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二诫

问49:第二条诫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略解:第一诫告诉我们应该敬拜的对象,第二诫告诉我们该如何敬拜他。这是叫我们不可藉任何可见,甚至可知的像来仿造上帝,他是不会接受这种经由人手的敬拜的。上帝是个灵,我们敬拜他也必须在灵里以诚实拜他。照样,这里边告诉我们,上帝会将父亲的罪追加在儿女身上;但意思并不是说,儿女须承担父亲的罪,而只是坏父亲要亲眼看见他们的不良行为对他们儿女所造成的影响,因此得到惩罚:相反地,好父亲则欢喜快乐的得报偿。出廿。

问50:第二条诫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二条诫吩咐我们将上帝在圣经中所规定一切有关宗教的崇拜与规则,都领受遵从,并保守纯全。
略解:这一诫吩咐我们:(1)要用上帝自己指定的敬拜方法:(2)忠于原方法:(3)不可加添;(4)不可删减。绝不可有私意敬拜。
1.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除。
2.申卅46:又说,我今日所警教你们的,你们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们的子孙谨守遵行这律法上的话。太廿八20: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问51:第二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二条诫禁止我们用形象拜上帝,或用圣经所未规定的任何方法拜他。
略解:这一诫禁止我们:1.以像敬拜;2.用任何其他不是上帝指定的方法来敬拜。
1.申四15~16: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人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
2.西三18:不可让人因着故意谦虚,和敬拜天使,就夺去你们的奖赏。这等人拘泥所见过的,随着自己的欲心,无故的自高自大。

问52:我们为什么当守第二条诫?
答:我们当守第二条诫,因为惟独上帝在我们身上是有主权的,我们是他的子民,并且上帝切切要我们专心敬拜他。
略解:附加我们应该守此诫的特别理由是:(1)上帝在我们身上有主权(我是耶和华):(2)我们是属上帝的(你们的上帝):(3)上帝热心他自己的敬拜(是忌邪的上帝)。
1.诗九五2~3:我们要来感谢他,用诗歌向他欢呼。因耶和华为大上帝,为大王,超乎万上帝之上。
2.诗四五11:因为他是你的主,你当敬拜他。
3.出卅四14: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上帝,名为忌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