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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论与宣教学》   第十七课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_文字:爱的天空 

各位同学,我们来到《教会论和宣教学》的第十七课。我们快要讲完教会的标志,也就是“合一”这个标志。我们刚才谈到合作在宣教上在事工上的合作,必须要建立在真理的基础,不要实用主义,建立在一些其次的基础上,结果肯定在信仰上会让步的。而该怎么样为我们的宣教事工建立一个稳步的基础呢?就是神学教育。

我想在这方面,我们等到宣教学的时候在详细的讲,神学教育是宣讲的关键。我们在课程的下一半我们去讨论。接下来我们来谈教会论的大纲的第十一个题目,就是教会的属性。这和教会的标志有点不一样。教会的标志乃是怎么才算是教会?为什么学生团契和福音机构不是教会呢?因为必须要有这三个标志,后来有人加上第四个。

现在我们来看历代从早期教父就公认的教会的属性,就是教会必须有它的使徒性、普世性、合一性和纯洁性。

第一,使徒性

首先,我们来讲使徒性。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6章,当彼得承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的时候,主耶稣就说:“你的名字是彼得或者是磐石,我要把我的教会建立在这磐石上。”后来天主教有了教皇的兴起之后,他们就认为教皇都是彼得所传下来的,罗马会督、罗马监督,罗马主教这个职分,所以,所有后来的教皇都是继承了彼得从主耶稣得到使徒的这个职分的。

我们基督新教并不是这样看的。我们看彼得和他承认和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当然彼得这个人和他的认信是分不开的,但是彼得也同时代表了众门徒、众使徒的信仰。所以,教会如何是有使徒性的教会呢?我们知道在《使徒行传》第二章41—47节记载了早期的五旬节的教会,他们都遵守使徒的教训,所以教会的使徒性是在于教会是否遵行使徒们的教训?也就是整本的新约圣经,我们也可以扩充说整本的新、旧约圣经。教会的使徒性就是教会忠于、相信、顺服使徒和先知们的教导。

第二,教会的普世性

到了第二世纪有诺斯地主义的兴起、异端、第三世纪有神格唯一论等等。但是,虽然有异端,在罗马帝国的各地的教会的旁边,甚至乎进到教会的里面。可是呢?当时就有人说:“其实不是,虽然有异端, 但是我们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听到监督、会督,就是大城市的主任牧师,都可以听到这些主教们的教导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教会是普世性的。凡是宣讲正统的圣经信仰的教会都是普世教会的一份子。所以,很多的比较传统的主日崇拜的时候,祷告时候,我们就会说:”主啊!我们也纪念到今天主日在普天下凡是奉主名聚集的,我们都求你与他们同在,他们都是我们主内的一家。”这是教会的普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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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教会的合一性

这方面,我们在上一段已经讲过了,我们在这里就不重复了。

第四,教会的纯洁性或者圣洁性

教会的圣洁是跟他对真理的信仰的这方面,还有生活道德的这方面。在真理(教义)上的纯洁,就是要在圣经论,就是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这个最基础的教义,作为我们的根基。

近年来有些福音派的教会,所谓的福音派或者新福音派的教会,他们就说《使徒信经》是讲:我信圣父,圣子,圣灵,大而公的教会,赦罪,永生等等,《使徒信经》是没有圣经论的。假如我们光光是用《使徒信经》,就感觉上不是很足够,为什么不足够呢?因为过去两百多年,自从1770年代到今天,已经230多年了,自由派的神学跟批评《圣经》的解经的理论,这些学者们都在攻击传统、正统的圣经论,所以,这个教会在教义上的纯正,不能只是用《使徒信经》作为一个标准,《使徒信经》本身是很好的,但是,问题是《使徒信经》被写成的时候是在第二世纪 ,当时还没有理性主义的产品,就是自由派神学,还有自由派神学之后的,各种各样的当代的新的神学。所以,我们要从启示和圣经这些真理上开始,来谈到教会的纯正,也就是说教会的纯正就在于牧师们,就是传道人、负责同工们、还有长老、执事们,他们都同心承认、认同圣经的全部,每个字完全是圣灵默示的,是无谬无误的。在其他方面有不同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圣经》的权威之下来讨论 ,但是在圣经的默示和无谬无误,是不可以让步的。

1974年洛桑大会,就是自从1966年葛培理牧师在柏林开的大会之后,经过了几次的小型的聚会之后,在1974年召开了在瑞士洛桑全球性的(三千人,两百二十多国家)都参加的洛桑世界宣教大会。在这个大会上,薛华就是《众目睽睽下的当代教会》的作者,也就是《前车可鉴》的作者。他就呼吁当时1974年的福音派教会,要在“圣经无误”上不可以让步。因为,在1974年的洛桑大会上有很多不同的很有创意的声音,比如说:跨越文化。今天我们知道“世俗之窗”这些名词,很多都是温德博士(Ralph Winter)发明的。温德博士在1974年就发明了“未得之民”未及之民  Unreached People Groups=UPG这个观念,还有E-1, E-2, E-3 或 M-1, M-2, M-3(E型宣教策略 E-0 : 在本国同文化中传福音 E-1:在本国同文化中传福音 E-2:在别国不同文化中向同族群的人传福音 E-3:在别国不同文化中向不同族群的人传福音 ※有宣教学者增加E-4:向社会中被忽略的边缘者:如街友传福音)就是第一、第二、第三不同层次的宣教。 第一是同类文化,第二类似文化,第三是异族文化的宣教,有很多创新的观念都能帮助教会有效的、去定宣教的目标、对象等等。

在洛桑的大会也有一股的声音提出:宣教或是福音要与社会关怀要取得一个整全性等等,但在这些不同的声音出来之后,薛华牧师 Francis Schaeffer[1912-1984]就特别的提出“圣经无误”必须是福音派所坚持的,这个是有关于教会在真理上的圣洁。那么,教会在道德上的圣洁,我们已经在管教和纪律那一堂讲过了,所以教会必须要在真理和在生活上要谨守。

薛华在1974年写了一本书《众目睽睽下的当代教会》The Church Before the Watching World,这本书薛华牧师是写给我所属的宗派PCA的诞生,为了我们PCA美国长老会1973年诞生而写的。因为薛华感觉到1930年代的时候,当自由派垄断了一些主流的教会,而基要派就被分出来,或者赶出来成立一些保守派的宗派的时候,往往在真理上坚持的基督徒和传道人,在爱心上却有一点的缺欠。

在哪些爱心上呢?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福音派、基要派的和那些上信仰上已经让步的教会牧师们对他们的爱心。但是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个,还是当有一个群体里面,有一批的承认“圣经默示无误”的人离开的时候,这些离开的有没有表达爱心,对那些同样的相信圣经的无误,却留在老旧的宗派里面,我不敢说:所有留在里面有些自称是福音派的,都是相信圣经无误的,但是在这些自称为保守福音派的,但是留在老宗派跟那些分出来的他们之间的爱心是必须要注意的。这个是薛华在1974年写这书的时候,特别要劝告我们这刚刚成立的新宗派PCA,他说:真理要坚守,但是爱心也必须要坚持,真理和爱心两者都不能够让步的。

在我们很多的福音派的中国教会,或者华人基督徒听起来好像觉得这些教义的争辩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其实不是的。对于教会的圣洁、教会的纯洁,改革宗长老会的历史只不过是给我们看的清楚一点。其实在每一个世代,教会都必须要为真理,要为教会坚持在真理信仰根基上要谨慎 ,当教会让步的时候要树立一个清楚的见证。

今天是2010年,在过去的两年,美国有一些圣公会的,纷纷离开美国的圣公会,因为圣公会在美国有同性恋的主教被按立了,这些圣公会的教会包括一些很大的、很有名的教会。比方说,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敬拜的地方falls church瀑布教会,falls church Virginia在华盛顿外面这个瀑布教堂镇上的一个教会,他们也离开了。他们是很有意思的,他们是圣公会,圣公会的教会没有主教是不行的,所以 他们就投奔了非洲西边的尼日利亚的某某的主教,做他们临时的主教。最近在其他的宗派也有这种因为同性恋被承认、被接纳,我的意思是说同性恋的牧师被接纳,而有些教会离开有些的宗派的,我们都必须要体谅,为这些的教会、为这些牧师,为他们祷告,他们都做出很大的牺牲,来做出这种的决定的。

下面这段是基督徒的家庭,基督徒的家庭。教会是由基督徒家庭组成的,就正如在旧约的以色列民是由以色列不同的支派,支派又是从不同的家族,家族也是由不同的家庭组成的。婚姻和家庭是上帝在创造天地,创造人类的时候,就设定的制度。当时神设定了婚姻,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设定了工作,要管理天上的飞鸟,海底的鱼,地上的走兽;设立了安息或者敬拜,神看见祂所造的一切都甚为美好,在第7天就安息了,所以亚当夏娃是在第6天被造的,他们被造之后第一个完整的一天,就是在看神在安息。

所以,家庭、工作或者社会之文化和敬拜跟安息是神所设立的三个创造典章。创造典章!就是在人犯罪,人堕落之前,神就已经设立好的制度。基督徒既然是尊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主,我们信奉三一真神,就必须在主里结婚。有些的基督徒很不认同传道人、牧师、负责同工们说:“诶呀,信主的跟不信的不可以同负一轭”,他们说:“那里只是一节《圣经》罢了,那里又没有说明“信的和不信的不可以同负一轭”是讲婚姻的。”

弟兄姐妹,我们怎么回应这种的反对论调呢?我们要从旧约看起来,从旧约开始看究竟婚姻是什么?你看从《申命记》第六章4-9节,这个是犹太人在安息日常常念的,或者宣告的,一个他们的信仰或者告白:“看哪!神啊,耶和华是唯独的真神,我们要尽心、尽意、尽力爱主我们的神,然后,神所吩咐的律法要涂在门框上,要带在我们身上,要穿上,好像衣服一样穿上。”意思就是说:一个以色列犹太人的家庭,神的话要充满着他们家的整个环境。

到了新约时期,《歌罗西书》第三章15-16节说:“神的话,基督的话要充满教会,家庭也不例外。”我的解经原则是:旧约有的基本真理,新约是绝对的继续的,除非新约说废除了。所以,一个基督徒的一对的夫妇呢?他们的责任就是:要把神的道(新、旧约圣经,神的道)充充满满在他们的家中,彼此的鼓励,顺服神的话,教养孩子们敬畏耶和华,遵行神在《圣经》里面所吩咐的一切律例。所以,一个不信的,就好像一个外邦人在旧约是不可能跟这位以色列人一同的来同心敬奉、敬拜、顺从耶和华的。所以,在主里结婚是理所当然的,还有是一男一女结婚。

《圣经》说男人是家里婚姻的头。头的意思乃是说:为这个家负责。很有趣的,《圣经》所吩咐的是丈夫爱妻子,不是妻子爱丈夫,是妻子要顺服丈夫,顺服的意思呢?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好像奴隶一样的、盲从的,跟着好像仆人一样的为丈夫打工。乃是说:在彼此的沟通,在爱心说诚实话的大前提之下,丈夫还是要负责、要决定,妻子跟从。

这个跟我们当代的西方当代世俗的个人主义呢?是180度的不同的,为什么呢?因为《圣经》弟兄姐妹不是搞西方当代世俗的个人主义的,《圣经》不是搞个人主义,圣经也不是搞吃大锅饭的集权主义,《圣经》是搞[约]主义的。彼此的立约,在神面前的立约,这个是神在创造的时候就设立的一个制度。孩子们是神所赐的,所以,父母亲不是孩子的拥有者,父母亲是孩子的管理者,要好好的教养他们。他们是[约]里面——[恩典之约]神所赐的,我们相信基督徒所生下来的孩子有圣灵的工作,从他们出生开始就有神的道、有神的灵在他们的心中动工,然后直到他们长大了,他们要离开父母与妻子或丈夫联合,一个新的家庭一个单元就成立了。

教会、家庭、甚至乎政府,都是神创造的时候,还有神在诺亚洪水之后,所设立的典章。因此,不论是教会证婚,或者是家长在传统社会中的证婚,或者政府的证婚,都是三个不同的创造典章制度见证婚礼的。我在这个创造典章这个大前提之下呢?我就很认同了,无论是家庭家长,或者是教会,或者是政府所见证的婚礼都是婚礼。所以,一男一女什么时候叫做结了婚呢?不是发生了肉体关系就是成为夫妇,乃是说:在神面前立约,就是夫妇了。什么叫在神面前立约呢?这个包括在家长面前,在政府面前,或者在教会面前。那什么叫在教会面前呢?这个是不是要在教堂里才算是在教会里。我看是乃是说:不是在什么地方,乃是说是不是教会的公认,有教会的公认的见证人一起来见证这个誓约。我再说,一男一女怎么算是成为夫妇呢?是在神面前交换了誓约,就是夫妇了。

教会怎么样处理离婚呢?还有再婚呢?在这方面我们来很快的看一些的经文。各位可以有空去看。“神恨恶离婚,起初神的旨意乃是要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第二章)。而且在旧约的经文里一些的经文告诉我们:“你盟约的妻子,你盟约的妻子”。所以,婚姻是神设立的,人在神面前彼此的交换契约、盟约。婚礼不是圣礼,婚礼是立约。

好了,所以神是恨恶离婚的。这等于神是恨恶谋杀、恨恶撒谎一样,神既然恨恶这种的罪,这种的违背祂的行为呢?神在祂的话里面,就立定了一些的原则来管理离婚。我用英文说God hates divorce神恨恶离婚,but God regulates divorced神管理离婚。比方说,在《申命记》第二十四章1-4节那里告诉我们:有一个男人,他的妻子有些地方,是这个丈夫所不喜悦的,后来的拉比们就解释呢?包括妻子烧饭烧的不好吃,不知道那个不喜悦是什么东西,肯定不是犯淫乱的罪,那个丈夫就随他自己的喜好,就打发这个妻子走了,这个是错的,这个是犯罪。因为妻子不漂亮或者不会烧饭而赶她走,那么《圣经》在那里说:这个男的就给了妻子一张的休书——离婚证书,那这个是对,但那一次的离婚是错的。

在这个男人犯了一次罪的时候,给了这个女人休妻证书是正当的,是最起码的、一个公道的、一个的行动。好了,这个女的就嫁给第二个男人了,《圣经》也没有说她嫁给第二个男人是错的。好了,这个第二个男人又感觉这个女人这个妻子不讨他的喜悦,可能还是没有学好烧饭,还是什么东西。好了,这个第二个男的又赶她走,这个也是犯罪,但是赶她走的时候,把休妻证书交在她的手中,这个是对的,离婚是错的。离婚的时候给对方有证书证明是对的,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位的声誉,是谁主动离婚的等等;《圣经》又说:现在这个第二个男人死了。现在第一个男人回心转意,要再把这个女的娶回来,《圣经》说:不可以!不可以的。因为她是玷污的,这个女的玷污,那这个女的犯了什么罪以致她玷污呢?她没有犯罪,她是被玷污的,被什么玷污?被两次的离婚,特别是第一次的男人的离婚玷污的。所以,很有意思的,上帝在这里表达一个原则:一男一女离婚呢?就是基督徒离婚,唯有一条路就是复合、和好再成为夫妇。但是,假如有一方已经再结婚了呢?就没有机会了。《圣经》说:就不可以在对方已经再结婚的大前提之下,不可以再复合的。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9节,主耶稣说:“人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离婚,就是犯了奸淫。”这里主耶稣用了两个词:一个是淫乱,一个是奸淫。淫乱跟奸淫两个词是不同的。淫乱是任何跟性有关的罪;奸淫是跟忠于自己的婚约有关的,就是说:奸淫就是不忠心、不忠于、违背了这个婚约。所以,犯奸淫不需要一定要犯淫乱,才犯奸淫。你看到没有?人若离婚不是为淫乱的缘故,不是为淫乱的缘故而去离婚,就是犯奸淫。奸淫的意思就是说:违背了这个婚约。所以,明显的主耶稣在太19:9这里是提出了一个例外。不过呢?我们要知道当《圣经》说:不可离婚(比方说,在耶稣在马太福音第五章说:不可离婚的)。

《圣经》没有义务提出一个原则的时候,在每一次提出这个原则,都说明所有的例外的情况的。神现在是给了我们是66卷的圣经,所以呢?神是要求我们去好好的研读整本的圣经。所以,太19:9这里就有一个例外——就是淫乱。那我们要看太19:9怎么样应用在实际的情况之下,这是我们下一堂要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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