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03 认识上帝与认识我们自己之间的关系

主讲:林慈信牧师_刘加立弟兄、王弟兄&ZJY(CGY)姐妹

这里有一个问题,关于堕落前论和堕落后论。问题的核心乃是:神既然是在永恒里思想的,那我们有没有可能去效法,或者去思考甚至乎限制那个本来就是无限的神的计划呢?我完全承认堕落前跟堕落后论是猜测性的,不过神有没有预定人沉沦呢,这个问题却不完全是猜测性的。我重复一次,究竟神预定什么先、什么后,这个应该是猜测性的一个讨论。

不过不论是堕落前、堕落后,都应该相信神是预定了万物的。所以“双重预定论”的意思是说,神有没有预定谁得救、谁不得救呢?那理论上两派都应该相信才对。但是,堕落后呢就留了一个漏洞,就是神是预知堕落的。至少我听J. I. Packer,巴刻,我的导师、我的顾问,我听他是这样解释的。

另外有一个问题:有没有一门‘改革学’或者是‘复兴学’?答案是:有的。在改革宗神学的学习里面,不论是从教会历史,就是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后、清教徒16、17世纪,然后到大觉醒,就是爱德华滋( Jonathan Edwards ),George Whitefield(怀特腓),那个年代,可以从教会大历史这个角度,包括属灵伟人的传记,我们可以学习“什么叫改革”。

在这方面,有一本没有翻译成中文的,书名是Revival and Revivalism《复兴与复兴主义》,作者是Iain Murray,Banner of Truth出版社。它就对照了清教徒跟大觉醒这种的复兴和后来分离的复兴主义。或者,从系统神学的角度,《圣灵论》和《教会论》。简单的说,什么叫作改革呢?宗教改革或者复兴,都应该是从教义开始。或者说,什么教义?特别是悔改与十字架的道理。

上面第二节,我们讲了加尔文的神学思想的要点,10点,然后我们开始问,我们是否可以看加尔文这位复兴运动的领袖。在下面的第三节,我们就来看,加尔文是否是一位复兴运动的领袖?我们是否可以把他当作是一位敬虔主义者?他是否是一位所谓福音派的领袖?等等。

我们是否可以把加尔文看是一位复兴运动的领袖呢?那看什么叫作“复兴”。假如复兴是教义上的改革;假如复兴是教会本身服在神的话语之下,那么日内瓦的改革绝对可以说是一场的复兴运动。这个复兴,其实就是把纯正的道理、纯正的福音向当时有形的教会去宣讲。J.I Packer巴刻说:这种的教导型的复兴,他称为“institutional evangelism制度里面的布道”。这个布道不是向教堂以外的人,而是每个星期坐在教堂里面的人布道、传纯正的道理。不是说每个星期都讲约翰福音3:16,不是这个意思。乃是把整个神的教导,律法与福音、律法与恩典、旧约与新约,详细地、有系统地、清楚地、针对人的良心、刺透人的良心,这样的来宣讲。所以,加尔文开始了这种的Institutional evangelism制度里面的布道运动。

很多的宣教学的教授有一种非常不成熟、非常不智慧的看法,今天流传在福音派的圈子里面,是这样说的:马丁·路德与加尔文他们都没有从事宣教,你看宗教改革1517年开始,一直要等到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 1792年讲那篇道之后才有海外宣教运动,前面他们只不过是在欧洲的大家庭里面搞神学而已。

这种对改革和宣教的定义是非常肤浅的,但是非常非常地普遍。首先,假如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以及加尔文的学生们等等没有好好的向德国、法国、荷兰、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等的这些的国家,路德、加尔文跟加尔文的学生们呢,假如没有好好地把圣经的道理教导,好叫这些刚刚从天主教睡醒的所谓的基督新教的信徒,假如没有好好让他们明白真道,使他们第一次听到纯正的福音,抓住、领受耶稣基督作他们的救主,假如欧洲和英国没有归主得救的话,从哪里开始谈“海外宣教”呢?所以宗教改革就是向欧洲宣教、就是向德国、法国、荷兰、英国、苏格兰、爱尔兰的一场宣教运动。因为这个宣教不能够只是用海外、不海外,坐不坐船、坐不坐飞机,跨越不跨越一个国家的疆界或者文化的隔阂来做定义。这种的定义没有把宣教的真正的意义说出来。跨越文化只是不过是宣教这个整个过程大概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而已,而不是宣教的定义。

宣教的定义就是:就是向那些真正在教会以外的人,包括是在教会里面,但不是真正属于教会的人传律法与福音、律法与恩典。

所以,加尔文与马丁路德一样是在从事复兴、宣教运动的。我们可以说从1570到了加尔文的学生回到英格兰的时候,巴刻说:England was not converted yet.英国还没有归主,那些以前是神父,现在摇身一变成为圣公会的牧师的人呢,不懂圣经的。什么十诫,很多东西除非是在弥撒里面的,他们不会背的。简单的说,广大的牧师群众是《圣经》文盲的。

好,我们就要来问:这种系统的、清楚的圣经教导在制度里面,叫牧师们、信徒们明白圣经、明白十字架的道理悔改的教义,是那么的重要。我问:今天,很像1880到1920的今天,20世纪,是不是需要类似的改革运动?让福音派的被心理学、被各种的主义麻醉了的福音派的教会,是否需要好像宗教改革、清教徒的这一种的、清晰的、有爱心的、敬虔的、有系统的圣经教导。

好,加尔文是一个复兴运动的领袖。

第二、敬虔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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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提倡敬虔,敬虔与智慧。那我们是否可以称加尔文为敬虔主义者呢?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当然,我们所讲的敬虔主义,或者敬虔呢,不是后来的敬虔主义,从德国 Spener and Francke,18世纪初莫拉维弟兄会,一直演变到19世纪的Y D(?)、有后来的Jessie Penn-Lewis、中国的倪柝声等等。后来的敬虔主义是参杂了很多的杂质的,特别是反理性。先前的加尔文时跟清教徒的敬虔呢,就好像一口井,打上来的水是清清的矿泉水。那分别是什么呢?加尔文所讲的敬虔、清教徒所讲的敬虔,绝对不会把教义和祷告、教义和敬虔、教义和属灵对立起来。也不会把律法和恩典对立起来。所以,一个敬虔的人就是遵守神的律法、认识圣经、顺服在圣经的教导之下。

话说回来,假如我们不算加尔文,只算清教徒,也就是加尔文的学生们,英国的清教徒运动,假如我们把他们算成为第一批的敬虔主义的运动的话;第二波就是由英国清教徒传道荷兰的所谓第二次宗教改革,荷兰的敬虔主义,他们的领袖是William Teellinck;然后由荷兰又传到德国,那是第三波;我们在教会历史中所读到Spener, Francke, Zinzendorf,莫拉维弟兄会的德国的敬虔主义呢,已经是敬虔主义的第三波了。

我在读博士班的时候,其中一位的老师、指导老师是敬虔主义专家,当然是指60、70年代的 Ernst Stoeffler,他就是这样排列敬虔主义的:首先是清教徒,然后荷兰,然后德国。他的第一本著作是the Rise of Evangelical Pietism, 1961年,《复兴派的敬虔主义的兴起》。好,所以加尔文可以说是第一波的敬虔主义者的老师。

第三,我们是否可以说:加尔文是福音派的信仰维护者?当然可以。加尔文系统化了马丁路德所宣讲的福音,加尔文可以说是16世纪最出色的基督新教的神学家。当然16世纪最出色的知识分子的领袖可能是Erasmus 。但是Erasmus并没有离开天主教。基督新教里面一方面把福音的要义系统化,一方面又跟各地的教会领袖通信来往的,就是加尔文。

所以,第四,加尔文可以说是教会合一运动的领袖。

第五、有一个过渡时期,加尔文1564年去世之后,他的继承人Theodore Beza把日内瓦的教会带进到下面一段的所谓正统的,或者说是经院神学的时期了。

最后,在这个导论的讨论里面,我们要搞清楚一些的字或者一些的定义,其实,最重要的是一两个字。第一个就是:Religion。《基督教要义》这本书的名字是《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其实Religion这个字,当然可以翻成宗教,但是问题是20世纪的布道家把宗教这个字一般都是贬义的来用:“我们基督教不是宗教,是神与人的关系。”那这种的对立是不必的,不过,为了要说明有些有形的教会里面有太多的挂名的基督徒,布道家这样把“宗教”这个词用滥了。加尔文用“Religion”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敬虔,基督徒的信仰生活的敬虔的意思。然后“Institute”这个字就是教导,所以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基督教要义》这本书的名字,就是说“关于敬虔的教导”的意思。后来到了清教徒时期,他们喜欢用一个词,英文的,是“experimental Religion”,这个词不是说把宗教当成实验来玩玩,不是这个意思。‘experimental’是“经历”的意思,“Religion”是敬虔。就是“有经历的敬虔”,真真正正从心里经历过敬虔的生活。“experimental Religion”,这个的确是清教徒众多灵修书集的一个主题。

我们已经讲过了,加尔文强调双重的知识:就是认识神、认识自己,我们也讲过加尔文关于信心、悔改和重生,都有他自己的用法。到这里呢,我们就结束了关于加尔文思想的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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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就开始来看《基督教要义》卷一。

那卷一有一个题目:The knowledge of God, The creator认识神——我们的创造主。很明显的,卷一、卷二、卷三有它们不同的题目。卷二就是认识神,祂在基督里为我们的救赎主;卷三,就是认识圣灵怎么样地施行耶稣基督的救恩,进到我们的生命中;最后,卷四,是讲到教会是什么,特别means of grace,外在的恩具等等。

顺便提一提,今天在中文或英文的福音派书籍里面,有一套书是模仿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四卷的题目或者大纲来写的。这四本书的中文分别是:全权的神。第二本,救赎的神。第三本,向神觉醒。醒过来,觉醒,Awaking to God。第四本是神与历史。这套书是博爱思写的,James Montgomery Boice。他近年才去世,很早死,是费城第十长老会多年的牧师,也是国际圣经无误协会的主持人。所以后人中也有人尝试按照加尔文的排列次序去写系统神学的。

好,我们现在来看卷一的第一章的第一段。各位注意到,每一段的阅读,我们这些材料每一章都有很繁琐的、很长的标题,那个是因为我们这本读本的标题的排列的次序有它自己的一个道理。刚才说过,新正统神学里面有Francois Wendel所写的Calvin这本的书。这本是英文世界里面唯一或者主要或者最好的关于加尔文神学的一本的单本的介绍。

那我是按照Wendel所提的题目,就是《基督教要义》的卷一、二、三、四的次序,来把《基督教要义》的内容中英对照地排列出来的。我会对Wendel的很多的意见不同意,不过,因为世面上没有一本更好的、单卷的加尔文神学的介绍的书,所以我就按照他的次序,但是同时会批判他的一些的看法。因此很多的这些读本里面每一项的标题,其实是包含了Wendel的一些的要点。我对Wendel的要点很扼要的综纳,又加上中英翻译本,那一段本身的标题。所以,每一段的标题很复杂,就是有很多的不同的因素参杂在里面,所以假如各位把目录读一读,你就可以大概知道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是讲什么的。

首先我们来看卷一的第一章的第一段:

真智慧就是:认识上帝,认识自己,或者说对上帝的认识,和对自己的认识是相关的。我们来读一读这一段卷一第一章的第一段。这段是我修改过的,中文的翻译本不是一位福音派人士所翻译的,所以很多的词就不像我们爱主的福音派教会所用的方法。

好,卷一第一段:我们所拥有的真的智慧,就是说,真正的、确实的智慧,包括两方面、两部分,就是对神的认识和对我们自己的认识。但是,因为二者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所以究竟是认识神先,或者是人后;或者是认识自己先,认识神后呢?就不太容易去判断了。

首先,没有一个人可以观察自己,而不马上就把思念转到默想神,因为我们都是在上帝里面生活和动作的(使徒行传17:28)。因为很明显地,我们所有的各样的伟大的恩赐和才干,都不是靠自己而有的。诚然的,我们的存在或者存有本身就是靠独一神,或者说在他里面的生存或者是靠祂或者是在祂里面的生存,英文是subsistence(生存形态)。

因此,我们被这些从天上而来的恩赐沐浴,好像露水一样,它们像溪水带领我们到泉源那里。是的,我们的贫乏本身就更能够显明在神那里的无限的好处或者是福分。我们因为始祖的(我们因为我们的祖先亚当与夏娃)的背叛,而陷入到这种的可悲的败坏,这种的败坏特别催逼我们要往上去仰视。因此,我们不仅仅好像饥饿的人去追求饮食,而且因被恐惧激发去学习谦卑being aroused by fear, we shall learn humility。因为人类既然面对诸般的愁苦,我们神圣的衣饰玷污了,我们羞耻、赤身露体、暴露出各样的残缺。

每人因深深被自己的不幸所侵蚀,而得着一些对上帝起码的认识(我看看这一句应该怎么来翻译):Each of us must, then, be so stung by the consciousness of his own unhappiness as to attain at least some knowledge of God.(我就直接翻译好了:)我们每一个人应该意识到我们的不快乐,被这个刺透了,而就开始对上帝有一些起码的认识。深深被自己的不幸,它的那个“侵蚀”就是说打击我们、激发我们对神有起码的认识。因此,我们因感到自己的无知、虚妄、贫乏、软弱、更感觉到自己的堕落与败坏,于是我们承认:只有在主里面才有真正智慧的亮光、坚实的美德、完整、丰富的各样美善,和无瑕疵、纯洁的公义。这样,我们自己的不完全,催逼我们思念神的完全。我们若不开始对自己不满,不会认真地去追求上帝。因为有谁不愿意维持自己的现状呢?当人不明瞭自己真正的处境,而以自己的天赋为满足的话,忘记或茫然不知自己的不幸之时,有谁不愿意自满自得呢?所以,自我认识不仅激励人去寻求上帝,更好像拖住我们的手一样,领我们去找到上帝。

你看,加尔文不是一个很哲学化的神学家。他说:我们看到我们的败坏,真正被自己的败坏所刺透的话,我们就会开始知道要往上仰视。这里暗示着什么呢?真正认识自己的人,会投靠神的。不像我们今天世俗的心理学,侵犯了福音派的神学,认识自己就是去搞什么原生的家庭啊、自己的气质的类型啊、我们的潜能啊等等,那这些叫“认识自己”。加尔文说:“你真正认识自己,就认识自己的败坏。而真正认识自己的败坏,要引发我们去追求神、往上仰视。这样才叫做真正认识自己。不然的话,不叫真的认识人、不叫真的认识自己。

(看卷一的第一章的第二段就反过来来讲了):

1.1.2 没有对上帝的认识,就没有对自己的认识Without knowledge of God there is no knowledge of self

我们来读重新翻译的那一段:另一方面,人若不先注视上帝的面光,然后才来省察自己,就永远得不到清晰的自我认识。这是肯定的。因为我们总以为自己是公义、正直、智慧、和圣洁的,这骄傲是与生俱来的。除非我们因证据确凿而被说服自己是不义、污秽、愚蠢、和不洁的。再来,我们若只注目看自己而不同时注视主的话,也不能有这种的判断,因为惟有主是衡量这种判断的独一准绳。因为,我们既然本性倾于假冒为善,所以,虚有义的外表而没有真实的形象,使我们非常的满足(没有从主而来的判断的原则,就不可能对自己有准确的判断)。只有我们所想的仅限于人的败坏,因在我们内外四围的都被极大的不道德而污秽不堪,因为我们是那么的败坏,所以,我们一看到稍为干净一点的东西,便以为它是极其圣洁的。正如人看惯了黑色的东西,就以为略带一点白色,或甚至乎,棕色之物就好像漂白粉漂过的极白的一样。

诚然,我们可以从感官发现,我们对灵魂的能力的估计,是多么的糊涂。我们假如在午间、中午看地面和四周的物体,会觉得一目了然,感觉我们的目光非常的敏锐;但是,当我们举目正视太阳,就马上觉得双目昏花,于是必须承认,我们的目光虽能洞察地上所有的东西,但是一看太阳就完全模糊不清了。论到衡量我们灵魂的天赋、稟赋,也是如此。我们的眼光若不超越尘世,以自己的公义、智慧、和美德为满足,我们必定得意洋洋,自视为小神明(自己是小上帝)。可是我们若提升我们的思维去思想上帝,默想祂的本性、祂的公义、智慧、和权能是多么的无上、完全(这就是塑造我们的准绳)。那么,以前冒称公义而使我们心醉的,必被看为最邪恶的污秽;以前假冒智慧之名蒙蔽我们的,必发出它极愚妄的臭味;以前看来好像有能力的,必被证实是最可怜的无能。我们以前认为是完全的,与上帝的纯洁一分别,就显出它的卑贱。

新正统的神学呢,就在这里也做文章,他说:你看,加尔文认为神是太阳,所以,你既然不能够正视太阳(眼睛不可能都看着太阳),所以人就不能够认识神的本质。但是,其实这里刚好相反,太阳就是要照亮我们的心,叫我们能够看见的。神是智慧、知识的来源,而不是蒙蔽我们,神不是全然他者。

不过,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跟第二段就给我们看到,除非我们认识自己的败坏、有限、无能,不然不能够真正的认识上帝。我们需要上帝的准绳,才能够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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