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面面观——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的异同》第二讲:自由意志真伪辨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加立弟兄&Jireh.k_文字:蓝海豚姊妹

不少的基督徒在我们的属灵路程某一个阶段,会被自由意志与上帝的主权这个课题所困惑,甚至乎参与辩论不能自拔,其中有些信徒经过一番探讨之后,他研究,或者是藉着听某一些的讲员,或者阅读相关的中英文书籍,他经过一番探讨研究之后呢,最后得出的结论关于预定,就说“啊哈,神是至高掌主权的那一位,当然嘛,事情本来就应该是如此!that’s the way things should be!”然而另外一些深受流行观点影响的基督徒却说“哎哟!为什么要选择哪一方呢,我们是基督的身体,理当合一!教义带来分裂,唯有爱心才使人合一呀!”还有一些基督徒呢,试图选择折中的观点,或者干脆就避而不谈,放弃研究圣经中关于预定的教导,包括神学院的教授。往往也有而且基督徒不喜欢这个观念,上帝既然决定了历史中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他们不喜欢这个观念,即便他们不能讲出个中的缘由,总之他们还是不喜欢这个教导就是了,他们会用自由意志这个俗语来反驳上帝的拣选计划。然而,往往是争论中热情高涨,结果却没有太多的意义,热度高亮光少。

下面我们“自由意志真伪辨”的第一部分,我们来试图,我们来试着来看,有一些不同的信徒,他们怎么样来解决人的自由与上帝主权之间的分歧。

多年来我看了一些基督徒试着用各种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第一种方法:他们想要找到一个50对50的彼此妥协的中间的立场,甚至有些人想要组织委员会,草写声明,编出一份关于“什么叫做福音要点”的协议书,希望这份的协议书,使相信上帝预定和不相信上帝预定的双方都能接受。那这种使人和睦的动机是非常好的,不过看起来是否有些人忘记,这个争辩已经持续了至少400年,假如我们讲加尔文主义与阿民主义之间的争辩,如果把奥古斯丁和伯拉纠之间的争论包在里面,就有1500年的历史了。神学家到目前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所以第一种就是,想找一个折中的中间的立场。

第二,今天许多神学院教授打着一块并不清楚所谓圣经神学的牌,他们拒绝属于任何一派的神学思想。他们声称,时下我们生活在历史的后宗派时期,对拣选的教义选边站是没有什么帮助的。对于持这些主张的教授们,他们的所谓的圣经神学,我个人认为是一片的面纱,只不过是为了掩饰他们不喜欢圣经中关于预定的教导,或者不喜欢宣讲这个教义的传道者的事实而已。他们通常对于他们真正的信仰是什么,没有一个圣经基础,至少说不清楚。有时可以透过他们其他作品看到他们的神学基础,有些写得很客气,有些却不是。所以用圣经神学来取代系统神学(我这里不是指西方的,是指华人的)往往是一块的面纱。

第三,坦白讲,我发现有一些圣经学者对上帝的拣选或者预定的诠释,简直是曲解圣经。有些学者在诠释着上帝的拣选的时候,认为拣选是对信徒整体的拣选,而不是个别的。对不起,我发现圣经从来没有这种的教导,耶稣就讲到拣选的时候,耶稣说认识他个别的羊,很明显是个别性的。

第四,在过去二十、三十年,有一个称预定论的教义为极端加尔文主义的倾向,或者区别预定和双重预定,我再讲,双重预定就打成是极端加尔文主义了。今天“极端加尔文主义”这个俗语,至少含有两层的意义,第一,是指某一些加尔文主义者,就是相信预定的基督徒,那种傲慢的姿态,或者说代表一群态度傲慢的加尔文主义者;第二,今天人们用极端加尔文主义,很多时候是指双重预定,也就是说上帝已经预定,预先定下谁会得救,也预先定下谁不会得救,他们称这个叫做双重预定论,或者是极端加尔文主义。然而我们若阅读约翰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卷三,我们会发现加尔文很明显的相信双重的预定的。其实我们需要提出这个问题,除了这种的预定,还有其他种类的预定论吗?那其他的是不是就是部分预定呢?因此我发现“双重预定”和“极端加尔文主义”是非常无助益的用词,有时还显得特别的不雅致。他们是那些不喜欢圣经中所讲的预定教义的人所设立的稻草人,是否我们也应该称某一些的阿米念主义者为“极端阿米念主义者”呢?当然不应该嘛。所以我们双方面都需要以一个君子的高姿态,来称对方,选择用什么标签来指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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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有些人他们简直是公然反对上帝的至高主权观念的。很多年前这个晚上,我在加拿大教延伸神学课程,晚上下课之后,我听到一位青年的学生对另外一位学生说,“我就是不想要放弃相信人的自由意志的。”我觉得这位弟兄所做的是个很坦诚的表白,这位同学看自由意志这个观念是他信仰系统里面的前提、他的预设,就如同圣经所给出的上帝主权与拣选,我们单纯的接受而且相信这些真理,也是我们的预设一样。

好,在前面呢我们看到一些尝试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第二部分,问题的澄清。我想要澄清的是,对我们当代基督徒,哪些问题是真正要面对的问题,哪些不是真正的问题呢?

第一,50对50的折中方法是真正的问题吗?当我们更深地去挖掘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到底是相信怎么样的一位上帝?是否是更加的准确,就是说,真正的问题是我们信怎么样的一位的上帝?我们真诚地相信上帝是全能全知全善吗?他真的坐在宝座上执掌王权呢?上帝是否因为救赎计划的成全而取得所有的称颂和赞美呢?还是我们为人的功劳还是留了一些的空间呢?这些才是问题之所在。对于我们那些亲爱的卫斯理阿米念的弟兄姐妹,他们可能不愿意这样子来界定问题,也许他们的问题是:我们真的相信人的自由选择吗?

第二,我们是否可以说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是不是相信除了基督,人都是罪的奴仆,而且是死在过犯罪恶当中呢?很多人不属于加尔文主义者的阵容的,比方说马丁路德和约翰卫斯理,但是他们都相信人是全然的堕落,离了基督什么都做不了,他们的观点不应该与纯粹的古旧的荷兰的阿米念主义,或者阿米念的阿米念主义混淆。马丁路德和卫斯理与今天强调人的自由意志的很多神学家是完全不同的,这些的神学家,相信人性本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华人基督徒的思想家哲学家跟神学家大量的在研究、探索历史上主张人性本善的思想家,比方说中国历史上的孟子和王阳明,他们不能放弃非基督徒也能行善。诚然,圣经在罗马书第二章12到16节,讨论过这个问题的,并且给出清楚的结论,什么结论呢?就是虽然一个非基督徒按良心行善事,但是他的良心从来不可能给他带来救恩的保证,即便是在基督再临审判活人死人的日子(罗马书第二章12到16节)。

第三,这个问题也不是“我们是否要在传福音和上帝主权两者之间必须做出选择呢”这个不是问题之所在。实际上,上帝主权的计划包括他拣选子民,这个是传福音真正的基础,就是因为上帝拣选,所以我们传福音。J.I.Packer 巴刻在他的著作《传福音与神的主权》这本书详细的而且证实了、详细的述说跟证实了这一点。这个问题是,我们可以不可以真诚地宣告上帝白白赐予的福音呢?我们是否可以真诚地呼吁罪人来回应神的白白的救恩呢?如果上帝已经预定了哪些是蒙拯救的,我们还可以不可以真诚地邀请罪人来悔改信基督呢?答案是当然可以!我们传福音不需要告诉人耶稣为你死,也不要去告诉人上帝没有预定你,我们要宣告什么呢?我们传福音的时候要宣告:看哪!神的羔羊!你要罪得赦免吗?来!悔改信靠神的羔羊耶稣基督吧!这个是我们要讲的。相信人都是有罪的,只有在基督里才能找到所需要的救恩。我们不去判断耶稣是否为他死,上帝是否拣选他,或者没有拣选他,我们很自由奔放的真诚的喜乐地宣讲福音,因为基督和他的道命令我们这样做。听起来不合逻辑吗?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合逻辑的话,一般来说,问题是在于我们目前所用的逻辑,而不是上帝的道出了问题。

第四,这个问题也不是,是否拣选(神的拣选)就使人的信心和悔改就成为不必要了。耶稣基督向我们颁布了传福音的命令,耶稣基督在地上所宣讲的福音是: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信福音。现在使罪人得救的信心,是真的信心,上帝所接纳的信心,与悔改相提并论的信心。信心是神所要求的。当然,得救的信心,源头是上帝,信心是恩典,信心是神所赐的恩典。如果我们问,我们的信心是否有一点的影响,是否在上帝面前我们的信心有一点点的功劳?答案是绝对没有。信心完全是恩典,信心与悔改一样,是圣灵所赐的一个的福音的恩典。如果你要问,那这是否意味着上帝对罪人有所要求?信心,若上帝不赐给他这个罪人呢,他就不会有这个信息呢?假如上帝不给他,他就没有呢?答案是的,是的,当然如此。我们是死在过犯罪恶当中,问题是奇妙的消息是,当一个罪人听到福音,圣灵开启很多很多罪人的心思意念,赐下信心悔改,使他们归向基督,这个是奇妙的恩典,也就是说一个人真诚的愿意来投奔基督的话,耶稣基督是不会拒绝他的。

第五,我们要讨论的问题,不是上帝绝对的主权跟他的拣选,和祷告的必须之间的矛盾,也不是上帝绝对的主权和敬拜和顺服和降服的之间的矛盾。很多基督徒感觉这里有一种的张力,事实上两者之间确有表面上的矛盾的,这个所谓的矛盾或者表面上的矛盾,巴刻称为Antimony来自我们的逻辑推理,而不是来自圣经的教导。我们看起来好像是矛盾,的确,圣经要我们使用我们的理性,圣经要我们尽心、尽意、爱主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然而,圣经也教导我们如何运用我们的理性的。我们必须学习用神想要我们用的思想的方法去思想,我们也必须要学习如何用上帝要求我们用的思维方式去思维。如果圣经教导上帝拣选那些蒙拯救的人,那我们就必须接受这个真理相信他。然而圣经到处都宣讲,上帝要求我们,吩咐我们要悔改,吩咐我们要信耶稣,吩咐我们要祷告,吩咐我们要敬拜他,吩咐我们要传福音。上帝既然有命令,我们就必须遵守。如果所有这些教训和命令都出自圣经,那他们之间就不可能有矛盾。范泰尔说,所有的真理都是其他真理的限制All doctrines are limiting concepts of erery doctrine。若我们觉得有矛盾,问题不出自上帝,也不是来自圣经,是源于我们的逻辑。上帝本身是合理的,是井井有条的,他的思想绝对不会有矛盾的,可是我们目前所用的逻辑规则并不来自上帝,而是出自一位罪人名叫Aristotle亚里士多德。我们的逻辑必须要放在圣经神的话的亮光之下,接受评判和更新,这样子才成为我们门徒合用的工具,如同献给上帝赞美之祭一样。

第六,一个相关的议题是,当人们面对比方说:地震、海啸这种的灾难的时候,他们总是问一个神学的问题:为什么?上帝仍然是全能的吗?上帝是全善的吗?有些人就在面临灾难的时候放弃了对上帝的信心,他们所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上帝是有限的”。几十年前美国一位的犹太拉比(Harold kushner)写了一本书,书名是《为何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他的结论就是:上帝并非无限的,他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浸信会的加拿大神学家(Clark Pinnock宾诺克)还有美国的浸信会神学家或者浸信会的大学教授(Gregory Boyd)作为后保守福音派提出“开放的神”的神学也得出类似的结论。我们不可以用自由意志作为我们的起步,然后得出“上帝是有限的”这样的结论的。“开放的神”简直就不是正统基督教!问题不是“即使在灾难的面前盲目的要信上帝”,而是我们要对上帝在充满了罪恶的世界中的作为和干预,要有合乎圣经的理解。所以问题不是人有没有自由的选择,问题是人是自主的吗?还是“不是”呢?问题是人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吗?还是不能?

我们下一讲呢,进入到第三部分,我们要为自由意志做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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