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rine of the Word of God–secsion 48圣言论第48讲
第33章:圣经的传递The Transmission of the Scripture
主讲:林慈信博士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 Cherry姐妹_文字:姣和波姐妹
导言部分:当我们研究上帝透过人的话所做的启示的时候,我们注意到上帝一般来说,是透过一个的过程来把祂的启示传给我们的,祂使用了人的讲者和作者。祂有的时候会用一个所谓直接的声音讲话,虽然,就算那种的启示也包含了人类的元素,因为上帝用了人的语言来讲话。但是在其他上帝讲话的方式里,上帝的启示就用上更多的人的层次的因素了。祂向人讲话、呼召先知们使徒们,祂指派他们向我们其他的人传递祂的信息。而他们往往透过写作来传递。诚然的,今天我们能够得到先知和使徒们的启示的直接的方式,就是透过成文的圣经的经文。
因此上帝传递祂的话divine communication这个的过程可以通过这个图来表达:
上帝的声音the divine voice
↓
先知们使徒们prophet and apostles
↓
成文的话就是圣经the written Word(就是圣经)
我曾经坚持过,当我们从上帝的声音到先知使徒到圣经,在这个过程里面,没有任何在能力权柄和上帝的同在上的减少的。例如成文的话,圣经本身并没有比先知口头所传的话更少权威,或者比上帝亲自讲的话的声音权威更少。
但是这个只不过是整个过程的开始而已,就是上帝亲自讲的话,从祂临到我们这整个的过程,刚才讲的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圣经上帝成文的话本身又走过好几个过程,直到临到我们的耳朵,眼睛,和我们的内心。所以这个过程还有下面这些的步骤的:
- 抄本copies
- 经文鉴别textual criticism
- 圣经的翻译和不同版本的圣经translations and editions
- 教导圣经,讲道teaching , preaching
- 圣礼sacraments
- 神学theology
- 信条,信经,传统和人的领受
- 解释和理解圣经
- 最后是确据
请注意,在这第二个列表上,我没有画一些垂直向下的箭头,就好像第一个列单一样。在这个第二个列单里整个的次序顺序是比较有弹性的。例如信条,信仰告白可能是根据神学或者神学根据信条。人的领受,甚至乎确据–就是确实知道这个是神的话–本身是在圣经第一代的第一批的读者们,他们毫无疑问的是经历过的,这个确据是在任何的抄写和翻译之前。但是我想要专注的是今天的基督徒读者的确信,就是他们知道他们听到的、读到的是神的话,这个的确信。一般来说我相信这个列单是给了我们某一种的时间上的顺序,透过这个过程,一般来说,今天我们领受到上帝的话。
这两个列单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乃是在一个列单,我说过,每一种形式的上帝的话,都有上帝的主权属性,就是掌控、权柄和同在。当我们从第一个列单,上面到下面的时候,上帝的能力、权柄和同在并没有减少。但是第二个列单,是一个有错的、可能犯错的一些的媒介跟方法的列单,透过这个过程,人们听到上帝的话也把上帝话领受到心里面。这些是人的作为,人的回应,不是神所默示的,就不是好像上帝默示圣经的作者跟作品一样。这些不可以宣称有上帝完全的能力、权柄和同在。但是这些的确是传递上帝的话的方法,所以本身就带有上帝话语这些的主权属性。在这个过程里所发生的是上帝的启示和可能犯错的人们的传递之间的互动,就是我这章要讨论的主题。(注脚一:我在本章第12章讨论过一个一般性的问题,乃是,上帝的话的属人这边的层面,是否是上帝的话,必然可能犯错?我的结论是不是必然的。)
好,我们继续。我在这章的开始要讨论的是圣经的抄写。正如我们在第23章看到上帝不单单向先知们和使徒们默示,上帝默示这些成文的文本written texts。提摩太后书3:16节说,一切的圣经Scripture是神所默示的。福音派人士典型的会把这个默示限制在原本autographs,拉丁文autographa, 就是那个神所默示的作者所写下来的第一稿original manuscripts,而不是抄本或者是apographa。(注脚二:这个对默示的限制并不是第十九跟二十世纪福音派创新的一个说法,Greg Bahnsen 班森引用了很多的作者,包括奥古斯丁,约翰·加尔文,理查·巴克斯特,他们都会分辨出原本的真实性和抄本里的错误。参考班森所写的一篇的文章 “The Inerrancy of the Autographa”, “原本的无误”在一本的书里Inerrancy ,这本书叫做《无误》,是格斯勒编写的1979年,这篇文章是156到159页,班森的文章是对这个问题处理的最好的一篇的文章,在本章我的论点一般都反映出他的论点。好,回到原本。福音派一般都认为是原本不是抄本是神所默示的。我们继续。)我下面会解释我认为这个的限制,更好的说法乃是说:限制在Autographic texts原本的文本texts, 而不是那个原本本身。我同意这个的限制,但是这种的立场,会提出一些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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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的第一段。WHAT IT AN AUTOGRAPH原本是什么?
对我们可能是很明显的一件事,原本就是先知使徒或者其他受默示的人所写的document文献。这个文本text任何其他的都是抄本。Any other manuscript of the text is a copy. 但是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当你考虑到这个圣经的作者对他的书或者是他的书信写下的不只一稿,他有可能用了一个秘书。那第一稿是否原本呢?有没有可能第一稿又需要一些的修改然后才送去那个目的地呢?假如这个秘书在第一稿初稿又写错了一些东西,那这个圣经的作者是否需要修改纠正这个文件呢?
我与班森同意,(原本是什么呢?我先读一下英文:The first completed, personal, or approved transcription[林牧师用了manuscript] of a unique word-group composed by its author. 是第一个完成了的、自写的、或者经过作者批准、由独特文字组的一个的transcription,一个的记录,这个是一个成品a “finished product”。正如班森所说的,不是一个暂定稿,是需要再修饰的,不是的。也有作者本身用某一种的方式证明certified来向读者们确保,这个就是他被默示写下来的教导。例如哥林多前书,保罗会这样地去证明,保罗宣告他已经写完了,他透过一个送信者送这封信到哥林多。当这个信差把保罗的信带到哥林多的时候,信差的见证就向教会证明这个是真实的保罗的书信。
第二:这种的限制是否合乎圣经呢?IS THIS LIMITATION SCRIPTURAL?
我们一般的常识告诉我们,任何一本书的内容就是包含了这个作者所写的,不包含任何其他的事。当我把我自己的想法写在我自己拥有的《康德的纯粹理性的批评》这本书的旁边的时候,我的笔记本身不是这本书的一部分。同样的当托马斯杰佛逊(就是《美国的独立宣言跟宪法》的起稿人)所以当杰佛逊把他不喜欢的一些圣经的经文删除的时候,他并没有减少圣经的内容。圣经是神所给我们的,而不是神所给我们的减掉杰佛逊所漏掉的。圣经是神自己写下来的话,没有增加,没有减少。
圣经本身也关注我们是否遵从祂所写的,而不是别人所加的,也不是一本删减过的版本。也不是一本经过人删减的,删减过的版本。所以上帝在申命记4:2节说: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华-你们 神的命令。 (申命记4:2 和合本)
而且在申命记12:32节说: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申命记所指的是上帝给摩西的律法,这个是申命记专指的。箴言30:5-6提出一个一般性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神的话语的:(箴言30:5-6)上帝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投靠祂的,祂便作他们的盾牌。祂的言语,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责备你,你就显为说谎言的。
差不多接近新约的结尾,我们读到这句话:(启示录22章18到19节)我向一切听见在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上帝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
这句经文又反映出所谓“铭记的咒诅inscriptional curses”,就是在本书第17章,32章,其他地方我提到的。这就是在古代的宗主权的条约中所有的,这些的条约就是那个伟大君王的话,因此他的话不可以与任何其他的话混淆,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在圣经里出现这些的咒诅,本身就符合我们前面所讲过的观点,就是圣经就很像一个宗主条约,上帝与祂子民之间的宗主条约。
这个原则对圣经的完备性是很重要的,我们在32章已经考虑过。请记得我指出过。以赛亚书29:13-14,可7:8,耶稣引用了以赛亚书29:13-14去说明法利赛人把他们的传统当作好像圣经一样具权威性,就等于在上帝的话上有所增加了。耶稣也在马太福音23:23控告他们忽略了一些神的话。就是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就等于从上帝的话减少了一些。当然,在圣经上加添,或者删减有各种不同的做法。耶稣并没有在马可福音7:8告诉我们法利赛人字意的真正的在圣经里面擦掉一些的章节,或者他们把他们的传统写进旧约圣经的旁边。但是,他们等于根据一本扭曲过的旧约正典而生活,这本就是一本上帝的话和他们自己的想法的结合品。
虽然更加的明显的,假如有人真的在摩西的律法那本定义性的文本上面真的擦掉几行,当然是错的,这本摩西的律法的版本是在圣殿的至圣所那里的,这样做的就等于否认这些话语的权柄。假如有人把自己的想法写进这些的文本,也声称这些神的话,也是同样的糟糕邪恶的(申命记18:20)。
所以铭记的咒诅这些的经文的确分辨出圣经的原本original manuscripts和抄本,他们禁止任何会改变原来的文本texts的抄写方法。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抄本一定是比原本更糟糕的。当抄本完全符合原本,没有任何的增加或者删减的时候,它就与原本同样的是真实的,同样的是具权威性的。这个观察应该帮助我们看到我们这里关键性的问题,不是the autographic document不是原来那个原本,乃是autographic text那个原本的文本text。那什么叫文本?Text?下面我要读一下英文:The text is a linguistic concept(原文object)文本是一个语言学上的一个的名词,所指的一个的东西that can be found in any number of physical media.那这个文本可以透过各种不同的媒体存在的。假如我把林肯在南北战争的演说打在我的电脑里面,然后把它打印出五份出来,有一个原本,还有五份的抄本,但是只有一个text只有一个文本。同一个文本可以透过泥板或者是纸张,或者数码媒体等等的方法来复制。只要没有改变,所有的抄本所呈现出的是同一个文本a single text。
圣经也是一样的,圣经的文本透过上帝的默示可以在原本autograph找到,而当抄本是完全完整perfect的时候,这个文本text也存在在抄本里面。因此究竟这个原来的原本autographic document存在或者不存在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今天我们可以找到autographic text原来的文本,虽然这个文本本身是透过原本的抄本in copies (apographa)of the original才找得到。
但是在抄本上有错误是可能的。为什么呢?因为上帝并没有应许抄本一定是十全十美的。换言之,祂并没有应许让所有的抄写圣经的人不犯错。就等于在我们第二个列单里面任何一点上,抄写的过程是一个能犯错的过程。你自己做下来,你试试看,抄写创世记第一章。最有可能的是你会写错一些地方。就算电脑的列印本身有的时候也会犯错,不把原来的文本text准确的复制出来。(有的时候这个列印机本身就不可能印出一些电脑里面这个处理文字的软件里面所有的一些的字。)所以任何圣经的一段或者圣经的原则也并没有给我们这种的应许。
因此神的默示的限制(也就是神的话语的权柄无谬和无误,)限制在原本的text文本上,这个限制是个符合圣经的限制的。
好,到第三段的时候,傅兰姆就会问这个问题了,他说:BUT DON’T BIBLICAL WRITERS QUOTE COPIES AS GOD’S WORD?
圣经的作者他们也引用抄本当作神的话不是吗?
第四段:傅兰姆处理这个问题,这个限制是否在护教的时候一个逃避的方法呢?
第五段:他问这个问题既然这个原本不存在这种的默示的限制,无误的限制,是否让无误论没有意义呢?
- 为什么上帝容许原本不见了呢?
- 为什么上帝不给我们没有错误的抄本呢?
- 没有这个抄本是否一个很严重的一个缺欠呢?
他一个一个的问题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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