记载下来。因此圣经是最必须要的,因为上帝先前启示祂旨意给祂百姓的方法现在已经不再用了。

信仰告白在这里建立了圣经的必须性这个教义,根据的是其他方法的启示是不足够让人认识到救恩。(下面是傅兰姆要讲的)但是圣经也是必须的,因为我们与神的关系就是这个约的本质,因此圣经是必须的。

首先神成文的话语,对我们与神的关系是必须的,神是我们盟约的主宰Covenant Lordship,我们在本书第2章24章看到:就是主宰和仆人,主宰和臣属之间的关系,这关系的本质就是主的掌控、权柄和同在。在这个关系里面,主向祂的臣属讲话,定义了这个约的关系。主宰所讲的话的不同的元素,就相配与整个的立约的条文的方式。主宰说明了祂的名字,祂以前怎么搭救他的臣属带来的好处(就是历史的序言),祂的律法(祂的规定),祂的警告、威吓和祂的应许,然后下面祂有一些的规矩怎么样在未来的日子执行这个约。

从这我们看到约是一个话语性的关系a verbal relationship,当然,它也是其他的;但是约的本质是一直是它是一个话语性的关系。没有主的话,就没有约的权柄,诚然的没有主的话,就没有约。“听从我的声音”和“守我的约”在出埃及记十九章第5节是平行的(参看申33:9;诗89:34)。十诫就是约的话(出34:28;王下23:3;代上16:15;代下34:31);参考约的石版)申9:9-11还有其它的经文)。在申命记第四章13节,十诫就是约本身,十诫就是约。

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

参考王上8:21;代下6:11。以色列若不遵行上帝的话,他就是违背了上帝的约(利26:15)。所以若没有写下来的约文,就没有约,也没有约主。

同样的耶稣跟我们说,我们若爱祂我们就必遵行祂的诫命(约14:15,21、23;约15:7,10;参考约壹2:3;5:3;约翰贰书6,还要参考可8:38,约12:48)。请注意耶稣的话,对我们的生命是绝对的必须的(约翰6:68),我们若不遵行耶稣所讲的话,我们不可以称祂为主(太7:21-27)。既然耶稣并没有写任何一本的书,我们必须相信祂的使徒们跟门徒们写下来的新约的书卷来让我们进入到这个与主的约的关系(参考本书第20章)。

很多人往往都宣称自己与基督有个人的关系,同时又不很清楚究竟圣经在这个关系中扮演什么角色。但是基督与他的子民所建立的关系是一个约的关系,因此是一个话语的关系,在各种其他的特性之间,这个约仅有一个特性,就是有话语的关系。今天耶稣的话只有在圣经里找得到。因此,假如我们要有一个与耶稣的约的关系的话,我们必须要承认圣经是祂的话。没有圣经,没有主;没有圣经,没有基督。

还有没有圣经没有救恩。救恩是上帝身为约的主宰的大能的作为,上主介入来搭救祂的子民。所以在至高自的意义上来说,救恩从罪中救出来,是耶稣基督的牺牲的死和祂的复活带来的结果。但是它同时也是一个话语性的作为。因为我们是透过上帝的信息,就是福音的信息学到救恩的,我们也是信靠这个福音的信息而领受救恩的。(罗10:17)“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没有福音,没有这个信息,就没有可能得救。

基督的大能的工作不是人的智慧可以设计出来的。凡人来报道耶稣的死跟复活是不可能告诉我们我们所需要知道的(赎罪这个救恩)。是来自上帝永恒计划的智慧,它的意义只能够透过上帝的话才能赐给我们的。是上帝的应许说,我们若相信我们就得救。一般人的应许我们可以不理睬,当作是一个虚空的一种的愿望,一厢情愿的话。既然救恩不是靠着人的努力、人的行为,也不是靠着人的智慧。在十架的信息里,上帝灭绝了智慧人的智慧(林前1:19),使他成为愚拙,(20节)。保罗是在林前2:6-13这样来形容他的宣讲的。因为福音超越了人的智慧,因此必须用圣灵所指导的话临到我们。今天这些的话只能够根据圣经,因此没有圣经,没有救恩。

下一讲我们会看到傅兰姆在这一章圣经的必须性里面做一个非常精彩的应用和结论,是一个他个人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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