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神学(13)罗6:3-20老我和新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加立弟兄_文字:ZJY(CGY)姐妹

各位同学,我们现在继续讲罗马书6:。

我们从上一课看到第3节说“我们受洗”,这个“洗”不是指水礼,是指水礼所代表的真真正正的、神在我们里面,就是圣灵在我们里面彻底的整个人的洁净。我们受洗呢,是归入耶稣基督的死,也归入祂的复活。就正如我们在亚当里归入了亚当这个人,也归入了亚当一次犯罪所带来定罪和死,同样的,我们归入了耶稣基督,在祂里面归入了祂,也归入祂的死。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2000年前在各各他山上耶稣基督为我死、代表我死、代替我死了,我们可以不可以这样说?2000年前在各各他上我在基督里、我身为在基督里的人,就在祂里面与祂同死的。你说:我当时人不在,我还没有出生。是的,当时你人不在你还没有出生。圣经说:亚当一次犯罪的时候我们都犯了他的罪。那个时候我们也不在、也还没有出生,但是神用这个代表、用这个头的原则,所以“归入耶稣基督、归入祂的死”,可以解释为:我在2000年前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上是有分的、我与祂同死。

假如你不能接受这种的解释、你不能接受我们2000年前已经与基督同死的话,那你至少可以接受下面这个第二个解释,就是当圣灵洗我们的时候,就是我们重生的时候呢,我们就在耶稣基督的死上有分了,因为当圣灵洗净我们的时候,圣灵赐我们信心,我们就归入、我们就进入到基督里了。在我们人的经历这个层面,也是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卷三所说的:在我们人的层面,就是我们藉着信,当我们信靠耶稣基督和祂的宝血的时候,我们就进入到祂里面。当我们进入祂里面的时候,就当然的与祂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我再说,所以“归入到基督耶稣的死”,可以说是指2000年前在各各他上发生在我生命上的事,也可以指当圣灵彻底洗净我的生命的时候,在我生命中所发生的事。

第4节,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既然我们归入基督的死,我们就归入了耶稣基督的复活,而且归入了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所有的,这个新的复活的生命的样式。这方面呢,到哥林多前书15:42-49的解释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得更清楚的。

第5节,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至少我们可以说:圣灵重生我们、圣灵洗净我们的时候,我们就与耶稣基督的死联合、与耶稣基督的复活联合。当然还有我们每一天基督徒过生活的时候,我们每天要与祂同死、同钉十字架,每天要治死罪、每天要与祂一同复活、每天要穿上祂新生的样式。

但是罗马书6:这里所讲的是指客观的事实,是圣灵在我们生命中所做成的事实。以弗所书4:23所说讲的“穿上新人”呢,是我们每天要操练的。

第6节,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定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就是说我们旧人与祂同钉十架,叫罪身, the master of sin,整个罪的整体,罪、罪孽、罪的污染、罪的败坏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我们的旧人和祂已经钉十字架,整个罪的整体被灭绝了,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这个是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这是我们在神面前、在耶稣基督里所领受的新的生命、新的样式的。

第7节,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好,同死、同复活,就是脱离罪。耶稣基督的死,是代替我们的罪而死的。我们与基督同死,不是为了救赎我们脱离罪,乃是我们脱离罪、我们弃绝罪、我们跟罪隔绝。

第9节,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这里给我们看到:耶稣基督一次死、耶稣基督向罪死。耶稣基督向罪死,是因为祂满足了父神对罪人的要求;耶稣基督向罪死,是为所有属祂的人解决罪的问题。耶稣基督向罪死只有一次,耶稣基督一次死,就跟罪的权势再没有关系。也就是说,主耶稣基督一次死了之后,就永远的、绝对的、超自然的向罪、向魔鬼、向律法、向世界夸胜了。我们向罪死了,就是依靠耶稣基督这种的胜过罪的能力,而每天地要向罪夸胜、也要向罪作战。也是夸胜,也是作战。祂活,是向上帝活。主耶稣基督一次成就了赎罪的大功,祂复活了、祂向上帝活,父神看祂为美好,看祂所做的工作成了,上帝悦纳祂。耶稣基督活,是向上帝活。同样的,我们既在基督里与祂一同复活,上帝也接纳我们,把新的生命、新的荣耀、新的复活生命赐给我们。

11节,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呢,)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同样的,我们看罪是死的,我们已经与罪隔绝了。但是在神面前,我们要看自己好像耶稣一样是穿上了这个复活生命的。

好,在这里,我们来处理一个问题。上一代的传道人喜欢说:我们基督徒在我们里面有老我、有新我,有两个我。改革宗的神学家呢,也有一些是讲老我或者旧我跟新我的,清教徒也这样讲。但是我想我们必须要面对一个事实,就是新约圣经说所有在基督里的人、所有真正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是新人、是被称义、是成为义、是得生命、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没有错,当我们读到7:的时候,我们会看见我们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律、一个意愿、一股的势力。没有错,我们里面有这股的势力,这个势力的名字叫作“罪”,把我们拉去犯罪,没有错。但是,这一股的势力,这个罪的律是住在怎么样的一个人的生命中呢?答案是:这股罪的势力是住在一个完全被更新成为义人的、在基督里的新人的生命中。当然我们可以问下去那为什么呢?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我们要分清楚:住在我们里面,没有错,有这股力量、这个律,叫作罪。但是这个罪是住在一个完全受洗归入基督、被洁净的新人的生命中的。我是谁?我是新人。我是谁?我是已经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新人。我想这样子教导弟兄姐妹,这样子彼此地勉励,就比较能够避免一种导致使人感觉到人格分裂的一种的想法:究竟我是谁?我是旧人,还是新人呢?两个我吗?不是的,我只有一个我。好,这个是其中的一个问题,我们再从旁带出来的。

另外就是说,罗马书6:1-4所讲的,要就是2000年前我与基督同死,或就是说圣灵洗我们,也就是圣灵重生我们的时候,我们就归入到耶稣基督里面,与祂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总之,6:1-3不是好像一些上一代的培灵讲员,他们受了19世纪英国凯锡克属灵传统的影响呢,很多时候把6:1-3解释为一种不要靠自己、要靠主,在成圣的功夫上要降服、要让主来做、自己不要做。这种的解释我感觉到跟6:1-3所讲的好像是完全是两码事。

好,我们继续看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前面我们讲了我们属灵的真实、事实,是奥秘没有错,是圣灵做成的工作,但是,是事实。我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了。第12节呢,保罗在这里说:我们就不要让罪作王,不要将自己的身体献给罪。所以第12节这里所讲的是保罗或者神话的吩咐,前面讲的是事实,其实从5:12一直到6:11是在讲一个属灵的事实。6:12开始就讲到:我们要活出这个在我们里面已经发生的真实。英文是这样说的,Be who you are, be who you already are. 你是谁?你已经成为这个新的人,你就活出来吧,你就做那个你已经是的那个新人。不要容罪作王、不要将自己的肢体献给义。

第14节,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我们等一下来解释在律法之下、在恩典之下,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三节的经文。我们在教会里、在团契里,彼此劝勉、彼此激励,要过圣洁的生活。是好的、必须的、重要的、宝贵的,但是我们彼此的激励和教导,我们要避免一种的律法主义,同时又要避免一种的放纵主义。放纵主义就是:“哎呀,一切都是恩典啦。你已经不在律法之下、在恩典之下了。所以,其实那我们不是犯罪,只不过是有一些软弱和舒服。”那这种的讲法呢,等于是无律法主义或者是放纵主义。但是,我们怎么样激励基督徒过圣洁的生活、不容罪作王呢?我们又不可以用一些圣经没有吩咐,或者是超越了圣经范围的方法来规定人、来规劝人过圣洁的生活的。

假如有一些的习惯是好的,比方说上一代就是说不抽烟、不喝酒、不跳舞、不看戏等等,加上灵修祷告、参加教会的聚会等等。这些东西都是好的事情,但是我们要很小心,假如这些事情不是圣经明明的规定,或者明明的禁止的,我们可以规定,但是,是以教会的名义,也就是说我们这个教会规定的是我们的传统、我们的牧者长老们认为这个是对我们有好处的。这个是我们怎么样明白圣经、怎么样应用圣经。但是,我们要说清楚这个不是圣经明文规定的,是我们对圣经的理解,说的更准确一点是我们对圣经的应用。不然的话,假如我们用我们自己的名义来规定信徒做一些圣经里面没有明明规定要做的事情呢,就犯了律法主义的错误。

保罗这里呢,有叫我们过圣洁的生活、不要容罪作王,要献自己给神。根据什么?根据我们已经受洗归入基督、归入祂的死、与祂同死、同埋葬这个事实,没有别的。所以我们要很小心,不要把一些教会文化,或者次文化、教会的次文化说成是绝对真理。但是,我们的的确确地要劝导信徒过圣洁的生活。

第14节,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节圣经,在福音派的大圈子里面呢,最容易被理解为:我们现在已经不在旧约的时期、是在新约的时期;不在律法时代,乃在恩典时代。律法时代呢,人是靠律法称义的。恩典时代呢,我们是靠恩典称义的。保罗清楚地说过:没有一个人、人类没有一个人,除了耶稣基督以外,祂也不需要,没有一个人是靠遵守律法称义的。所以旧约时期和新约时期一样,神的约里面,刚才说过,有恩典的应许,也有律法的吩咐的。所以这里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在恩典之下,肯定的,从5:去解释,记得我们要解经,要看上下文。我们在恩典之下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已经在耶稣基督里面,我们享受那个耶稣基督恩典的生命原则。我们是被恩典掌管的,是的。

“不在律法之下”什么意思呢?我们也要看上下文。律法不再控告我们或者说不再定我们的罪,因为耶稣基督为我们完全顺从了,所以我们已经不藉着律法被定罪。当然,刚才说过我们也不是靠守律法得称为义的。再说一次好吗?我们不是靠律法称义的,没有一个人可以靠律法称义的。虽然有一些犹太人误解了、曲解了旧约圣经,以为人可以靠遵守律法而赚得神的奖赏,那是错的、那是耶稣跟保罗一次再一次责备的。我们不能靠律法称义的,但是现在律法也不定我们的罪,律法不再定我们的罪呢,因为主耶稣已经为我们成全了顺服律法这个正面的顺从;还有主耶稣为我们承受了罪的惩罚,这个是负面的另外一面的顺从。所以律法不定我们的罪、律法不再控告我们。

律法不是没有功用,有很大的功用,律法还是要教导我们如何感恩,也就是说我们若爱耶稣基督的话,我们就要遵守律法以表示我们里面那个公义之心。但是我们不在律法之下,律法不定我们的罪,律法没有那种约束我们良心这种的压迫的势力。律法仍然约束我们的良心,但是我们的良心已经是不再被定罪的良心。所以这种的律法的约束,和我们重生之前的约束是不一样的--我们不在律法之下,律法不控告我们、不定我们的罪,乃在恩典之下。

说到这里,不论我们是持守改革宗信仰的或者不是持守改革宗的信仰的,我们都承认恩典是福音的原则,也就是说恩典是我们所相信的好消息。那恩典是否也是我们待人接物的原则呢?我们怎么用恩典来对待、特别对待那些跟我们的信仰或者神学观点不一样的弟兄姐妹呢?这个是我们要好好的思考的,因为我们假如在某一种的神学立场观点上有新的体会、有新的了解,我们很自然地会很兴奋、很喜乐。很自然的我们也会有的时候呢,轻视那些没有好像我们一样这种的机会去接受新的体会、接受很扎实的真理的教义教导的。所以恩典,要化为恩慈,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15节,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这里说我们可以犯罪吗?断无不可。也就是说像6:1一样的,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律法不控告我们、律法不定我们的罪,但是,恩典不是说我们自由了、释放了,就可以随我们的意思做什么都可以。

大概20年前有一次在香港有一个神学研讨会,会后一位女神学生听完了她的教授所发的演讲之后,她就说了这句话,她说:“哦,我以为基督教就是你喜欢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的。”我想不仅仅一个神学生会这样想,很多误解圣经的都会有这种的结论,有的时候是没有明文说出来就是了。不是的,基督教是搞个人主义的,基督教不是搞个人自主的。16节,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我们是奴仆,我们是罪的奴仆呢,还是义的奴仆、还是顺命的、神的奴仆呢?只有这两个选择。

话说回来,那我们自由吗?巴刻在《真理与全能》,Truth and Power这本书花了整整一章解释一个问题:什么叫自由?世界上若没有权柄,就没有自由。我再说一次,没有权柄、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自由的。说得再清楚一点,若不顺从权威,人是不可能有自由的。所以保罗说:要看你是哪一种奴仆,你是顺命的奴仆还是罪的奴仆?你可以选择,但是人不可能不作仆人的,这个是找到真自由必经之路。人犯罪、人是罪人,最大的错误就是自己想作主人、自主。圣经教导我们的真自由,是来叫我们降服在神的主权、耶稣基督的主权之下。所以我们要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呢?还是做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17节,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我们已经是神的奴仆了。18(节),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那这个是客观的事实,我们已经作了义的奴仆,耶稣就是我们的主人。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你看到这里有没有以至于成义成圣,而以前的是不法的。

很多时候我们基督徒对什么是属灵、什么是爱主、什么是做好的基督徒这些的理想、观念里面,缺乏圣洁、缺乏公义、缺乏对律法的顺服或者效仿律法的模范这些的观念。圣洁、追求圣洁和追求公义,是一件事情的两面,我们不要把公义忽略了。传统福音派讲圣洁,现在受了世俗的心理学的影响,教会常常讲的是“我的需要得到满足”、快乐、医治等等,公义总是被忽略的。

好,我们下一课再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