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第一条诫命

四十五问:第一条诫命是什么?

回答:第一条诫命是:“在我面前(合和本译为“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申5:7)。

四十六问:第一条诫命吩咐什么?

回答:第一条诫命吩咐我们要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的上帝(申26:17;代上28:9;赛45:20-25);并要如此去崇拜他,荣耀他(诗95:6,7;29:2;太4:10)。

问1:在第一条诫命中,主要规定了哪些责任?

回答:在第一条诫命中,主要规定了三种责任:

  1. 认识上帝。“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上帝”(代上28:9)。
  2. 承认上帝。“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上帝”(申26:17)。
  3. 敬拜并荣耀上帝。“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他”(太4:10)。

问2:对于上帝,我们当认识什么?

回答:我们当认识:

  • 确实有一位上帝;
  • 上帝是什么样的上帝,我们当认识上帝向我们所显明的那些荣美的属性和完全之处。

问3:我们应该怎样承认上帝?

回答:1.我们应该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神。“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林前8:6)。

2.我们应该把上帝当作自己的上帝。“因为这上帝永永远远为我们的上帝”(诗48:14)。

问4:我们应该怎样敬拜并荣耀我们的上帝?

回答:我们应该把上帝视为独一的当受崇拜与尊崇的对象:

  1. 运用我们的心思,默想、记念、敬重他。“且有记念册在他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玛3:16)。“我在床上记念你,在夜更的时候思想你”(诗63:6)。“上帝啊!谁能象你”(诗71:19)。

2.运用我们的意志,选择他为我们的首善,定志事奉他。“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他”(书24:22)。

3.运用我们的情感,爱戴他,渴慕他,敬畏他,信靠他,为我们得罪他而忧伤,仰望他,以他为乐。“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爱他”(申10:12)。“我里面的灵切切寻求你”(赛26:8)。“又信服耶和华和他仆人摩西”(出14:31)。“你们当依靠耶和华直到永远”(赛26:4)。“我要承认我的罪孽”(诗38:18)。“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诗130:7)。“又要以耶和华为乐”(诗37:4)。

4.运用我们的嘴唇,向他呼吁,赞美主名。“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腓4:6)。“我的口要说出赞美耶和华的话”(诗145:21)。

5.运用我们的生命,完全顺服他,为他的荣耀而发热心,留心作蒙他喜悦的事,害怕得罪他,存谦卑的心行在他的面前。“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耶7:23)。“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2:17)。“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西1:10)。“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上帝呢?”(创39:9)。“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

四十七问:第一条诫命禁止什么?

回答:第一条诫命禁止我们否认(诗14:1)、不敬拜或不荣耀真神为上帝(罗1:20-21),为我们的上帝(诗81:10-11),又禁止我们将只当归于他的崇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结8:16-18;罗1:25)。

问1:第一条诫命主要禁止什么罪?

回答:第一诫命主要禁止的罪是:

  1. 无神论。
  2. 亵渎。
  3. 偶像崇拜。

问2:什么是无神论?

回答:无神论就是否认上帝的存在,心中没有上帝。“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诗14:1)。“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弗2:12)。

问3:在此诫命中,所禁止的亵渎罪是指什么?

回答: 在此诫命中,所禁止的亵渎罪是指:不敬拜和荣耀真神为上帝,为我们的上帝。

问4:在什么情况下,在敬拜和荣耀上帝方面,出现亵渎罪呢?

回答:在敬拜和荣耀上帝方面,出现亵渎罪的情况如下:

1.当人不认识上帝、误解上帝的时候。 “我的百姓愚顽,不认识我”(耶4:22)。“你想我恰和你一样”(诗50:21)。

2.当人忘记上帝的时候。“我的百姓,却忘记我无数的日子”(耶2:32)。

3.人若憎恨上帝,爱自己和其他任何事物胜于爱上帝,渴慕受造物胜于渴慕上帝,倚靠人血肉的臂膀胜于倚靠上帝,喜悦感官的事物胜于喜悦上帝,把自己的感情倾注在世上任何事物上,胜于倾注在上帝身上,使自己的心灵全部和部分性地偏离上帝,这就在敬拜和荣耀上帝方面,犯了亵渎之罪。“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罗8:7)。“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2:15)。“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2)。

4.不管是外部,还是内心,如果疏忽、忽略把上帝当得的敬拜和荣耀归给他,就犯了亵渎之罪。“雅各啊!你并没有求告我”(赛43:22)。

问5:第一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是指什么?

回答: 第一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是指把唯独上帝当得的敬拜和荣耀归给其他任何受造物。“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1:25)。

问6:人可能以哪些方式触犯这一诫命中所禁止的偶像崇拜之罪呢?

回答:人可能触犯这一诫命中所禁止的偶像崇拜之罪:

1.在外部的言语行为上,除了独一的真神之外,另外拥有并崇拜其他的神灵;比如崇拜异教的神灵,或崇拜天使、圣徒。

2.在内在的心思意念上,把唯独上帝配得的尊崇归给世上的任何受造之物,这就是在心中拜偶像的罪。“贪婪就是与拜偶像一样”(西3:5)。

四十八问: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特别教训我们什么?

回答: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教训我们,上帝无所不见,他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申30:17-18;代上28:9;诗44:20-21;结8:12)。

问1:如何表明上帝无所不见呢?

回答:上帝确实是无所不见的,因为上帝无所不在,而且他的知识是无限的。“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全地吗”(耶23:24)。“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147:5)。

问2:为什么上帝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呢?

回答:因为另有别神之罪,对于上帝圣洁而忌邪的眼目而言,是极大的公然藐视,上帝断不会把他的荣耀归给别神。“倘若我们向别神举手,上帝岂不鉴察这事吗?”(诗44:20,21)。“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赛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