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导论  第三十五课  人的自由意志﹕具体的思维(四种状态)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加立弟兄_文字:ZXR姐妹

各位同学,各位好,我们今天从第35课“人的自由意志”开始。

让我们同心祷告:天父,愿意圣灵再一次地在我们心中、在我们中间运行,知道这个题目,有的时候带来教会弟兄姐妹的误会或者纷争,求主与我们同在。也让我们在真道上同归于一,有同心合意分享你自己生命之道的心愿。继续地把我们以耶稣基督的恩典来维系在一起,按照你的应许,与我们同在,洁净我们每一位。奉耶稣基督的圣名求,阿们!

自由意志:人的自由、人的意志和人的自由意志。这个是第35课和第36课两课的主题。首先我们来看,关于自由意志的一些的误会。说到自由意志,当然也同时想到神的预定,关于自由意志和预定的一些的误解。

第一点。很多人以为上帝若预定了一切的事,人就没有真正的自由选择了。神若预定,人就没有选择。这个是一个圣经不容许我们去做的逻辑结论。圣经的确地教导神的预定,所以所谓预定论,不要把它想成一个理论就好,最好是称他作“预定的教义”。圣经的确有教导神的预定的,而且经文很多,可是圣经从来没有否认、没有抹杀人有真正的选择。这是第一点,神没有把这两件事情对立起来。

第二点。问题是我们的逻辑有限,这是其一。其二,我们的逻辑是有问题的逻辑的。不是神有问题,不是圣经有问题。其实圣经的确没有说:神既然预定,人就没有自由了。相信神的预定的、教导神预定的教义的神学家,就是奥古斯丁、加尔文、清教徒等等,司布真,都没有抹杀、否认人有真正的自由选择的。这是一个误会。

第三。又有人以为,人一生下来就有绝对的(也就是无限的)所谓自由意志。一般的说法是:上帝创造人,给人有自由意志。这种的说法问题在哪里呢?问题在于:“自由意志”这个名词从来没有在圣经出现过。既然这四个字圣经里面没有的,我们要用这个名词,就要给“自由”一个合乎圣经的定义,要给“意志”一个合乎圣经的定义,然后要给“自由意志”一个合乎圣经的定义。自由、意志和自由意志,都要有合乎圣经的定义,我们才能讨论这个问题。

第四点。自由意志,假如这个词的意思乃是说“绝对想做什么绝对就可以做什么”,假如这个是自由意志的定义的话,这种的定义就很靠近“随意性”或者“任意性”。想做什么都可以,人从来就没有拥有个过这种的自由的,这个不是圣经的教导。

第五。“随意性”就是说: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没有限制。这是一种幻想。人间的法庭从来不会按照这个定义来审判被告者的,这个也不是上帝审判人所用的标准。所以一方面圣经又教导预定,但是没有这种所谓 “绝对无限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的自由意志。这种定义是一种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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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不过我们可以理解,有一些在传统社会或者其他社会体制长大的人,会向往更多的行动自由、生活自由、就业自由、搬迁等等的自由。这种是从某一些限制释放出来,得到更多的自由。是从某些的限制,freedom from,从什么样的限制释放出来。

顺便提一提,联合国的《国际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这些并不是圣经的教导,乃是圣经的教导被人世俗化了,或者说,以一种世俗化的方法来应用了圣经的教导。所以不可以混乱了,不要把圣经的教导跟世俗的人权、宣言混为一谈。

圣经讲的,不单是这些的所谓“人权”,不单是从饥饿贫穷等获得自由。乃是讲“以致什么”(freedom to):人的自由,以致能够荣耀神、帮助别人、造就教会、推广天国等等。

好,这些是关于自由意志的一些误解。自由不是世俗的人权,自由不是绝对的随意。圣经的确有讲神的预定,但是神的预定不等于抹杀人的自由选择。

好,第二段,现在我们要比较正面地来看自由意志,或者说道德责任。你看,我们的自由意志的定义就包含了道德责任的。自由意志,英文是free will,道德责任英文是moral agency。

好,下面我们也有六点来思考。

第一点,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有自由选择,有的,我们这些加尔文主义者也相信有的。可是这个是一个有限的人所拥有的自由,因此,是一种有限的自由选择。虽然是有限的,可是呢,是真实的自由。我再说一次。人生下来是有一个真正的、不过是有限的自由选择的。

第二,人的自由必然是顺性的(顺着本性的)自由。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符合我们身为人这个本性,身为上帝造的被造物的本性,身为有神的形象的人的本性,符合我们身为有限的人这个本性的自由的。人的自由,一定是符合人是什么。人是有限的、被造的、有神的形象的。有限的,但是是真的人,所以有真的自由。我们的自由是顺着我们的本性的。

第三,人是有意志的人。刚才讲的是顺性自由,现在讲的是意志。人有意志的意思乃是说:我们所做的、我们所想的、我们所说的,都是从内心发出。我们所做的都是从心发出的,都是符合我们的本性的。

这跟刚才所讲的是好像一样的,但是不是一样。请继续听。第二点所讲的是我们的自由是顺性的。我们是什么地位?我们是有限的、被造的。现在讲这点是,我们所做的、所选择的,都是从心发出的。我们的本性、我们的心若是圣洁的,那么,我们的意志所选择的决定,就必然符合我们圣洁的本性;我们的本性若是堕落了,那么,我们意志的选择就必定符合我们堕落了的本性。什么树结出什么果子。这样来去区别不同本性所发出的自由,是改革宗神学的特点,其实是最具体地按照圣经的教导的思维方式。

我再说一次。这样子来区别,——人的本性是圣洁的,他选择的就是圣洁的;人的本性堕落了,他选择就是邪恶的。按照本性、按照内心来考虑人的自由选择是最具体的,也就是说最符合圣经的想法。

很多基督徒没有这样去想,范泰尔称这种思维方式作为具体的思维方式。具体相反就是抽象。抽象就是不考虑这些而泛泛地去讲,——人有自由吗?人有自由意志吗?有还是没有?你这样谈下去是没有结果的,一定要看人的本性,他的心的状态是如何。

第四点,因为自从上帝创造亚当以来,我们人类就有四种不同的内心。不同的内心,不同的本性。所以,我们必须具体地讨论,每一种状态之下的内心,每一种状态之下的内心所发出的自由。这个也是下面一段我们要讲的。这是很多神学家不愿意去做的,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很多都是不愿意这样去面对的,也是很多基督徒没有想过的。

第五点,上帝创造人,赐给人一个有限的、可是真的自由选择。这个自由选择同时是带有道德责任的(moral agency)。人必须要为自己选择的承担一切的后果:犯罪要承担审判——死亡;做好行为会承担上帝所给的奖赏——永生。

第六点,所以,什么叫做自由意志呢?自由意志就是:有真正的选择(从心发出的),加上道德的责任,还要承担后果。很多不符合圣经的神学家和哲学家,是不愿意接纳这种自由意志的定义的。

现在我们来看这一课(第35课)的第一份阅读材料,就是什么叫做阿米念主义。我们一、两个星期之前才讲过,阿米念主义和加尔文主义,只要是相信圣经是无误的,我们都是家里的人。我们这里所讲的不是卫斯理的阿米念主义,乃是阿米念的阿米念主义。这段材料出自贺治Charles Hodge,贺治的《系统神学》。这里只有六点。

17世纪初,也就是加尔文死了之后40年,阿米念这位荷兰的改革宗牧师,在荷兰的改革宗教会就介绍一套新的教义。因为提倡新的教义这一派,他们也提出了一份抗议书,反应出他们已经从改革宗已经定好的信仰偏离了,因此他们被称为抗议派。不过后来,他们比较普通的称号是阿米念派。他们的教义严重地偏离奥古斯丁的教义系统,后者(就是奥古斯丁、加尔文的教义系统)乃是多年来教会的生机。下面我们来讲阿米念主义原本是相信什么的,有六点。

第一点,人类从亚当得到一个败坏的人性,因此有犯罪的倾向。虽然如此,这个“人的败坏”不包含罪的本性,人只为自己自愿犯的罪和这些罪的后果负责。The corruption is not itself of the nature of sin.这个败坏没有到这个“人的人性(就是罪的本性)”那么坏,人只为自己自愿所犯的罪和这些罪的后果负责。就是说,阿米念是相信本罪(人所犯的罪),不相信原罪的,不相信从亚当那里得到一个罪性。有败坏,但是不是罪性。

第二,阿米念相信,人并没有因堕落的缘故而失去行善的能力。他是堕落、败坏,但是他还能够行善的。这种行善的能力,阿米念主义者称为所谓“自由”。这个行善的能力,这个“自由”,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

假如失去这个行善的能力,就没有自由。假如失去这个行善的能力,就不是人了,就失去人性了。这个是阿米念主义所坚持的。我们说,不是的。人虽然堕落,人还是人。人没有变成鬼,没有变成动物。人还是人。

第三,这股行善的能力并不能保证人的灵魂回归上帝。所以圣洁的人若要归正,需要上帝先前的(就是在人归回之前的、人悔改之前的),激动人、感动人的、帮助人的恩典。再说一次。人有这个行善的能力,但是假如要归正、要得救的话,需要上帝先感动人、帮助人的一种的恩典。

第四,这个从上帝而来的恩典,这个先前的恩典,是足够、充足的,是赐给全人类的,每个人都有的,叫他们能够悔改信耶稣,遵守神所有的诫命。神给全人类有足够的恩典去信靠他的,这个是阿米念所相信的。

第五,那些凭自己自由意志,用自己的能力(也就是说堕落之后还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能力)去与神的那个恩典去合作的人,就能够归回上帝,得救了。再来一次。凭自己的自由意志,用自己堕落之后还有的能力(行善的能力)与上帝恩典合作,那个先前的恩典与这个合作,就能够回到上帝那边,悔改信耶稣而得救了。

第六,那些这样相信的人是被预定得永生的。可是,这个预定不是一个一个人(个人)的被预定,乃是整类、整批信的信徒们被预定。上帝拣选的这个永恒计划不是关乎个人的,不是的,只不过是上帝要拯救信徒,只不过是上帝要拯救信他的人的一般的永恒计划而已。这个是阿米念主义,原本的阿米念主义。

好,现在请我们翻到我们的阅读材料的第三份35C。刚才我们说,假如我们不把人被造的时候、然后堕落之后、还有重生之后、还有将来在荣耀里这四种的状况,假如我们不把这四种的状况分辨地清楚的话,我们的思想就会混乱,就不得具体,变成抽象的。

好,我们来看这个图。这个图表的标题是“人的四种状况”。人的四种状况:状况1是被创造的时候。状况2就是堕落之后,就是全世界的罪人。状况3就是重生的人,就是真基督徒。状况4就是在荣耀里,将来在天堂。

从上帝的形象这个角度来看:

状况1,人被造的时候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就是神的形象。

状况2,堕落之后,这个形象破坏但是不是完全消灭,不然的话,人就不是人了,人还是人。

状况3,重生之后,人的里面的神的形象再造,就是说神按照他的形象再创造人,恢复他的形象,不过还会犯罪。

状况4,在荣耀里,人就完全在荣耀里恢复了神的形象。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人的内心状态:

状况1,亚当被创造的时候,满有知识或者是智慧、圣洁和公义。

状况2,堕落之后,人的内心是死在罪恶过犯中,不过他有的时候会行律法所吩咐的事。

状况3,在重生之后,人的内心就再一次有了神所给的知识、圣洁、公义,不过还是会犯罪。

状况4,在荣耀里,人就完完全全地有认识神的知识,还有圣洁、公义,而且这些都是在荣耀里的,荣耀的知识、荣耀的圣洁、荣耀的公义,是不可能玷污、不可能会犯罪的。

 

从自由的角度来看:

状况1,亚当夏娃被造的时候有顺服神的自由与能力。

状况2,堕落之后,人就仅仅有不顺服神的自由和能力,再没有顺服神的自由了。

状况3,重生的人又恢复了有顺服神的自由和能力,就是圣灵的能力。

状况4,最后在荣耀里,人就只有顺服神的自由的。

 

关于犯罪的问题:

状况1的人还没有犯过罪。

状况2的人只能犯罪。

状况3,重生的人,从罪的惩罚释放了,正在从罪的权势每天释放。

状况4,在荣耀里人就从罪的本身释放,再不犯罪了。

 

从苦难的角度来看:

状况1,人还没有苦难。

状况2,堕落之后,全人类都经历苦难,因为罪带来苦难。

状况3,重生的人还活在一个堕落的世界,有痛苦,为了基督受苦。有两种苦:一种因为在堕落的世界受苦;一种是因为耶稣基督、因为福音的缘故受苦,但是有活泼的盼望。

第四,在天上的荣耀中就再也没有痛苦,再也没有眼泪,上帝擦干一切的眼泪,以前所盼望的都已经成为事实了。

好,所以我们看到,要分开四种不同的状态来看人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说,人究竟有没有选择的能力,人究竟有没有顺服上帝的能力,人的道德、他的内心的状态是怎么样的一种状态。

 

第三大段,人的四种状态,人自由吗?所以我们就看:

状况1,人有有限的但是真的自由选择。

状况2,人就失去了真正的自由了,人是成为罪的奴仆。

状况3,一个重生的基督徒、真的基督徒就恢复了真自由。真理使你们得自由。这个自由的意思就是再一次能够顺服神,爱他,为他而活。

状况4,人在荣耀中,就获得完全的自由。

 

各位请注意,我们刚才所做的是按照一个合乎圣经的自由的定义,合乎圣经的意志的定义,合乎圣经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的定义,来区分这四种不同的状况。

我们再说,预定不等于没有选择,选择是有限的,是顺性的,不是随意的。我们的逻辑很有限,因为我们的逻辑是有罪所玷污的,所以我们要重新学习怎么用我们思考能力来思考“自由”、“意志”和“自由意志”这三个问题。我们下一课第36课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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