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8章 14 律法与罪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弟兄_文字:XSS姐妹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我是林慈信,欢迎收看空中神学讲座,这一次我们讲的是罗马书第1-8章,我们来到罗7:1-13了。我们先读经文,罗7章,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罗7:1-6,这里,保罗做一个比喻,请注意!是一个比喻。他用婚姻、奸淫和再婚做一个比喻(罗7:1-3)。一个丈夫若还活着,女人就被律法,就是说被这个婚姻的法律约束住,当然男人也是一样。丈夫若还活着,女人归于别人,与别人结婚,与别人合二为一,就叫做淫妇;丈夫假如和另外的女人连和,也是犯了奸淫。奸淫的意思就是毁了,或者是违背了这个婚约。丈夫若死了,这个女人就脱离丈夫的律法,就是脱离那个法律管理婚姻的这个律法。丈夫若死了,女人虽然归给另外一个男人,不是淫妇。

请注意!罗马书第7章这个比喻没有处理所有关于婚姻、奸淫、淫乱、离婚和再婚,没有处理所有的情况,也不是《圣经》唯一一段提到离婚和再婚的。譬如说,这段经文没有提到一些例外,例如保罗亲自所讲的林前7:12-15。各位弟兄姐妹,《圣经》没有义务每一次讲一个原则的时候,在每一段经文都详细地告诉我们,这个原则有什么例外,因为我们手上有的是66卷《圣经》。请记得,保罗用这个婚姻、奸淫和再结婚,做一个的是比喻。这个比喻的应用是这样子的,有消极方面,有积极方面。消极方面是罗7:4,我们已经死了,我们向律法是死的,律法不再控告我们,我们向律法的死是藉着耶稣基督的身体,就是藉着他为我们死(罗7:4,我们在律法上是死了);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是死了(罗7:6),就是律法不再捆绑我们、不再压迫我们、不再控告我们,现在我们就脱离了律法;(罗7:7)不是脱离守律法的责任,是脱离律法的控告,这是消极的。

这个比喻积极方面的应用是,现在我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耶稣基督,归于那位从死里复活的(罗7:4)。目的是叫我们服侍主(罗7:6),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罗7:4)。消极方面,我们向律法已经告辞了,告别了,一刀两断了;积极方面,我们要服侍主,结果子,我们是归基督的。附带说明,我们以前的状况是属肉体的,(罗7: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属肉体的意思,其中一个意思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整个人,他的全人、他的人性背叛上帝,那这个背叛上帝的人性叫做肉体。我们以前是肉体的,这个恶欲生出来,因为律法控告、律法吩咐,恶欲就越发的生出来(罗7:5,恶欲在我们的肢体中发动)。结果,我们犯罪,就结了死亡的果子。请注意!罪(罗7:8、9、10)和恶欲(罗7:5)是同样的一件事是,是我们里面的一个动力,发动着我们要犯罪,结果是死亡。罗7:7-13,当律法来的时候,罪活过来,我就死了。

那我们先来仔细的再看罗7:1-6,然后我们再回到罗7:7-13。保罗在罗7:1-6解释了基督徒与律法的关系。律法本身是圣洁的、公义的、是良善的,但是一个罪人伏在律法之下,结果是被定罪,公义的律法暴露人所有的罪恶。保罗用婚姻作一个比喻,解释罪人和律法的关系。他的重点是,人的死,就好像一个丈夫的死一样,带来一个关系的终结。配偶死了之后,人有建立新的婚姻关系的自由的。罪人与律法这个所谓婚姻的关系,藉着死终结了,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了,信徒不再被律法控告、定罪了。信徒已经死了,他与基督的死联合,与基督同死。在基督里已经死了,因此他和亚当的联合,在那个不顺服上的联合、在那个面对审判,死亡上的联合,都已经结束了。现在基督徒与基督一同复活,在基督里复活,信徒现在活出一个新的关系,就是把身体、把生命献给上帝,过着顺服上帝的生活。在基督里的生活有圣灵所赐的能力,叫信徒能够结出果子来。

好,我们来看罗7:7-13,诫命来了、罪活过来了、我死了,这三种的动力,保罗在这里很活生生的描述这三方面的动力。诫命或者律法来,里面这个罪、这个倾向活过来,叫我犯罪,结果我犯罪,就死了。首先,我们来看律法或者是诫命。诫命、律法断乎不是罪(罗7:7)。律法是圣洁的、公义的、良善的(罗7:12)。律法是属乎灵的,是从圣灵而来的(罗7:14),诫命本是叫人活的(罗7:10),是良善的,不是叫我死的(罗7:13),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罗7:7),没有律法,罪也是死的。但是诫命来了,我们可以说从心底里是明知故犯,这个罪、这个恶欲发动了,诫命来到,罪这股势力就活了(罗7:9)。趁着机会,罪藉着律法在我里面发动诸般的贪心(罗7:8),趁着机会,罪藉着诫命诱惑我(罗7:11)罪藉着那良善的诫命叫我死(罗7:13),就显得真是罪(罗7:13),因着诫命显出是恶极了(罗7:13)。那我呢?在这段经文的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卖了给罪的(罗7:14),罪杀掉了我,因为罪叫我犯罪(罗7:11),我就死了(罗7:9)。

请注意!律法、诫命的功用,就是告诉我们,我们的义务是什么,约束我们去遵守我们的义务,当我们不遵行的时候,律法定我们的罪,咒诅我们。但是我们真的听到律法,就是上帝的福音的时候,又使我们的心灵醒悟过来,知道我们是需要基督的。这段经文,罗7:1-13所描述的,应该是一个还没有重生的罪人的心灵的状态。而罗7:14节可以说是一个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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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罗7:7,律法是罪吗?保罗在罗7:5已经说过,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律法虽然激动我们的恶欲,但是律法本身并不邪恶。所以,我们对律法的评价,请记得,我们基督徒对律法的评价,必须按照《圣经》的律法观。罗3:31,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上帝定意向人类启示他的律法,为要显明罪的本性是什么。弟兄姐妹,上帝给我们律法,给我们十诫,就为罪定出一个定义来,藉着律法,我们知道什么是罪,我们也被定罪。不单如此,律法不单为罪定了定义,律法还激动我们里面各样的情欲,就是律法本身所禁止的情欲。

罗7:8-9,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不过我们一次、再次的强调,律法本身是好的、是圣洁的,(罗7:12)律法是圣洁的,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3:20,律法本是(叫我们)叫人知罪。律法计算我们的罪,罗5:1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罗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弟兄姐妹,律法是上帝所启示的,是正确的、是正直的,律法衡量我们的行为,是正直、信实的,律法在基督徒身上,也引导我们的行为。好,所以律法是好的,不过他定我们的罪。

罗7:9,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诫命来了,罪活了,我死了。律法没有来到之前,所谓“我”是活着的,这是一个假设的一个情况。活着的意思不是与基督复活,有新的生命的意思,不是罗6:11所说,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耶稣基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不是这个意思。活着的意思就是说,“我”认为我是活的。

保罗说,“我”知道律法,知道律法是本来叫人活的诫命(罗7:10),守律法的必得生命。保罗这个“我”知道上帝规定人必须守律法,可是当这个“我”真正面对律法,试图遵守律法的时候,“我”便发现心里面的深处,自己不断在违背律法,甚至不知不觉地在发动自己的情欲,特别是贪心(十诫的第十诫),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7:8)。请注意!淫念和淫乱只不过是贪心的一种。而当“我”发觉自己在发动我的情欲,在违背律法的时候却不能自禁,因此“我”里面这个罪、这个肉体、这个恶欲,这一股在心里面反对上帝、反对律法这股势力,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罗7:11)。“我”意识到自己是无能的,在上帝面前是死的。所以保罗对“我”这个人的描述,是给全人类知道,在每个人的心里面罪和律法是如何互动的。

弟兄姐妹,刚才讲那段不太容易明白是吗?我再来解释一次。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就是说,我以为我可以守住律法,律法叫我如何,我就尝试去做。但是当诫命来到,诫命面面对我,我面对诫命的时候,我里面有这个东西叫做罪。那首先,一个非基督徒里面这个罪,就是他的本性。非基督徒的本性就是罪,或者称为肉体这个东西就活过来。很多时候我们说,人有没有自由意志呢?自由意志,特别意志两个字的意思就是说,我们所做的一切是从心底里发出的,从心底里我们面对罪的时候,从心底里这个罪、这个罪性就活了,我就死了。当我真正面对律法的时候,我就发现我里面这个罪不断在发动,所以我不断地在抵挡律法、违背律法,不知不觉的在发动我各种的情欲,违背了十诫的每一条,特别是第十条;你可以说也可以说特别是第一条,我们不当上帝为神来敬拜他;第十条,我们的注意力、我们的情欲就贪恋很多被造的东西。情不自禁的一个非基督徒,在里面发动这股势力去犯罪。

那我顺便提一提,当我们读到罗7:15-25的时候,我们就发现这个罪这股势力,留了一个尾巴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不再是我们的本性了,可是里面还是有罪这一股的势力的。诫命来到,我面对诫命,我里面的罪就活了,我犯罪就死了。各位朋友们,你只要还没有接受耶稣基督作你个人的救主,这个就是《圣经》说我们人的真正的情况。所以什么需要耶稣基督为我们死,我们信靠他,认罪、悔改,与他同死、同复活。上帝称我们为义,那么我们就进入到罗6章所说的作义的奴仆;罗7章下半所讲的,真正的能够与罪征战;罗8章,而且靠圣灵得胜。

好,罗7:10,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律法本身引导人走圣洁的道路的,遵守律法的人必蒙上帝悦纳,在各种事情上蒙福;不遵守的,受上帝的审判。可是,当罪在人里面作王的时候,律法只能带来痛苦、死。因为律法,一照着我们的心,我们越发地发动这个犯罪的倾向。罗7:11,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引诱可以说是欺骗。保罗这里的用词,是让读者看到,伊甸园里面人类堕落的一个阴影。创3:13,耶和华上帝对女人说:“你作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那蛇怎么引诱夏娃呢?欺骗她,让夏娃对上帝的诫命的看法扭曲了。林后11:3保罗说: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提前2:14,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所以是罪引诱我们,不是律法引诱我们。上帝不诱惑我们犯罪,上帝给我们律法;但是我们里面的罪性诱惑、欺骗我们去犯罪,直到我们重生得救。

罗7:12,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律法反映出上帝的本性,上帝的属性,圣洁、公义、良善。律法是智慧的,律法向人类启示,人应当按照怎么样的一个的准则来回应上帝的话、来回应上帝的约、来回应上帝的公义,所以律法对每一个人都有好处。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本来是良善的。所以上帝从创造人的时候,就赐给人道德律,到了摩西时期,就更细的给我们十诫。罗7: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是,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就更显出是恶极了。罪带来死;带来死,叫我死的是罪,不是律法;罪的势力在我里面发动,叫我干犯上帝圣洁的律法,因此罪恶极了。

弟兄姐妹,我们读了罗7:1-13,请记得,婚姻、淫乱和离婚这几件事情,罗7章不是唯一的一段教训我们这方面的经文。《圣经》告诉我们,上帝从起初创造人,是男、是女;人要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是终身的,上帝恨恶离婚;可是离婚这个罪,上帝却管理它。所以到了申24章,上帝设一个例子,当一个男的为了一个随意的一个理由(不是淫乱),赶走他的妻子,给她一张离婚证书;妻子出去了,没有犯罪,妻子没有犯罪;她嫁给第二个,第二个又用一种不合理的理由赶走她,妻子有两张离婚证书;现在第一个男的后悔了,要再取回第一个,《圣经》说不可以。因为这两个男的,特别第一个,藉着赶她走,而且她又再嫁了,只有她是被玷污的。所以基督徒跟基督徒离婚,第一件事情要做的,是复合。当然有例外,例外是在林前7章,那些的例外不在罗7章讨论的范围里面。不过请记得,我们要把所有的经文都同时要考虑,才能够为离婚、奸淫和再婚,作出一些合《圣经》的原则,用来判断、用来行事。愿神怜悯我们,用我们的教会,懂得怎么帮助那些破碎的婚姻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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