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导论》第二十五讲《认信圣经无误的意义与当今的适切性》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文字:凝香百合

我们正在讨论范浩沙(Kevin Vanhoozer),他是《神学诠释学》这本书的作者There a Meaning in This Text。他在《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杂志访问他的时候,他说《圣经无误》这个词呢不太适合,因为不够大;因为《圣经》的真理性除了有命题以外,还有其他的属性,而语言本身就不仅仅是描述这个世界的,所以我们需要重新地恢复真理的丰富,真理的全面。好,下面是我的回应:

范浩沙的议题是要回应后现代的解构主义,他放弃了苏格兰爱丁堡大学的教席(他是美国人),他回到芝加哥三一神学院做系统神学研究教授,是福音派的好消息。不过对命题式的启示存有敌意或者偏见,就好像John stott一样,这个就对福音派神学是一个大的损失。上面已经说过《圣经》本身含有命题式的,还有非命题式的启示,我们不需要,更加不应该以偏概全,说“《圣经》除了有命题,也有诗歌”,是啊,是还有诗歌其他的,那就表示命题就不对吗?不是的。我们可以用其他的形容词来形容诗歌、寓言等等。

不错,《圣经》有一些部分是诗歌、寓言、箴言、祷告文,但是也有很多部分是历史记载、书信、讲章和教义式的教导的。那些很熟儒、道、哲学的当代基督教文化工作人士们,为了要迎合中国人的某一种思维方式,(其中一位的称这个叫做“圆周性的思维方式”,就是寻索真理的过程本身就是真理知识的一部分)硬要把全本《圣经》当作命题式的材料,这个对《圣经》严重的不尊不敬。他们的用意是希望福音信息不被传统文化内的华人抗拒,他们的用意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的做法是“不打仗已经先失败”的后果。

《圣经》里面上帝是做了命题式的默示的,用圣灵的话晓谕了圣灵要说的事(林前2:13)。所以我们相信的The Bible contains a system of truths《圣经》是有一套的教义在《圣经》里面教导的。(请翻到273页)我把好几件事情呢连在一句话里面,《圣经》里教导一套教义,我们可以透过依赖圣灵的引导研读《圣经》,可以发现它,认识它,我们可以也应该笃定它,爱它,遵行它,宣讲它,教导它,并为它辩护。这个它就是《圣经》里面的那一套的真理或者是教义There is a system of doctrine taught in the bible. We can study the bible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holy spirit to discover and know the system of doctrine. And we can ensure believe, love, obey proclaimed teeth and defend this system of doctrine当然这套的doctrine,这套的教义中心的人物就是耶稣基督。

(好,我们回到第199页)我们讲了相信《圣经》的含义,第一就是要相信,要承认;第二我们要相信《圣经》里面有命题的,就是有真理的。

3、认信《圣经》无误的根据。我们为什么相信《圣经》无误?有一些的英国学者包括John Stott、J.I. Parker等等,他们说就是因为耶稣基督亲自承认《圣经》的权威咯。这个观点一点都没有错。我认为耶稣基督对旧约的见证十分重要(我是指我个人),不过它并不是建立《圣经》无误基础的全部。《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在它里面是这样说的(应该是1.5):我对《圣经》无谬之真理和从上帝而来的权威的完全认信及把握,是来自圣灵内在的见证,在我们心中圣灵与神的话,圣灵透过神的话作见证。

圣灵乃是默示《圣经》的作者的那一位,因为神具体地默示的缘故,《圣经》写完了,圣灵还不断地在《圣经》里面做见证,也与《圣经》一同作见证的。因此我们相信《圣经》无误呢除了因为耶稣基督相信旧约以外,还有圣灵透过《圣经》给我们的凭据。圣灵的见证可以是不能看见的,也是可以能看见的。能看见呢就包括(一)旧约对旧约的见证;(二)旧约对基督的见证;(三)旧约对新约的见证;(四)耶稣基督对旧约的见证(第四点J.I. Parker等等承认的,没问题的);(五)基督的差派-新约的见证人(使徒们);(六)新约对旧约的见证;(七)新约对耶稣基督的见证;(八)新约作者彼此的见证。所以耶稣基督对旧约的见证是我们相信《圣经》权威的一部分,但是那个不是我们整个的理论根据,是一个很重要的,但是不是全部。

(200页)由此看来,基督对旧约《圣经》的见证和信服,还有乃是圣灵内部见证很重要的部分,但是不是全部。我们相信《圣经》无误呢是因为《圣经》本身有interlocking这么多不同的部分彼此作见证。

4、接纳《圣经》中所有语言。相信《圣经》无误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圣经》中的语言或者词汇,既然是圣灵默示的工具,就不可以随意凭人的喜欢做选择性的采用,取舍由人,会夺去神的权威跟《圣经》的权威的。好几位深深受过英国的神学熏陶的香港神学家,我是指80年代、90年代和多位海外华人基督徒学者,多次对《圣经》所用的法律用语否认这个(forensic language)及商业用语(commercial language),当做西方教会的文化包袱来处理,认为不适合华人接受。那你说什么法律用语,什么商业用语?法律,就是称义Justification,商业就是ransom赎罪,还有义的归算The imputation of righteousness.罗马书用的“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算”这个字呢就是好像刷credit card一样,刷卡就是was charged的意思,称义Justification就是法官宣布罪名不成立,是法律用语。赎罪那个ransom就是买一个奴隶那个字嘛ransom这个字。有些的香港神学家他们把这些词汇当作西方的文化包袱来处理,他们说这个不适合华人接受,华人喜欢听的是和睦啊,天人合一等等。他们认为教会应该改变福音信息的内容,强调与神复合。所以有一本大大本的《复合神学》-天人之间的恩情,人间有情,你已经被接纳了,或者是心灵医治等等。这些主题就要强调称义啊,被算为义啊那些就太过西方了。那我个人呢并不反对强调复合、被神接纳,这些的主题。只要在《圣经》里面找得到的,只要是《圣经》强调的,我们也应当强调。不过,称义,代罪,挽回(挽回就是耶稣基督挽回父神的愤怒,不是把我们从魔鬼的权势挽回过来的意思),赎罪(atonement),买赎(ransom),不再被定罪(no more condemnation),这些观念不是西方教会的文化包袱,是圣灵默示的一部分,怎么能够随便可以抛弃呢?假如说以往的教会不够重视恩情、复合或者医治,再说现今人需要这些的恩典是合情合理的。不过,不能够把《圣经》里面明明教导的真理说成是西方文化的包袱。

相信《圣经》无误,必须同时接纳《圣经》中上帝所选用的所有的文字、所有的词汇、所有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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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启示的一贯性。相信《圣经》无误必须要包括接受渐进式的启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也是要相信前后一致的启示 (unity of revelation)。在《圣经》权威方面妥协的学者,尤其是圣经学的教授,就是圣经研究的教授,常常在《圣经》的启示跟历史中作分隔的功夫,就是说他们常常会说《圣经》之间是有矛盾的。比方说:

(一)有一位赞成按立妇女为牧师的,把耶稣重视妇女和保罗轻视妇女的教训对立起来。也就是Women in Ministry其中一位的作者(你去注脚里找就知道是谁了)。

(二)把四福音对立起来,福音书互相是矛盾的。Christianity Today《今日基督教》用非常欣赏的口气,在1999年2月份介绍了几位新一代的福音派神学家,除了上面讲过的范浩沙以外,还介绍了Richard Hays(Professor of New Testament, The Divinity School, Duke University),Duke University是跟哈佛、耶鲁一样,不过它是那么有名的,不过它在美国的东南部,在NORTH CAROLINA。Richard Hays非常勇敢的,他曾经攻击一位赞成同性恋的耶鲁大学神学教授John Boswell对《罗马书》第一章的解经,Richard Hays说这个是一个典型的差劲的例子(a textbook example of bad exegesis)。很勇敢哪!Hays也对“怀疑式的诠释”(hermeneutics of suspicion)作了清晰的批判。他承认怀疑是个有用的工具,学者们为什么对自己的经验的宣称这么自信,为什么我们不让《圣经》自己说话来批判我们呢?他提倡信心的诠释(a hermeneutic of trust),也就是说研究《圣经》的学者应该承认自己是灵魂有污秽的罪人(those who have “filth in their souls”)。Hays在Society for Biblical Literature的演讲,受到两百多位学者站起来鼓掌。所以他是一个很勇敢的,比较上是保守的学者。但是采访者(就是《今日基督教》)告诉我们,Hays对四福音有的时候是采取矛盾的看法的。

他拒绝任何想协调新约作者之间不同观点的尝试,就是不要把四福音弄个合参,弄个harmony。就是说他有的时候把一本福音书跟另外一本对立起来,甚至做出结论说:当某一本福音书好像与另外一本冲突的时候,就证明它对历史的记载是不准确的(Historically inaccurate)。采访者告诉我们Hays也不喜欢《圣经》无误一词,不是因为他对相信神迹或者顺服《圣经》的命令有困难,而是因为作为一个理论“无误”有可能令人对经文本身的真实性变成瞎眼(blind to the realities of the texts themselves)。就是对经文本身呢有矛盾这个真实我们可能会瞎眼了,

(三)实用《如何读经》的普及的释经书,多以《圣经》不同的文体分段的(比方说《读经的艺术》)。至于传统福音派解经的一般原则,比方上一代的《如何明白圣经》讲到《圣经》的权威呀,我们应当顺服在圣灵的光照之下了,我们要有受教的心等等,已经在很多的新的书里面消失了。这种的情况令信徒不知不觉地感觉到《圣经》中不同文体的章节或者书卷在真理内容上是不是有差异的呢?好像《读经的艺术》你把它分成不同的文体来解释《圣经》,然后就没有一章呢就告诉我们一般的原则的。难道在不同的文体解释方法以上没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则吗?参考系统神学《传统的圣经默示观》,权威性就有了嘛。但是《圣经》学者是大有偏见,不愿意接受这些的所谓神学的武断的教条的(dogmatic theory)。

今天宣告启示的一贯性的作者在哪里呢?(这个是我八年前问的)其中一位是Bruce K.Waltke,他写的《旧约神学》是宣讲《圣经》的默示跟无谬无误的。不多,这是其中一位。Bruce K.Waltke他是一位从时代论改变成为改革宗的一位少有的学问非常高的旧约学者。目前他在RTS Florida任教,他从Westminster搬到Regent之后,最后在RTS Orlando。

下面这段很重要,各位你看到这个《圣经》无误有很多的含义,因为我们面对着是一个很复杂的解经现象。

6、勿夸大处境与文本的辩证关系(Text and Context)

Text and Context之间dialectic relationship文本与上下文或者处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不容我们随意去夸大的。不错,了解一段经文的真义,不能缺少对上下文跟历史、文化背景的认识,但是我们必须要谨慎,不要跟随着世界教协(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神学教育基金会(Theological Education Fund)的台湾神学家黄牧师(Shoki Coe),把 “context”(圣经的处境) 说成是“穷人被剥削的社会事实”。这位处境化(contextualization)先锋的黄牧师,老早在1972年就用了马克思型的知识论(Marx’s Epistemology)来解经。他的意思就是说,假如不知道穷人被剥削的话,就没有办法真正明白《圣经》的。今天华人的解经法有嫌疑地采用了马克思型的认识论吗?

对上下文的过分重视,也可以在一本《你也能带领查经》这本书看得出。这本书是校园出版社出版的,英文的原著是 Leading Bible Discussions by James F. Nyquist InterVarsity Press我们在讲的是最新的版本,这本书在1960年代、70年代呢是校园查经小组训练材料的必读书,我是用过不少次的,受过归纳式查经训练的信徒们都会背诵三个步骤:观察(observe),解释(interpret),及应用(apply)。到了1990年代,大概1994年呢我在牧会的时候,再次订购这本书的时候,大吃一惊,因为observe、interpret、apply这三步的第二步解释那一步已经在新的版本完全重写了。旧的版本是这样说的:要求查经时必须要认出一段经文里面重要的字眼,有哪些字眼是重复使用的,然后把这些的词汇列出来,察觉这段经文是不是有先后次序?思路是不是有渐进(progression)?有对照吗(contrast or comparison)?但是新的版本就把这些都删除了,要求读者去查阅参考书,找出历史文化语言背景的资料。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IVP英国、美国著名的福音派的出版社。我们要读下去之前,后来我告诉那位原著者,他的书被人家改了,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位英国的作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难道IVP已经不再认为仔细辨认经文的字眼乃是查经程序里面不可少的一步吗?还是说IVP不再相信当代的大学生有这种分析能力、阅读能力?还是IVP的编辑深受《圣经》批判的新潮流影响,认为经文的意义只能从它的文化背景获取,经文的字意也不能从字句中直接找到呢?很可能是这三方面都有一点点的因素。所以我说IVP的书,1980年代,1980年之后出版的,我不全盘照收的;台湾校园出版社出版的书我不全盘照收的。华神出版社差不多95%以上很不错,校园团契出版的书,除非有证据,不然的话,我都打问号。我是指1980年代之后所出版的书。IVP跟校园团契正在走一条新福音派,甚至后保守的路线。当然《认识神》这本书是IVP出版的,当然我是非常地推崇的,但是不是台湾校园团契出版的。那我现在指名道姓,你都知道了,这个火烧到我们家里面的;不要以为:哦,他们都是很有名的,很保守的吗?已经不保守了。

当代著名的解经家Gordon Fee,《读经的艺术》这本书的作者之一,认为经文的意义主要是在于作者或者讲者在当时的处境,对读者或者听者的原意What does the Bible say。当时保罗对加拉太的基督徒说了什么话,然后透过一个fusing horizoning两个水平线的连接,How does apply to us today这段经文对我们今天有什么应用呢?我再说多一次,60年代的解经书问的是What does this passage say这段经文的意义是什么?现在解经家比较聪明了,他不会这样问的,他不会问What does this passage say这段经文教导我们什么?他问的是What did the author say当时的,已经算很好的啦,已经不是后现代了,已经不是解构主义了,他相信作者有原意嘛。What did the author originally say?作者原来的意思是讲什么的,然后就问当时那个作者的原意对我们今天有什么意义?有什么应用?这样子就把《圣经》当做一本历史书来看。搞不好的话,你不如去读《二十四孝》、《孟子》、《论语》,然后应用,也是一样嘛。对不对?因为他缺少了一个很强的对圣经的信任,就是《圣经》在每一段经文,我不敢说每一个字,但是每一大段都有它的永恒不变的真理的。那这个呢就很轻描淡写地就消除咯,经文原来怎么说What did say?然后他怎么样对我们今天可以应用。就把《圣经》当作一本当时作者写的书,也就是说当作一本人写的书,然后就问这些原来的意思对我们今天有什么意义;他一点都不会再说《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他不需要说我不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他在整个方法方面就已经排除了这个可能性了。这样推下去,是不是令教会都不再相信《圣经》的每一句、每一段都有它永恒不变的教导呢?上下文、当时的文化背景不可以取代《圣经》本身的权威的。

刚才那我们讲到范浩沙说《圣经》无误这个词没有错,但是不够大。下面的第七段,我们就要来讲到“真理”这个词是需要用的,是正确的,因为我们后现代的这个文化里面不喜欢用真理,喜欢用narrative叙述、story这些的词来取代真理。我们下一堂来讲真理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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