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正神学导论_19 清教徒运动;救赎之约
主讲:林慈信牧师_校对:刘加立_文字:XSS姐妹
我们把清教徒的运动讲了一个概要。在我们大纲的第5-1那里,除了讲加尔文跟Perkins的不同,就是在得救的确据方面不同以外,我们就简单的来看一看清教徒运动的不同的阶段。
早期的的清教徒John Hooper、John Bradford,这些都是在玛丽女皇那个年代,就是1550年代。William Perkins到了Elizabeth女皇的时代,就开始成为当时清教徒牧师们的一个领袖,其中写一本书,就是A Golden Chaine(后面的e不是打错的,当时Chain后面有一个e的)。在Elizabeth伊丽莎白跟James雅阁这两段时期,清教徒就开始他们牧会的工作、讲道的事工,把讲章印出来出版就是书。他们有一个很强烈的信念,我们叫做“The piety of the low, the low and gospel”,每一段圣经都有神的律法或者是神的福音,或者是两者都是。所以,神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律法与福音。
律法不是跟福音对立的,福音里面有律法,律法里面就是福音。所以,神给他的子民的话,《圣经》里面有神的吩咐,也有救赎的应许。再加上一些的example(榜样),好的榜样、坏的榜样,等等。所以,我们读《圣经》的时候要学到神吩咐我们的是什么,然后神给我们的福份或者是盼望或者应许是什么。所以这些是首要的;然后,接下来才问“我们该做什么”,或者“如何办事,如何从事我们的事工”。
《圣经》给我们truth and duty(真理与任务),而truth是包括law and gospel(律法与福音)。旧约不是拿来点缀的,是神整个救赎启示的一部分,一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改革宗神学里面对旧约的重要性是看得非常重的。然后,后来就发展Theology of Godliness,第5.2页。从律法到敬虔到圣洁,这个不能够很仔细的分段,只是说他们的灵修的作品越来越多。所以清教徒里面也有不同种类的风格:有的比较强调律法,有的比较强调圣洁、跟爱主耶稣这个心。然后,早期的大师是William Perkins,后期最有影响力的系统神学的作者是William Ames,而最后期的是John Owen。今天你可以买到Owen十本以上厚厚的作品,一大套,一本小书就可以看很久很久。
我们来看一看清教徒的神学的精要。第一,加尔文对整个圣经论最大的贡献,就是指出圣灵不光是默示《圣经》的作者,圣灵与《圣经》同作见证,圣灵在《圣经》里同《圣经》同作见证。所以,我们相信《圣经》是绝对的权威,是因为圣灵对《圣经》的见证,圣灵与《圣经》同作的见证,圣灵在《圣经》里面对于《圣经》的见证(Our confidence in the Bible authority is based on the witness of the testimony of the holy spirit about the Bible. The testimony of the holy spirit with the Bible about the Bible. The testimony of the holy spirit in the Bible about the Bible.)。所以,《圣经》的话里,每一句都有圣灵的见证。
这方面The infallible World这本书,就是Westminster神学院教授团所出的这本书的第一章,John Murray就花了一整篇的文章解释the self attestation of Scripture(《圣经》是自证的),the Bible gives witness to itself。下面这句话我忘了是Perkins还是Ames说的,是“Theology is the science of living blessed forever”,大概是Ames说的。然后,清教徒从1550年代,就是John Bradford、John Hooper这些人开始,就强调悔改是必须的。不要忘记当时英国还没有重生得救,就是英国人大部分还没重生得救。他们拼命的在教会里面讲福音。什么福音呢?就讲悔改。到了后期,Thomas Watson写了一本小书,叫Doctrine of Repentance,我们目前在翻成中文。John Owen关于罪的书有好几本,其中一本简化了的,比较简单了,用现代英文写的,叫做What Every Christian Should Know。然后20世纪有Miller写的《悔改》。
各位能够读到这些的书,你就知道它里面所讲的对罪的忧伤、恨恶,转回、跑回到十字架面前,都是他们讲的核心。这个也是跟加尔文很符合的。就是说,我们要认识神,对神的认识是为了我们更加的信靠他,回到他的面前爱他。所以,清教徒总是围绕着救赎论来讲道。十字架的道理,人以悔改来回到神的面前。不是说清教徒没有讲别的,可是,把《圣经》里面神的救赎的计划从旧约到新约,从救赎的成就(accomplishment)到救赎运行在我们身上(application of redemption),清教徒是非常的仔细的、勤劳的、一再的解释给他们的会众的。
用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同一件事情,就是说无论他们讲或写关乎什么题目,他们背后都有律法与福音,就是神的约,恩典之约。顺便在这里提一提,有两个约,也就是第六点,两个约,5.3页。先讲第二个约,恩典之约。恩典之约是旧约跟新约都有的。就是圣父与圣子,和所有在圣子里面的人,就是所有的真的选民。可是,在改革宗的历史发展上也有另外一个约,我认为比较是猜测的(a little bit more speculative),叫做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就是救赎之约。救赎之约是在永恒里,圣父与圣子立的,这个约的意义,救赎之约的意义就是说,圣子同意、愿意道成肉身,做选民的救赎。所以救赎之约不是立给人的,是三位一体里面圣父跟圣子立的约。圣灵也同意来运行,来把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运行、支配、施予给那些要得救的人,就是神的选民。圣灵是有份的,但是,重点是圣子愿意顺服、谦卑、道成肉身来完成救恩。
所以,恩典之约是什么呢?恩典之约是在历史,就是时间、空间里面神启示的。救赎之约不是在空间、时间里面,是在永恒里的。所以我说,救赎之约是比较有一点猜测性。恩典之约就是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因此,在历史上,从旧约到新约,神都向在基督里的人立约,发出他的应许、诫命,到主耶稣基督的时候成全了救恩。所以,所有的在基督里的人都享受那些在基督里的福分。
《怎能如此》这首诗歌,不是清教徒的,是Charles卫斯理写的。第一句我们都会唱的: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 An interest in the savior’s blood。interest不是兴趣的意思,可以翻成今天我们买股票的股(a share),有一份。我们在基督里,基督的血,基督的宝血所买赎的功劳,所成就的功劳里面,我们有份,在基督里。所以,我们在基督里有份。
然后与基督联合这个观念是奥秘,可是这个奥秘也确是事实(Union with Christ is a mystery. But even though it is a mystery, it is a fact.)。就是说,是圣父把我们放在“在基督里”与他联合,圣灵把我们放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的,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不过这个奥秘的属灵的事实却是建立在一个事实,就是历史上耶稣基督的死跟复活。我再说一遍,耶稣基督在历史上,在十字架上死了、复活了,这是历史上发生的事实。而建立在这个历史事实上的,就是神使他的选民在基督里与他同死同复活。这个不是一个历史上的事实,乃是一个属灵的事实。属灵的意思就是圣灵成就的一个事实,使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
所以,通常我们与主耶稣的关系,通常我们福音派说,我们跟主耶稣有很亲密的关系。什么亲密的关系呢?这关系的内容就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享受在基督里面一切的福分。我们之所以可能在基督里,是因为他历史上的确死了跟复活了。所以,我们跟主耶稣基督的关系是建立在一个历史的事实上。可是不仅仅是历史,是圣灵给我们成就一个奥秘;可是,是事实(It is a mystery, it is a fact.)。不光是事实。
但是我们倒过来说,我们在耶稣基督里面,这个奥秘、这个属灵的事实不可以没有历史上的事实(the mystery the spiritual fact is still on the historical fact)。所以,我们把耶稣基督的死跟复活拿走的话,我们就是众人中最可怜的了。基督若不是从死里复活,我们就是众人中最可怜的。所以,“历史的事实”跟“圣灵在我们生命里面所做的工作”是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在基督里同一件事情的两方面。
我们是如何与基督联合的呢?刚才同学说的对的,圣父在永恒里(创世以先),已经在基督里拣选我们了;然后第二,圣子在历史里为我们死了,在十字架上死了,复活了;第三,圣灵使我们重生,就是把我们旧的心拿走,放个新的心进去,是肉做的;然后,我们以一个重生的,就是完全新的人,圣灵使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这是一个奥秘,不是水礼。水礼是象征这个的联合,但水礼本身不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滴礼或者浸礼不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那一刻(moment),不是。它是象征(sign),也是上帝保证(seal),一个图章。保证什么呢?保证神说:“你是属于我的。”
所以,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是圣灵亲自做的一件事情,是看不见的。好像风一样,你摸不到的,但却是一个事实,跟重生一样。重生跟在基督里,你差不多可以说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角度来看。重生,成为新的人,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有一个新生的样式。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因此我们才会悔改、信耶稣,被父称为义,被父收为他的儿女,然后圣灵继续的使我们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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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是神的恩典的记号和印证。既然提到圣礼,我们可以在这方面再解释一下。救赎之约有没有《圣经》的根据呢?我可以说诗2篇,“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那个今日是不是在永恒里面呢?就是说,圣子也是虚己(腓2:7),他是什么时候虚己的呢?在永恒里面已经自愿的。所以,圣子自愿降世为人,道成肉身,这个是《圣经》的教导没有错。当然我想很自然的一个推理是,三位一体的永恒里面肯定是完全同意这个计划的。所以我说是有点猜测。假如在这之上再做文章就会更猜测了。但是说“救赎这个计划是三位一体在永恒里面同意的、计划的”,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只是说圣父和圣子立了一个约,这个约,圣子说:“我做人类里面选民的救主”,这个好像找不到一节的经文直接这样说,说是一个约,是一个计划Eternal decree。
What is the covenant约是什么呢?我们就用恩典之约来讲好了。约是什么呢?一个约是一个盟主(covenant lord)跟他的属下、属民(subaltern and vassal)单方面立的约。《圣经》里面的恩典之约有不同阶段,但是是一个约。这个是改革宗跟时代论不同的地方。改革宗跟时代论不同的地方是说,旧约,至少从摩西,出19章开始一直到新约只是一个约,不过有不同阶段的重新立约,是一个约,都是恩典。这个约是什么呢?约里面所有的内容,每一项的条件,都是盟主——就是耶和华单方面定下的(unilaterally laid down by the lord)。这个约里面包括什么呢?当盟主启示这个约的条文的时候(When the covenant lord lays down and reviews the terms of the covenant),他说了几方面的话:
第一,他自我介绍(self identification),我是耶和华;第二,他说明历史上他做了什么,我曾经救你离开埃及;第三,他在约里面启示了他的诫命或者吩咐(comments);第四,Sanctions,就是说,人若守约的后果是什么,人若不守约的后果又是什么;第五,这些条件盟主安排好,写好两份copy,1份是他的copy,1份是选民的copy,两块石板放在约柜里(provisions for copies from witnesses.),是要见证你们的不是(申31:26,英文是说as a witness against you)。
所以,一个约的约文至少包括这五方面。有的可以分得更细一点。Meredith Kline, The Structure of Biblical Authority这本书就是介绍赫人(Hittites),今天的土耳其这个地方的赫人,他们当时对他们所征服的属民是怎么立约的。Kline认为:旧约摩西五经里面神跟以色列人立约很像Hittite所立的约。清教徒的时期没有讲得那么细。刚才我讲的这个是19世纪Vos之后,到了Kline这一段的圣经神学的发展。但是,清教徒的贡献是把神的约提升、突出出来,成为圣经的主题——law and gospel。Law and gospel也是等于covenant of grace。圣经的主题就是恩典之约,圣经的主题就是律法与救恩、律法与福音、律法与恩典。所以,恩典之约跟law and gospel差不多可以说是同义词,在清教徒的神学里面。
在恩典之约里面,圣父是first party,圣子与他所代表的是second party,是第二方。而圣子是所有在他里面的人的代表,圣子也是所有在他里面的人的头(Christ is the head. Christ is a representative.)。神跟耶稣基督,跟以色列立约。对不起,我想找我的圣经,中文的圣经,啊在那里。我们读一段经文,这个就会很清楚。
加3:7,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所以所有信靠耶稣基督的,像亚伯拉罕一样,都是神的选民。
加3:8,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所以神给亚伯拉罕的启示的内容是什么呢?内容是福音,是“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加3:9,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所以,无论是旧约的亚伯拉罕或者犹太人,跟新约的信耶稣的人,都是在这个约里面得到福气的。
加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1,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所以,从来就没有一个犹太人是靠守律法得救的。加3章讲得清清楚楚的,没有一个人,犹太人也好、外邦人也好,尤其是犹太人,没有一个人是靠守律法在神面前称义的。
加3:12,律法原不本乎信(就是说,要靠律法称义这条路,跟藉着信得着恩典这条路是相违背的),(律法这条路)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所以,耶稣基督身为我们的头跟我们的代表,就为所有在基督里的神的选民受了犯罪应得的咒诅,就是死。从这个角度来说,耶稣基督的死是代表所有在基督里的人死了。不过不要忘记,基督不是光是为我们死,他也为我们活了33年。所以他的义也是我们的义。所以耶稣基督代表我们活了33年,没有罪的;然后他代表我们死了。
加3:14,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所以在耶稣基督里面,我们所有做亚伯拉罕后裔的都可以得到圣灵。
加3:15,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所以这里保罗就开始讲约的原则了。
加3:16,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好,所以神跟亚伯拉罕立约,这个立约的内容是用应许的形式表现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所以耶和华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关乎他的子孙,是一个,就是基督。所以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real descendant),就是耶稣基督。
加3:17,我是这样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也就是跟亚伯拉罕所立的应许),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之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保罗的意思就是说,神给亚伯拉罕的约,他整个是一个应许。应许福气,藉着信心可以得到。所以,神给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恩典,这个恩典用神的应许、用神的保证、用神的誓约保证的(grace is guaranteed by God’s vow)。这个应许,保罗说不能被那430年之后的律法废掉。神给亚伯拉罕所立的约里面的应许,跟神后来给摩西的律法没有冲突的,不会废掉,叫应许归于虚无,不可能的。
加3:18,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是靠律法还是靠应许呢?);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所以,你每一次在这一段经文读到应许的时候,你不要忘记福(blessing)或者是恩典。神的应许是恩典、福气,神是凭着应许的,所以整个旧约的救赎的原则是恩典加上神的应许(Jesus love me this I know for the Bible tells me so)。旧约里面一样的,神爱他的选民,给他们他的恩典,而用他的话作应许、保证。
加3:19,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神到了摩西时期给了律法,是为了什么呢?是不是人犯罪,给人知道自己有罪。好了,下面这两句话很重要。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是什么?是律法,对不对?律法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加3:20,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好,这里说律法是中保设立的。意思就是旧约里面的约是耶稣基督中保设立的。耶稣基督就是旧约的中保,经过天使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耶稣基督不光是面向他的选民,他也面向父神,神却是一位。所以,有一位神,然后有一个中保,他是面向神,也是面向人的。而这个中保设立律法,律法跟应许是不冲突的,应许的是福分、是恩典。
听懂了上面的几句话没有?应许是神赐给亚伯拉罕,透过亚伯拉罕给所有信耶稣的人。后来摩西时期的律法完全没有废掉前面的应许,所以神跟摩西、以色列人所立的约,跟神跟亚伯拉罕立的约是同一个约,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形式有点不同,一个比较强调应许,一个比较强调的律法。所以,神在摩西时期所定下的律法并没有与前面的应许矛盾,一点都没有。同样是建立在他的恩典,同样主题是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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