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帝的救赎工作(30-35问)

1、行为之约

30问:上帝任凭全人类在罪恶和愁苦中灭亡吗?

答:不是。全人类都落入罪恶和愁苦中(帖前5:9),是因为第一个约被违背了,即通常所说的行为之约(加3:10,12);但上帝并没有任凭他们都在这一状态中灭亡;相反,惟独出于祂的慈爱和怜悯,藉着第二个约,即通常所说的恩典之约,把祂的选民从中救拔出来,带领他们进入得救的状态(多3:4-7;加3:21;罗3:20-22)。

2、恩典之约

31问:上帝与谁立此恩典之约呢?

答这恩典之约是与作为第二个亚当的基督而立的,并在祂里面,与作为其后裔的所有选民而立的(加3:16;罗5:15-21;赛53:10-11)。

32问:上帝的恩典是如何在第二个约中显明的?

答:上帝的恩典显明在第二个约之中,

(1)在此约里白白地向罪人提供了一位中保(创3:15;赛42:6;约6:27),使他们靠祂得生命和救恩(约壹5:11-12);

(2)并要求以信心作为与祂联合的条件(约3:16;1:12),应许并赐给祂的选民圣灵(箴1:23),在他们心中生成这种信心(林后4:13),及其它与救恩相伴的美德(加5:22-23);

(3)使他们能够虔敬顺服(结36:27),作为真信心(雅2:18,22)和对上帝感恩(林后5:14-15)的凭据,这一切就是祂所命定给他们的得救之路(弗2:18)。

3、恩典之约的施行

33问:这恩典之约始终是以同一种方式施行吗?

答:这恩典之约并非始终是以同一种方式施行,在旧约之下的施行与在新约之下的施行并不相同(林后3:6-9)。

34问:在旧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如何施行的?

答:在旧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藉着应许(罗15:8)、预言(徒3:20,24)、献祭(来10:1)、割礼(罗4:11)、逾越节(林前5:7)及其它预表和各种蒙恩之道而施行的。这些都是以后来临的基督的预表,在那时足够建造选民对所应许的弥赛亚的信心(来8,9,10;11:13),使他们因祂过犯得以完全赦免,得蒙永远的救恩(加3:7-9,14)。

35问:在新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如何施行的?

答:在新约之下,恩典之约的实体(基督)显明出来,这同一恩典之约过去是、现在仍然是藉着圣言的传讲(可16:15)、洗礼(太28:19-20)和圣餐(林前11:23-25)的施行而施行的;其中,恩典和救赎更丰盛、更显明、更有果效地向列国万民发出(林后3:6-9;来8:6,10-11;太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