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F      《圣经新辞典》摘录﹕「挽回祭」,「赎罪」

  • 挽回祭 (Propitiation)

挽回祭正式的意思是:借着上礼物来消除忿怒。旧约以动词kipper(赎罪)来表达这个意思。新约则主要采用hilaskomai这个词组。近年,有人认为挽回祭这观念含有与神的属性不相称的意思,所以他们强烈地批评它。许多人提议放弃「挽回祭」而用赎罪祭(expiation)。

反对「挽回祭」观念的人主要是抗拒「神故怒」的整个概念,很多反对者认为后者仅属古人的思想,现代人却不可仍有这想法。但旧约时期的人并没有这方面的禁忌。对他们来说,「神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诗7:11)。所以,他们确信罪恶一定会引起神强烈的反应,人绝不能指责神在道德方面软弱怯懦。祂会极力对付各式各样的罪恶。祂也许「不轻易发怒」(尼9:17),但祂的怒气必因罪恶而发作。我们念过以下的经文:「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但祂」万不以有罪的为为罪」(民14:18);甚至在一段论到神恒久忍耐的经文中,圣经作者也不忘提到神是不会放过罪恶的。对旧约的人而言,神不轻易发怒这观念是不寻常的。这是奇妙首意想不到的,甚至使人顿生敬畏之心,也完全喜出望外。

旧约时代的人固然确信会因为各种罪恶而发怒,但他们也同时深信,神的怒气是可消解的,方法是上适当的祭物。神止息祂的怒气,最终不是由于祭物的效力,而是狺于神自己。神说:「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17:11)。人的罪得蒙赦免不是神无可奈何的勉强允准,而是神满有恩慈的礼物;祂实在是一位切望饶恕人的神。故此,诗人可以这样说:「但祂有怜悯,赦免他们的罪孽,不灭绝他们,而且屡次消祂的怒气,不发尽祂的忿怒」(诗78:38)。消除神忿怒断不是人能作的事;惟有神自己可以挪移祂的忿怒」

「「神的忿怒」在几段新约经文中出现,但涉及这方面的论述则不限于这些经文。全本新约满是神极力对付罪恶的说法。罪人的处境是险恶的。他自己选择与神为敌,所以除了等候接受神严厉的审判之外,就别无盼望了。不管我们是称之为「神的忿怒」,事实上它是存塑的。虽然反对「忿怒」这个用语的一些理由不无道理,但这到底还是圣经的字眼,同时也没有人能提出适当的代用语。

从罗3:24-25的用法,我们可以看出挽回祭这观念在新约的意义。这两节经文说明了信徒「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到此为止,保罗的论点就是,所有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样被神定罪。「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1:18)。保罗首先表明外邦人被神定了罪,继而说犹太人的光景也一样。保罗是在这种背景中辨明基督的工作。基督拯救世人,这决不是莫须有的事,因为基督实在把人从极大的危险之中拯救出来。实际上,神已宣告对他们判刑,神的忿怒已包围他们了。在罗马书开头的几章,保罗非常强调神的忿怒;因此,基督的拯救工作也必须包括救他们脱离神的忿怒。这种拯救被称为「挽回祭」。罗3:21起的这段重要经文陈述神怎样解决人的困境,而经文除了采用「挽回祭」之外,并没有更合适的措词足以表达的种思想。

圣经对挽回祭的观点并非只根据这段或那段经文而已。它涵盖了圣经在这方面整体的教导。「挽回祭」使人想起:神是不留余地的对抗一切邪恶的事情,而这种敌视可适当地形容为「忿怒」,至于消除神忿怒的方法,就只有基督的代赎。

  • 赎罪 (Atonement)

英文这个词的意思是「使成为一致」,指的是将彼此疏远的人合而为一。RSV译作「复和」是更好的翻译。在神学上,这个词是用来指基督的工作,为要处理人的罪所带来的问题,并引领罪人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

  1. 赎罪的需要:

人所以需要「赎罪」,基于三个理由—罪的普世性、罪的严重性`和人没有能力对付罪的事实。很多经文均提到「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王上8:46、诗14:3、传7:20)。耶稣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罪的严重性,罪使我们与神隔绝(赛59:2、箴15:29)。耶稣论到一种罪,说亵渎圣灵的将永不得赦免(可3:29)。在得救之前,人「与神隔绝,因着恶毫,心里与他为敌」(西1:21)至于那些不肯悔改的罪人,「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帝10:27)

没有能力处理自己的光景。人不能隐藏自己的罪,也不能洗净自己的罪。从来没有人借着遵守律法可以站在神的面前称义(罗3:20、加2:16)。如果他一定要靠自己,他永远不会得救。神的儿子既然要来到世界拯救人类,人就一定是罪人,而且处于危急的境况当中。

  1. 旧约的赎罪

因着人的罪,神与人隔离,情况是绝望的,而人并没有能力回到神的面前。然而神提供了一个方法。在旧约,人通常是透过献祭来赎罪的,可是,我们不要忘记神后,「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利17:11)人的罪得赎,并不是基于所献上的祭物有任何内在的价值,而是因为献祭是神所指定的赎罪方法。所献的祭物,可以反映出一些赎罪的真理。祭牲一定要无瑕疵,显示出神要求的是完全的、完美的。祭牲要用钱去买,因为赎罪不是廉价的,罪的严重性不容轻视。祭物必须死去也是重要的的条件。不是透过一般的宗教仪式去成就,都一致指向死,为赎罪的方法。在旧约罪的刑罚就是死,是一致公认的。可是,神是满有恩典的,祂准许人以祭物的性命来代替罪人的死。死和罪的关系十分清楚,以致希伯来书的作者可以作出这样的总括,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1. 新约的赎罪

新约的主张是,旧约的献祭最终来说并不能够除去罪恶,唯有借着基督的死,人才可以得救,「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来9:15)才可以得救赎。耶稣的十字架绝对是新约的中心,事实上也是整本圣经的中心点。在十架以前发豆的事皆指向它,在十架以后的事,则回望着它。基督十架的重要地位,新约里有大量关于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并不希奇。新约的作者,从不同角度来写十架,也各有不同的重点,让我们认识关乎赎罪的多方面的真理。他们并不是重复的说同一套固定的滥调。每一个作者都按自己所认识的来写。与其他作者比较之下,有些作者看得更多,更深入。但是他们对真理的解释没有两样。

  1. 十架彰显神对人的爱

新约所有作者均同意赎罪的源自神的爱。赎罪不是一位满有爱心的神子,从一位严厉及不甘心—全然公正却全然僵硬—的天父所榨取出来的作为。赎罪彰显圣子的爱,同时也彰显圣父的爱。保罗为这方面的真理作出了一个标准的解释:「惟有基督在我们汆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符类福音书强调人子、「一定」要受苦(可8:31),基督的死并非一次意外,它是神所定意必须要发生的事。同样的,我们也看见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求神的旨意得以成全(太26:42)。「因着神的恩」,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赎罪是出于神的爱这个思想遍布新约圣经,这是我们讨论赎罪的方式的时候,必须记住的。

  1. 基督的死作为一种祭

基督的死是为罪而死,不单单是因为某些恶人起来攻击祂;也不是祂的敌人设谋陷害祂,而祂没有能力抵挡他们。祂「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罗4:25)。祂也是特别为我们的罪而死。祂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祂「洗净了人的罪」(来1:3)。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除非我们认定了十架上的救主是为全人类的罪而死,我们永远不能够明白基督十架的真正意义。基督的死应验了旧约的献祭所预表的一切。新约的作者喜欢将基督的死视为一种献祭。耶稣设立圣餐的时候所用的措辞许多都与献祭有关,指向十架上要成就的牺牲。保罗论到基督的牺牲时,是指某个特别的献祭,如「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在约翰福音,施洗约翰宣布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献祭是一世纪普遍流行的宗教礼仪。不管是那一个地方的人,或是甚么背景的人,他们都够察觉与献祭有关的言语。新约用与献祭带出基督为人类所成就的作为,靠着祂的死,基督完全的实现了献祭所指向的一切,而且有更丰富的含意。

  1. 基督的死是代表性的死

基督的死是代别人受死。今日大多数的都接纳基督的死是具代表性的看法。也就是说,祂是特别代替我们死,而不是,基督死了,然后不知怎么的,人就分享到祂的死所带来的好处。「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5:14)基督被称为我们「在父那里的中保」(约壹2:1)就是「代表」的意思。希伯来书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这个思想在整卷书中不断重复的出现。无论大祭司还是有些甚么特点或职责,他代表别人这点是肯定的。

  1. 新约所教导的「替代」的观念

整本新约圣经都教导这个真理。「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这经文的细节「赎回」具有「替代」的涵义。(人应该死,但基督替我们受死,以致人不必再尝死味),都指向替代的观念。保罗告诉我们「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祂为我们受了咒诅乃是「替代」我们的另一种说法。「代赎」并不只是宽容人所犯的罪(罗3:25)。十字架表明神的公义,同时也表明神称信徒为义。就是基督背负了人类罪孽的刑罚。基督担当我们的罪的意思就是,祂代替我们受刑罚。「基督舍弃了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6)具在「替代与赎回」的意思。(Grimm-Thayer)解释:「用以换取另一个人的,作为赎他的代价」。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11:50)。约翰指出这话是预言基督代替众人而死。

赎罪还有许多积极的方面。如:救赎、复和、称义、立嗣和挽回。保罗认为,基督的代赎之死,为祂的百姓成就了很大的事。希伯来书「基督是我们伟大的大祭司」其意:基督所献的,是独一无二和最终的祭,犹太人在祭坛上的献祭,却是短暂的。唯有基督的死,能够产生永恒的作用。这新的体系永远不会更改,因为基督已经完全解决了人的罪的问题。代赎罪反映的,不只是消极的一面。基督牺牲自己是为要除去罪孽,可是,基督的死,为我们开了一条出路,赐给我们新的生命。我们不应把这新生命—赎罪所带来的结果—视作等闲。其他一切所作的,最终也是要达到新生命这个目标。(赎罪祭、饶恕、挽回祭、和好、复和、救赎主、献祭)。

附件﹕038F      《圣经新辞典》摘录﹕「挽回祭」,「赎罪」

  • 挽回祭 (Propitiation)

挽回祭正式的意思是:借着上礼物来消除忿怒。旧约以动词kipper(赎罪)来表达这个意思。新约则主要采用hilaskomai这个词组。近年,有人认为挽回祭这观念含有与神的属性不相称的意思,所以他们强烈地批评它。许多人提议放弃「挽回祭」而用赎罪祭(expiation)。

反对「挽回祭」观念的人主要是抗拒「神故怒」的整个概念,很多反对者认为后者仅属古人的思想,现代人却不可仍有这想法。但旧约时期的人并没有这方面的禁忌。对他们来说,「神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诗7:11)。所以,他们确信罪恶一定会引起神强烈的反应,人绝不能指责神在道德方面软弱怯懦。祂会极力对付各式各样的罪恶。祂也许「不轻易发怒」(尼9:17),但祂的怒气必因罪恶而发作。我们念过以下的经文:「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但祂」万不以有罪的为为罪」(民14:18);甚至在一段论到神恒久忍耐的经文中,圣经作者也不忘提到神是不会放过罪恶的。对旧约的人而言,神不轻易发怒这观念是不寻常的。这是奇妙首意想不到的,甚至使人顿生敬畏之心,也完全喜出望外。

旧约时代的人固然确信会因为各种罪恶而发怒,但他们也同时深信,神的怒气是可消解的,方法是上适当的祭物。神止息祂的怒气,最终不是由于祭物的效力,而是狺于神自己。神说:「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17:11)。人的罪得蒙赦免不是神无可奈何的勉强允准,而是神满有恩慈的礼物;祂实在是一位切望饶恕人的神。故此,诗人可以这样说:「但祂有怜悯,赦免他们的罪孽,不灭绝他们,而且屡次消祂的怒气,不发尽祂的忿怒」(诗78:38)。消除神忿怒断不是人能作的事;惟有神自己可以挪移祂的忿怒」。

「「神的忿怒」在几段新约经文中出现,但涉及这方面的论述则不限于这些经文。全本新约满是神极力对付罪恶的说法。罪人的处境是险恶的。他自己选择与神为敌,所以除了等候接受神严厉的审判之外,就别无盼望了。不管我们是称之为「神的忿怒」,事实上它是存塑的。虽然反对「忿怒」这个用语的一些理由不无道理,但这到底还是圣经的字眼,同时也没有人能提出适当的代用语。

从罗3:24-25的用法,我们可以看出挽回祭这观念在新约的意义。这两节经文说明了信徒「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到此为止,保罗的论点就是,所有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样被神定罪。「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1:18)。保罗首先表明外邦人被神定了罪,继而说犹太人的光景也一样。保罗是在这种背景中辨明基督的工作。基督拯救世人,这决不是莫须有的事,因为基督实在把人从极大的危险之中拯救出来。实际上,神已宣告对他们判刑,神的忿怒已包围他们了。在罗马书开头的几章,保罗非常强调神的忿怒;因此,基督的拯救工作也必须包括救他们脱离神的忿怒。这种拯救被称为「挽回祭」。罗3:21起的这段重要经文陈述神怎样解决人的困境,而经文除了采用「挽回祭」之外,并没有更合适的措词足以表达的种思想。

圣经对挽回祭的观点并非只根据这段或那段经文而已。它涵盖了圣经在这方面整体的教导。「挽回祭」使人想起:神是不留余地的对抗一切邪恶的事情,而这种敌视可适当地形容为「忿怒」,至于消除神忿怒的方法,就只有基督的代赎。

  • 赎罪 (Atonement)

英文这个词的意思是「使成为一致」,指的是将彼此疏远的人合而为一。RSV译作「复和」是更好的翻译。在神学上,这个词是用来指基督的工作,为要处理人的罪所带来的问题,并引领罪人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

  1. 赎罪的需要:

人所以需要「赎罪」,基于三个理由—罪的普世性、罪的严重性`和人没有能力对付罪的事实。很多经文均提到「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王上8:46、诗14:3、传7:20)。耶稣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罪的严重性,罪使我们与神隔绝(赛59:2、箴15:29)。耶稣论到一种罪,说亵渎圣灵的将永不得赦免(可3:29)。在得救之前,人「与神隔绝,因着恶毫,心里与他为敌」(西1:21)至于那些不肯悔改的罪人,「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帝10:27)

没有能力处理自己的光景。人不能隐藏自己的罪,也不能洗净自己的罪。从来没有人借着遵守律法可以站在神的面前称义(罗3:20、加2:16)。如果他一定要靠自己,他永远不会得救。神的儿子既然要来到世界拯救人类,人就一定是罪人,而且处于危急的境况当中。

  1. 旧约的赎罪

因着人的罪,神与人隔离,情况是绝望的,而人并没有能力回到神的面前。然而神提供了一个方法。在旧约,人通常是透过献祭来赎罪的,可是,我们不要忘记神后,「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利17:11)人的罪得赎,并不是基于所献上的祭物有任何内在的价值,而是因为献祭是神所指定的赎罪方法。所献的祭物,可以反映出一些赎罪的真理。祭牲一定要无瑕疵,显示出神要求的是完全的、完美的。祭牲要用钱去买,因为赎罪不是廉价的,罪的严重性不容轻视。祭物必须死去也是重要的的条件。不是透过一般的宗教仪式去成就,都一致指向死,为赎罪的方法。在旧约罪的刑罚就是死,是一致公认的。可是,神是满有恩典的,祂准许人以祭物的性命来代替罪人的死。死和罪的关系十分清楚,以致希伯来书的作者可以作出这样的总括,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1. 新约的赎罪

新约的主张是,旧约的献祭最终来说并不能够除去罪恶,唯有借着基督的死,人才可以得救,「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来9:15)才可以得救赎。耶稣的十字架绝对是新约的中心,事实上也是整本圣经的中心点。在十架以前发豆的事皆指向它,在十架以后的事,则回望着它。基督十架的重要地位,新约里有大量关于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并不希奇。新约的作者,从不同角度来写十架,也各有不同的重点,让我们认识关乎赎罪的多方面的真理。他们并不是重复的说同一套固定的滥调。每一个作者都按自己所认识的来写。与其他作者比较之下,有些作者看得更多,更深入。但是他们对真理的解释没有两样。

  1. 十架彰显神对人的爱

新约所有作者均同意赎罪的源自神的爱。赎罪不是一位满有爱心的神子,从一位严厉及不甘心—全然公正却全然僵硬—的天父所榨取出来的作为。赎罪彰显圣子的爱,同时也彰显圣父的爱。保罗为这方面的真理作出了一个标准的解释:「惟有基督在我们汆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符类福音书强调人子、「一定」要受苦(可8:31),基督的死并非一次意外,它是神所定意必须要发生的事。同样的,我们也看见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求神的旨意得以成全(太26:42)。「因着神的恩」,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赎罪是出于神的爱这个思想遍布新约圣经,这是我们讨论赎罪的方式的时候,必须记住的。

  1. 基督的死作为一种祭

基督的死是为罪而死,不单单是因为某些恶人起来攻击祂;也不是祂的敌人设谋陷害祂,而祂没有能力抵挡他们。祂「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罗4:25)。祂也是特别为我们的罪而死。祂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祂「洗净了人的罪」(来1:3)。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除非我们认定了十架上的救主是为全人类的罪而死,我们永远不能够明白基督十架的真正意义。基督的死应验了旧约的献祭所预表的一切。新约的作者喜欢将基督的死视为一种献祭。耶稣设立圣餐的时候所用的措辞许多都与献祭有关,指向十架上要成就的牺牲。保罗论到基督的牺牲时,是指某个特别的献祭,如「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在约翰福音,施洗约翰宣布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献祭是一世纪普遍流行的宗教礼仪。不管是那一个地方的人,或是甚么背景的人,他们都够察觉与献祭有关的言语。新约用与献祭带出基督为人类所成就的作为,靠着祂的死,基督完全的实现了献祭所指向的一切,而且有更丰富的含意。

  1. 基督的死是代表性的死

基督的死是代别人受死。今日大多数的都接纳基督的死是具代表性的看法。也就是说,祂是特别代替我们死,而不是,基督死了,然后不知怎么的,人就分享到祂的死所带来的好处。「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5:14)基督被称为我们「在父那里的中保」(约壹2:1)就是「代表」的意思。希伯来书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这个思想在整卷书中不断重复的出现。无论大祭司还是有些甚么特点或职责,他代表别人这点是肯定的。

  1. 新约所教导的「替代」的观念

整本新约圣经都教导这个真理。「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这经文的细节「赎回」具有「替代」的涵义。(人应该死,但基督替我们受死,以致人不必再尝死味),都指向替代的观念。保罗告诉我们「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祂为我们受了咒诅乃是「替代」我们的另一种说法。「代赎」并不只是宽容人所犯的罪(罗3:25)。十字架表明神的公义,同时也表明神称信徒为义。就是基督背负了人类罪孽的刑罚。基督担当我们的罪的意思就是,祂代替我们受刑罚。「基督舍弃了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6)具在「替代与赎回」的意思。(Grimm-Thayer)解释:「用以换取另一个人的,作为赎他的代价」。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11:50)。约翰指出这话是预言基督代替众人而死。

赎罪还有许多积极的方面。如:救赎、复和、称义、立嗣和挽回。保罗认为,基督的代赎之死,为祂的百姓成就了很大的事。希伯来书「基督是我们伟大的大祭司」其意:基督所献的,是独一无二和最终的祭,犹太人在祭坛上的献祭,却是短暂的。唯有基督的死,能够产生永恒的作用。这新的体系永远不会更改,因为基督已经完全解决了人的罪的问题。代赎罪反映的,不只是消极的一面。基督牺牲自己是为要除去罪孽,可是,基督的死,为我们开了一条出路,赐给我们新的生命。我们不应把这新生命—赎罪所带来的结果—视作等闲。其他一切所作的,最终也是要达到新生命这个目标。(赎罪祭、饶恕、挽回祭、和好、复和、救赎主、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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