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

威斯敏斯德会议在制定《威斯敏斯德信条》的同时,也起草、通过了两个教理问答。大教理问答于1648年7月完毕。斯卡福认为,根据当时欧洲大陆改革宗教会的习惯,大教理问答用于在教会讲坛上公开讲授,而小教理问答则用于在家庭里教育孩子。[注1]陶论斯认为:“《大教理问答》主要用作牧师在主日教导改革宗教义时的参考指南。”[注2]可惜,目前哪怕是在欧美教会中,最盛行的也是《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用于公共教育的大教理问答反倒很少有人过问。因此,关于小教理问答的诠释和讲道比比皆是,而关于大教理问答的,目前从图书馆中能够找到的只有两本,一是1855年版的托马斯•瑞格理(ThomasRidgely,1667-1734)所著的多达1303页的《大教理问答释义》,二是2002年版的曾经到中国大陆宣教的魏司道博士所著的589页的注释。

根据威斯敏斯德会议的记录,《大教理问答》的制定先于《小教理问答》,其中的每个问答都是在会议上逐个讨论通过的。主要作者是安东尼•塔可尼博士(AnthonyTuckney),他是当时剑桥大学的副校长、神学教授。这个教理问答是对信条的解释和补充,特别是在基督徒伦理方面,其详尽性超过宗教改革时期其他任何改革宗信条,是改革宗神学解释十诫的经典之作。解释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认为:“在制定的艺术上,大教理问答是一个杰作,胜过其他任何类似的作品,并且是以当时普遍盛行的系统神学的形式阐明各项教义的。”[注3]大教理问答是为那些信心上比较成熟的人预备的,在教义界定上更精确,更全面。《小教理问答》更多地集中于教导初信者明白基本要道,注重个人的层面;《大教理问答》主要是为比较成熟的基督徒预备的,更多地注重基督徒生活的群体性方面,多处谈及教会,都是《小教理问答》不曾涉及的。对于在教义和伦理方面都非常贫乏的中国教会而言,《大教理问答》可以说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指南。

《大教理问答》与《小教理问答》架构相同,也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序言部分(从第1问至第6问)。论及人生的首要目的、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圣言。

第二部分:人当信什么(从第7问至第90问)。

第三部分:人当怎样行,(从第91问至最后196问)。

[注1]Schaff,TheCreedofChristiandom,vol.I,p.784.

[注2]ThomasF.Torrance,TheSchoolofFaith(NewYork:Harper,1959),p.183.

[注3]参考Schaff,TheCreedofChristiandom,vol.I,p.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