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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rine of the Words of God–Section 57  圣言论–第57讲

第38章:信条、信经和传统

主讲:林慈信博士_校对:刘加立弟兄_英文: Cherry姐妹_文字:姣和波姐妹

圣言论第57讲第38章,前面我们讲过传统有的是好的,paradosis)Tradition,传统;也有坏的传统,比如说法利赛人那种的传统,还有犹太人的传统。现在我们继续。

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家往往声称有来自使徒、从来没有记录在圣经里的一些的真正的教导authentic teaching,真的是使徒们讲的,但是没有写在圣经里面,只是以口头来传递,还有历世历代在教会传承下去的。

下面是傅兰姆的回应,当然使徒的教训有一些是没有记录在圣经里的,正如我先前所说,圣经的正典不包含先知、耶稣、或者使徒们所说的一切的话;正典甚至没有包含所有保罗的书信。豪无疑问,如果我现在生活在AD60,主后六十年,以我目前的知识和兴趣,我会毫不犹豫的去寻求使徒的口述、教导来处理书面记录没有明了的解决的事情。我会很想问保罗祂对洗礼的模式(就是滴礼、浸礼、洒礼和对象小孩子都不会受洗的看法),或者对千禧年的看法。当然使徒口述的教导(参考本书的15章),是与他们的书面教导有同样的权威的,就是有至高的最终的权威的。

但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经看过,上帝是选择了用一本书永久的统治祂的教会,而不是用口述的传统。而祂也按照自己的心意决定了,不是使徒们所有口述的教导都能够留存下来。此外,今天我们没有办法去评估所谓基于口头传统的说法,特别是考虑到我们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之间信任的破裂。因此我们必须要拒绝所谓的传统是如圣经一般权威性的声称,我们拒绝这些所谓的传统是与圣经有同等的权威;或者甚至说传统是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可靠的指导。(我再补充一句,只有圣经是我们信仰生活最高的权威,口头的传统没有这个地位的。)

但是圣经以外的传统不一定是坏的,不管是来自使徒们,还是不是来自使徒们,事实上这种传统是不可避免的。自从耶稣升天,到今天已经差不多两千年了,基督徒很难避免累积的标准的做事方法,或者制定教义。这些的做法,这些的说法,不是圣经严格所要求的,乃是为了方便经文在各种情况之下的应用application。比如说,圣经没有提供礼拜仪式liturgy,或者崇拜事件的列表。(就是说崇拜里面必须要有哪几个项目,排什么秩序。没有的。)但是要按保罗的劝告,规规矩矩的按照次序做一切的事(哥林多前书十四章40节)。所以许多的教会都一致认为崇拜应该遵循一定标准的一个顺序,通常允许在特定情况之下可以变化。这样,这种的传统是没有什么不对的,这个不是违反圣经的完备性sufficiency。没有!既然圣经告诉我们要有崇拜,但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标准的礼拜的仪式,我们就必须尽量保持在总体的圣经的准则的范围之内,为我们自己制定一个标准。另一方面,圣经并不禁止信徒没有一个标准礼拜仪式那种的敬拜。(就是有些的教会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一个标准的仪式的,圣经没有禁止。)

然而,我们不能声称这种的传统有圣经同样的权威,或者比圣经更大的权威。以礼拜仪式的例子来说,任何人都不应该擅自的主张,使用不同的崇拜顺序就必然会悖逆上帝的旨意。

(这里傅兰姆肯定是在批判改革宗长老会里面一些的人士说:崇拜里面必须要如何如何,比如说必须要每个星期有圣餐,或者必须唱诗篇,不可以唱其他诗歌,或者不可以有乐器,只可以清唱,等等。假如我们说违背了这些的准则,用乐器不仅唱诗篇,就是悖逆上帝的旨意,这是越过了圣经的标准了。我们继续看福音讲的什么。)

神学充满着来自传统而不是圣经经文里的一些专业性的术语。圣经从来没有说,比如说我们应该是以一个本质和三个位格one substance,three persons这样子来论上帝的。这三位一体是一个本质,三个位格,这些术语来自哲学,不来自圣经。但是这些术语已经进入到神学作,为指神的三位一体存在的一和多,一和众的标准的说法。使用其他术语也不会是错误,只要这些术语肯定了圣经里的教导。(我在这里打个差:比如说范泰尔,他会说上帝是一个位格也是三个位格。没有错的!只是跟《尼西亚信经》跟《迦克墩信经》讲法不一样。用的词不一样而已。)但是假如我们想象用其他的术语会把这件事情做得同样这么好的话,是很难想象的。当然今天我们讲到三位一体的时候所用的术语,不仅仅必须要正确的来传达圣经的教导,而且要向其他在基督教圈子里的人有效地传递圣经的教导。而他们都已经采用了一些传统的定义,假如用一些非常不寻常的这些标准的术语的定义,用很不寻常的定义的话,我们会误导他们的。

所以当一个传统的说法是适当的谦虚,而且有利于传递上帝的话语,这个传统应该得到尊重,甚至同时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它也是尊重它的。我们应该避免的是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例如(1)“一旦一个传统被建立,这个传统将永远不可被改变”这个观念。(2)就是一些 “传统是与圣经一样权威”这个观念。还有(3)我们不应该以经文测试传统的观念。(这三个就是传统主义。这些傅兰姆说是错的。)

那么有时候,传统被写成为信经、信条,或者大公的会议宣言等等。这些有不同的用途的:(1)教导信徒,特别是为洗礼做准备。(2)向世界提出一个基督徒或者基督教信仰的见证.(3)对有争议性的事情,宣告真理,而且警戒异端。(4)透过要求教会里的教师就是牧师,甚至乎会友要同意某一个教义的宣言,通常透过一种正式的考试这样子来执行,来确保教会里信仰的正统性。

前面三个目的是相当没有问题的。他们是对教会或者对世界的教导事工的一部分。但是第四个目的是有争议性的。

圣经里面有些经文是有这种教条的功能的,申命记第六章4-5节记载:“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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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经文一直被用在犹太人对耶和华的信仰的宣告。后来在申命记,我们听到那些在应许之地定居,并且把他们初熟的果实带给祭司的宣告。申命记第二十六章5-10节:

你要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说:‘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里却成了又大又强、人数很多的国民。 埃及人恶待我们,苦害我们,将苦工加在我们身上。 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上帝,耶和华听见我们的声音,看见我们所受的困苦、劳碌、欺压, 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大可畏的事与神迹奇事,领我们出了埃及, 将我们领进这地方,把这流奶与蜜之地赐给我们。 耶和华啊,现在我把你所赐给我地上初熟的土产奉了来。’随后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向耶和华-你的上帝下拜。

(申命记26:5-10 和合本)

在新约,我们也可以提到罗马书第十章9-10节,你若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出自内心,承认耶稣的复活,是人得救的定义,或者标准(参考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3节,腓立比书二章11节)。也许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3-7节看到的福音的总结,也可能当时是被基督徒当作信仰告白来背诵的,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3节那边是这样说的: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 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 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 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 (哥林多前书15:3-7 和合本)

很可能这个是当时一种的信仰告白。保罗继续讲出基督对他的显现。这个信条讲述了赎罪,(就是为我们的罪死了),新约圣经预言的权威,还有耶稣的埋葬和复活。有些人还猜测保罗很诗意的去处理耶稣的道成肉身,死亡、复活和升天,是早期基督徒的信仰告白,可能是赞美诗。腓立比书二章5-11节: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

(腓立比书2:5-11 和合本)

再就是保罗的教牧书信里,那些可信的话。(比如说提摩太前书一章是15节,“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第1节,“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提摩太后书二章11-13节,“有可信的话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祂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祂,祂也必不认我们,我们纵然失信,祂乃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还有,提多书三章4-8节等等。)

但是(傅兰姆说)针对第四个目的是没有理由相信任何这些经句是上帝的子民之间,被用来做正统的信仰的测试的。这一节: “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当然是正统的测试,根据约翰壹书第四章1-3节,在其假先知幻影说Docetists搅乱教会的情况里面,必须要坚持耶稣是道成肉身来的。但即使在这里,没有任何是在检查的过程中,教会会友或者牧者必须要正式承认这句话,以得到良好信誉的建议。(就是使徒保罗没有这样的建议。)当然那些否认的,根据约翰,是不可能被接受为基督徒的。约翰壹书四章1-3节。

圣经非常强烈的讲到维护教会里面教义真理,正统的教义真理的需要的。圣经用最强烈的措辞来谴责假先知、假使徒、假教师(申命记十八章20-22节,马太福音七章15-20节。防备假先知。马太福音二十四章11节,假先知;路加福音六章26节,假先知;哥林多后书十一章第3节,加拉太书第二章第4节,提前六章2-5节。提后三章1-9节,彼得后书二章1-22节,约翰壹书四章1节,启示录十六章13节,启示录十九章20节,启示录二十章10节)所以圣经用最强烈的措施来谴责这些假先知,假使徒,假教师的。并且警告信徒要转离他们,要避免他们(提后三章第5节)。经文:例如提摩太后书三章1-9节,彼得后书二章1-22节,勾画出错误的教导,还有其他类型的罪之间非常类似的关系。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了(马太福音七章20节)。假的教导这个问题不仅仅是知识性的,哪里有假的教导,哪里就有道德的沦丧。

那么我们可以假设,早期的教会处理假的教导的时候,就正如他们处理任何的罪一样:首先是面责,然后教会会做出审查的(马太福音十八章15-17节)可能再来一些的制裁,包括远离他们,最后是赶他们出教会。(哥林多前书五章9-12节,还有帖后三章14-15节,约翰贰书第10节)。这当然是一种的反应式reactive的做法,是事后反应的做法。教会一般对她的会友和教师们是不会怀疑的,直到他们听到,教会领袖们听到一些是与使徒的教导相反的,或者教会经历到这些的异端所带来的邪恶的果子。

在圣经里面,我好像找不到一种的正面的proactive、主动的、防备性的方法来处理假的教导,就好像今天的做法,要求人进到教会的时候,作会友的时候,要求人要承认一些的信仰告白,或者当人任职的时候,做牧师长老的时候,必须要承认某些的信条。当时的教会可能会要求一种的信仰宣言,当一个人受洗的时候,比如这个简单的:耶稣是主,或者好像使徒信经这样子一个短短的宣告。做一个监督的或长老的,必须能教导(提摩太前书三章第2节),能够宣讲神的道(提摩太后书四章2节)。毫不怀疑的背后的假设就是这一位领受这个职分之前,是受到某种的装备跟检视的。但是这些都可以在教会里面非正式的进行(就是装备跟考试),也不需要有任何的正式的信仰告白的文件的。所以新约圣经是怎么样保护它的信仰的纯正呢?主要是反应式的、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我不被劝服,我并不相信今天不应该跟随这个的模式。(简单的说,傅兰姆是不赞成教会里面要求牧师、长老、会友先承认一些神学的宣言,然后才能够做牧师、长老或者会友的。)

无论如何,用信经信条来维护正统信仰,可以说是一个可以选择去用的方法来保护教会的教义,但是不应该是一个必须要用的方法。我觉得这一点是很明显的。但是,当我们在不同的宗派讨论到是否必须要采用这个信仰告白、那个信仰告白,必须要这样子的承认信仰告白,或者用那个方法来承认;这种的讨论是非常的激烈的,特别考虑到圣经根本没有要求我们要有这些的信仰告白。(圣经根本就没有要求那我们就讨论这么的强烈,这个是很奇怪的。)

根据我的判断(傅兰姆说),我们不应该要求教会会友接受一些信仰告白。诚然教会里的任职的,比如说长老、牧师应该面试,应该去查考一位愿意做教友的会友的信徒。那个的考试的目的只不过是要确定他是否能够做出一个可信的信仰的宣告,就是相信基督是救主和主宰的宣告,而没有一种的显然的犯罪的样式来与这个的信心矛盾。就是说他的生活一般来说不是一种持续在罪中的一个生活样式,而他口里也承认他信耶稣基督是他的主。但是当一个教会除了这种的信心的考试以外,要求一个人去读书,去承认一个的信仰告白,比如说《威敏斯特信仰告白》,《比利时宣言》,《圣公会的三十九条》等等,教会所要求的就超过了圣经所要求的。圣经要求的是信基督,教会就超过了这个要求。不但如此,教会就把他们的会友限制于那些有足够的教义去明白这些的信仰告白,掌握到它里面的教导,所以就保证教会就必定是限制于社会某一种的阶层的。因此,耶稣所开的门教会就把祂关掉了。

当然对教会的任职的,比如说长老牧师执事,就不一样。我前面已经指出监督们必须要能够教导、讲道、维护教会的正统信仰。监督假如若不能够显示他有对圣经的仔细的知识、对福音的知识的认识,就不应该选他或者委派他做长老等等。一种的方法决定他们的信仰是否的正统呢?是装备他们、预备他们去承认一个正式的信仰告白,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在新约时期教会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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