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恩典之约》第九课 恩典之约:圣经神学研究(续)
——摩西之约与大卫之约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加立弟兄&ZJY(CGY)姐妹_文字:凝香百合姐妹
各位同学:我们现在来到《认识恩典之约》第九课,我们正在讨论的是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按照慕理的理解哪,第一有应许,自我咒诅的方面;第二我们现在就要讲到人的守约跟背约了,我们在讲这个第二点的第三段,就是说守约是必须的。神也有给人警告,背约会怎么样。所以哪,守约,人的回应就补充了约本身的丰富、亲密和属灵性。人守约就更显出神与人之间的亲密,更显出这个是一个属灵的,不是光光把土地给人这么简单的。亚伯拉罕的约相对于挪亚的约就显得更属灵,因为亚伯拉罕的约所关注的就是与神的联合,与神的交通。凡是神与人的这个所谓宗教的关系都有它的相互性,而最高层次的宗教关系哪,必定有最高层次的相互性,神与人的密切的来往,这只不过说出受惠者必须要做出回应,特别是最高层次向上帝的敬虔的回应:敬畏神,顺服他。因此守约这一点,一点都没有跟约的本质冲突,就一直都没有跟神的主权单方面设立这个本质冲突的。约的本质就是上帝创始、证实、应验的恩典的安排。再说一次,约就是神自己所创始的恩典,自己所自我见证的恩典,自我成就的恩典,这就是约。守约呢?守约乃是约里神人关系的亲密性和属灵性所导致的必须要有的因素。上帝主权的恩典,越是突出我们越需要强调受惠者必须以忠诚来回报。就上帝越是清楚地启示,他的恩典,他的恩典的应许,恩典的计划,恩典的不变。人就更应当以他的忠诚,他的委身来回报。恩典越长阔高深,感恩的要求就越强的。这个要求的具体形式就是遵守耶和华的诫命的,我们的结论乃是说:亚伯拉罕的约完全没有偏离本来这个观念。约就是:神天上的王主权的施予的恩典,我们看到这个约只有更强的恩典,更阔的恩典。恩典越大,约的安排是主权性的越突出。人是必须守约的,这个并没有妥协上帝单方面施行约这个特点。人是必须守约,神还是单方面施行约,人守约的必须性只不过表达了神所施予的恩典是多么伟大,和约所设立的神人关系是一种属灵的宗教上的一种的关系。
有人可能会反对哦,背约是不是就会妥协了这个约的永久性呢?背约的可能性岂不是暗示了约的永久性是有条件的呢?(创17:14)但是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为他背了我的约。毫无疑问的,受惠者要享受约的福份,和约的关系哪,是必须满足一些条件的。当我们想到约里核心的应许:我要做你们的上帝,你们要做我的子民,想到这个应许的时候,这里必须存在着一个最高层次的相互性,上帝永远属于约民,约民永远属于神。交通从来都是相互的,没有相互性就没有交通。因此由于约所计划的关系,这个关系的本质是交通,是相交,人的信心,人的回应就是顺服是必须要有的。圣经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上帝实现他赐他应许的条件,而亚伯拉罕的后裔的顺服,就是上帝成就他向亚伯拉罕所赐应许的方法。因此某一些条件必须是存在的,整件事可以这样归纳:人必须听从上帝的声音,守他的约。
可是,假如我们说这些条件是设立约的条件就不适宜了,或者说,假如我们说这些的条件就是人的顺服哪,是约存在的条件就不对了。因为这样说很容易被误会,好像这些条件假如没有实现之前,那约就没有赐给人。好像这些条件是设立约的关系的必须的条件,这个并不是约的真相。这个慕理的观点很重要的一点。约是上帝主权地施行他的恩典,所赐下的恩典,所设立的是一个关系,是一个恩典这种的关系都不需要等到受惠者满足某些条件,上帝才施予的。恩典的施予和关系的设立都是单方面的,都是主权的。
那么我们怎么正视这些人的回应呢?这些条件我们又怎么看呢?人若要继续享受在约里面的恩典这个关系的话,是必须满足某些条件的,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约里面的恩典和关系是没有意义的。上帝施予恩典这个事实就意味着有受惠者的存在的,有领受约的人存在的;这个关系的设立,暗示了有相互性,确实这里所讲到的条件,并不是施予恩典关系的条件,这个条件只不过是信心、爱心、顺服的相互条件。若没有满足这些条件,要享受约里的福份和关系是很难想象的。换而言之,守约预设了约是已经设立而不是设立约的条件。
人之所以守约是有约可以守,这个约是个关系,是与上帝的交通,人守约,若没有约,守什么约呢?!从这个角度来看,背约的意义就非常不同了,背约哪,不是在尽合同里某些义务的失责,也不是不回应一些同意过的有利条件。背约的意思乃是说在一个已经设立的关系上不忠诚,对所施予的恩典不忠诚,人背约的时候并没有拆毁约的施予,而是破坏了约里面要完成这个结果的这些的福份。
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人守约的必须性,还有约的专一性(particularism)很有关系的。神恩典之约哪,不是把福份随便地施予给全世界任何人的,恩典施予的对象是特选的。这个特别说明了神在施予恩典,成就应许上,他完全是掌权的。神特选的恩典与应许的对象,是因为他所施予的恩典是属灵的,所设立的关系是属灵的,所以要求的信心和顺服是要与约相配。神那个爱是专爱,专一的关系,就像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一样。约的恩典,约的应许假若没有特定的对象哪,那么人就没有所谓的守约背约的了,人是特别领受这个约的,因此我们再一次看到神特定约的对象,其实是要强调,若要享受约里所应许的这些兑现,就必须要守约。
好,讲完了亚伯拉罕的约这一段,看到没有,守约是必须的。这个说明了这个约的本质是一个属灵的关系,但是没有约何从守约哪?而且神特别选了,他要谁领受他的约,信心、顺服、爱就是回应这位神,这位专爱他选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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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上帝与摩西立的约
下面我们来看慕理《恩典之约》的第五段,“上帝与摩西所立的约”。上帝与摩西所立的约。摩西的约就好像给我们更多的证据证明了神与人之间岂不是打了一个合同吗?再者这个约的环境,它当时的环境比其他的约更加支持约里面所规定的条件是必须的。应要一些条件嘛, 上帝定了这么多规矩,律例、典章。这种的考虑导致某些人把摩西的约和亚伯拉罕的约对立起来,亚伯拉罕的约是恩典,是应许,摩西的约是律法、规条、典章。
相反地,真的是这样子吗?我们来看摩西的约:
第一,有守约,成全约的条件,而摩西的约在这方面不是唯一的,不是独特的。首先我们必须要记得,守约的条件性,就是人必须守约,这个是约里面,不是约存在的条件,但是约吩咐享受约的条件。这个条件哪,不是摩西的约独有的。我们在研究亚伯拉罕的约的时候,已经面对这个问题的,守约的条件既然在先前是已经存在,就是在亚伯拉罕时已经存在,我们对摩西的约理解应该与亚伯拉罕的约理解相同才对。有约,所有人要守约。守约是享受约的福份的条件。
第二,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哪,是应验了亚伯拉罕之约的。第二方面的考虑是圣经清楚地形容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因为上帝记念四百多年前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的,圣经在这样提到在埃及为奴的日子:上帝听见他们的哀声就记念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出2:24)。对这一段经文唯一的解释方法乃是说上帝搭救以色列民出埃及进入应许地,是因为上帝记念他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出3:16-17)你去招聚以色列长老对他们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向我显现说“我实在眷顾了你们,我也看见了埃及人怎么待你们的,我要将你们从埃及的困苦中领出来,往迦南人、赫人、押摩利人、比利洗 、希未人、耶布斯人地去,就是流奶与蜜之地。”还有(出6:4-8)我们从第7节开始读: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要作你们的上帝,你们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要救你们脱离埃及人的重担的,我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业。我是耶和华,我是守约的神。
第三,约是属灵的,这个属灵性是一个中心的思想。正如亚伯拉罕的约一样,摩西的约的核心意义是属灵的关系。上帝说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上帝(出6:7),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上帝,还有(申29:13) 这样他要照他向你所应许的话,又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上帝。这件事实是摩西的约和亚伯拉罕的约之间有很亲密的关系,说明两种约、两个约里面都有最高层次的宗教关系,就是以上帝的连接和交通(union and communion)。因此,不可以忽略或者压抑这些的考虑,就是上帝立摩西的约是他搭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而上帝拯救的大功乃是:因为他曾经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拯救出埃及的大功的目的哪,是要以前的应许实现:亚伯拉罕的后裔要承受迦南地的,上帝拯救以色列人是要他们作他领养的特爱的选民的。
《圣经》第一次提到神在西奈山上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时候,也提到守约的事情的在出19:5-6,也是彼前2:9所提到的,如今你们若实在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的(出19:5-6)。第二次提到立约是在以色列民应许守约之后,(出 24:7)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然后,(出24:8)摩西将血洒在百姓的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上面提到的经文加上其他的考虑可能给人一种的印象,就是立约是要等到人民自愿接受这个约和他们应许守约之后,才算是设立了。可是仔细研究这几段经文就不会作出这样的结论的。这种结论是来自经文以外,对理解“约”是离奇的。(出19:5)没有说:你们若遵行我的话,接受我所定的条件的话呢,我就与你们立约。那里所说的是:如今你们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这里的观念是:约是已经设立的,已经在运作,透过以色列人遵守神的话哪,则关系被维持,守约预设了约已经存在。所以如今你们若实在遵守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哪,的确有一种条件的特点,不过我们必须了解遵守诫命,乃是享受约里的福份的条件。
同样的在(出24:7-8),我们不可以为约的存在,是要靠以色列民的承诺,好像说约的实行要等到这个承诺才兑现,不可能,不能够这样子来解释第8节的(24章第8节):这样的情况里约才被设立,不能这样解释,或者说以色列民接纳约这样就完成了设立约的过程。也不能这样说的。约是已经被设立了,所洒的血只是已经设立的约和已经建立的关系的印证,盖的图章这样子罢了。这样解释摩西的约显然就很不一样了,我们发现摩西的约,也是上帝主权地施行恩典,约是由上帝主动建立、证实、应验的。摩西五经后面的经文都支持这样的来解释上帝主权的施行的。这里的经文哪,有(利24:8,民18:19,民25:13,尼13:29)等等。
上面提到的这些条件的确是要被考虑的,顺服的条件如何与上帝单方面施行恩典相符呢?回答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需要从遵守亚伯拉罕的这个约的角度来思考,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摩西的约里顺服这个条件与亚伯拉罕的约是同样的。太多人以为呀,摩西的约顺服的条件使这个约与其他约不同吗?摩西的约里的恩典与上帝的要求与其他的约不同,事实上不是的,摩西的约里面的守约,听从上帝话语这个要求,原则上并没有与亚伯拉罕的约不同的。两个约所强调的是听从神的声音,遵守神的约。
我们来看(创18:17-19)耶和华说:“我所做的事岂能瞒着亚伯拉罕呢?亚伯拉罕必要成为强大的国,地上万国必因他得福,约是存在的,应许已经给了。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神必定使亚伯拉罕成为大国,然后呢?他的心意乃是吩咐亚伯拉罕去吩咐他的后裔遵守神的话,过公义的生活,好叫神所应许的话成就。
V.上帝与大卫立的约
好,现在我们来看第六段,就是上帝与大卫所立的约,慕理《恩典之约》第六段。摩西的约没有偏离约的本质,是什么?是上帝主权地实行恩典的,约是由上帝主动的,设立的,证实的,应验的,我们就可以预料到后来的约哪,应该有同样的观念。其实亚伯拉罕的约和摩西的约对整个救赎历史后来的发展既然是那么地重要哪,我们应该预料后来的发展只会肯定约的特点,只会强化约的特点的。虽然约这个词并没有在《撒母耳记》下7:12-17出现,我们必须要这样来作结论:这次向大卫所讲的话,在其他经文被称为与大卫所立的约的。诗89:3-5是重复了撒下7:12-17所提的条件的,“我要为他存留我的慈爱直到永远,我与他立的约必要坚定……我必不废弃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说的”,28节、34节,参考诗132篇。细读这些经文就不难发现上帝应许,上帝所作出的应许最重要的特色乃是上帝的应许是稳固的,坚决的,不变的。这几段的经文强调上帝在大卫之约里已经所赐的应许,已经起过的誓约必定要实现,没有比这个事实更能证实,更早期的约的观念的,没有比这个平衡的经句哪,更能表明约的稳固,约的肯定的。我与我所拣选的立了约,我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约。大卫在他晚年再次想到约的肯定性时说:他与他,上帝所立的约为安慰和把握的,“我家在上帝面前并非如此,上帝却与我立永远的约,这约凡事坚稳,这约凡事坚稳,关乎我一切的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他岂不为我成就呢?”(撒下23:5)。这是旧约里面最清楚的证据,支持这个论点,就是约主权的应许是以严肃的誓约的应许,它的稳固性是不变,它一定应验,这是上帝一再肯定的。
当然这里的应许有指向弥赛亚的特点的,大卫的后裔被永远坚定,他的王位坚立到永远哪,是要到耶稣基督来,要在基督里应验的。关于这点我们不可忽略《以赛亚书》一些的经文说到耶和华的仆人弥赛亚是他赐给选民的约,中文是翻译成约的中保,先知以赛亚这样介绍这位仆人的: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我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赛42:1),他马上接着说:我耶和华凭公义造你,必搀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众民的约(一个小字),中文翻译成中保。小字是“约”。耶和华说,我要你作众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赛42:6)。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中保,耶稣基督是约的中保,耶稣基督就是约本身。他是约里面一切的实现,一切的道成肉身。就是说(赛49:8)我要保护你,使你作众民的约,复兴遍地,使人承受荒凉之地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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