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经》(英语:Creed, Articles of Faith,“信条”,拉丁语:credo,“我信”,希腊语:Σύμβολο της Πίστης,“信仰之标志”)是基督教的权威性基本信仰纲要。源头可以追溯至教会初期的信仰准则(regula fidei),当时教会对外面临逼迫,对内面对异端的搅扰,特别是诺斯底派。于是当时的辩道士透过“教条神学”(theologia dogmatica)发展出信仰摘要,藉之说明信仰原委并澄清信仰内容。[1]信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出来的。简单来说是教条式的信仰摘要。不过,信经主要表征基督教的信仰,不是对信仰内涵的绝对定义,因此可能出现附加条款的情形。以尼西亚信经为例,原版和修订过的信经是对特定的涉嫌有错误解说的异端学说做出隐含的谴责。当新的学说出现,之后被认定为异端时,这时就会有新附加的语句出现在信经里头,有如宪法或是一般法律条文的附加条款那样。信经附加语句的变动显示出神学在历史上的发展。
在古代的西方基督教会,大多数人接受的信经一共有四个,分别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阿塔拿修信经》和《迦克墩信经》。现代基督教称的“三大信经”分别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阿塔拿修信经》。
东方基督教会唯一的信经就是他们称作“信仰之标志”的《尼西亚信经》。虽然正教会和东仪天主教会也认可其他三个信经,东方正统教会也认可除《迦克墩信经》之外的两个信经,但他们仍然不承认其他几个信经为“信仰之标志”。
并不是所有的宗教都有信经的概念。希腊、罗马或是欧洲的多神教,以及印度教、佛教就没有信经,伊斯兰教则有清真言作为信仰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