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言论_16_第十三章:上帝透过事件的启示(续)
Doctrine of the Word of God –session 16. 圣言论:第16讲
主讲:林慈信博士_校对:刘加立弟兄&Cherry姐妹
我们继续讲上帝透过事件的启示,就是第13章。上一讲我们讲过自然启示是上帝清晰的启示。现在我们继续。
自然界堕落了。因为亚当堕落之后,上帝咒诅了人类的工作。然而罗马书第19节,然而它切望等候上帝的众子显出来(参考罗8:20~23)。因此自然或者自然界不是全然与救赎分离的。尽管有人单单从罗马书第1章可能得到这种的相反的印象。其实自然或者自然界充满着对救赎的盼望。若脱离这个盼望,自然就没有办法被正确的认识。也就是说从事科学也没有办法正常的进行。
自然启示为基督徒带来的另外一个福分就是自然是一个途径,让我们将救赎启示就是《圣经》,应用到我们日常生活中。为要将《圣经》应用到世界中,我们必须了解这个世界的一些事情,不仅仅是了解《圣经》。例如第八条诫命,命令我们不可偷盗。但当应用这条诫命在逃税的问题上,我们除了对《圣经》的了解以外,必须对税务法,“就是自然启示”,我多加一句,就是对自然启示的回应,要有一些的了解。因此要顺服上帝,我们既需要了解自然,也需要了解《圣经》。
有人可能会问:自然启示怎样与启示的位格性话语Personal Word,这个模式相配合呢?这个是我在这本书大力推荐的模式。这里确实有一些为难。因为事件不是话语。事件event不是话语words,至少从事件本身看来是如此。正如我之前指出,自然事件不是上帝的话语。而是话语的媒介medium。在自然启示里,我们并没有听到实际的声音,(诗篇19:3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因此有人可能会问自然启示是否能像上帝的位格性话语那样,具有同样的能力,权柄和上帝的同在呢?不过自然启示仍然有位格性话语启示personal word revelation的一些重要的特征的。它是清楚明白的(罗马书1:19~20节,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向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可推诿。)自然启示是清楚明白的,对我们有清晰的要求。所以当我们不顺服时,我们是无可推诿的(参考罗马书1:32)。就像在我们的位格性话语的思想经历中,我们并没有权利跟上帝辩驳。在自然启示里,上帝的权柄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权柄。就上帝的其他主权属性而言也是如此的。许多讲论到自然启示的圣经经文都强调上帝在其中显明的掌管的能力(例如诗篇第29:3-11)。这能力,让信徒充满着敬畏和惊叹的心,使他将荣耀归于上帝。
天地作为敬拜上帝的圣殿,是祂位格同在的圣所(诗篇29:1-2,10-11,第10节: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耶和华必赐力量给祂的百姓,耶和华必赐平安的福给祂的百姓(参考以赛亚书66:1,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蹬。马太福音5:34~35。)天和地,是上帝位格同在,就是亲自同在的圣殿。由此可见,虽然自然启示并不是由上帝一字一句的话语所组成。但它的确是一种上帝话语的无谬误的媒介。自然启示向我们传扬上帝的能力、权柄和同在。这里就是这三个主权属性。
因此当人面对上帝的自然启示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余地可以让人自主。我们只能效法上帝的思维而思维,才能够解释受造界。这就意味着当我们分析受造界的时候,假如我们想按上帝创造的心意来认识自然,我们就必须聆听上帝在其他媒介中的话语,例如上帝的成文话语。正如加尔文所说,我们是透过《圣经》这部的眼睛来认识和理解自然界的。因为《圣经》的福音信息能够扭转我们那种阻挡上帝真理的不义的企图。
救赎历史Redemptive History
正如我先前所定义的那样,救赎历史是上帝从罪中将祂的百姓救出来的一系列的事件,这个叙事最终在基督里成全。(我这里解释一下,这个成全这个这个英文是fulfilled,这个字是特别不好翻译的。可以换成应验、实验、成全、成就都可以。在这里,耶稣基督成全了旧约的救赎的事件,就是说他把旧约的救赎的事件带到一个最深刻的意义,也是最高峰的一个发展。) 这是圣经的基本的主题。救赎历史包括上帝为祂子民的益处,而实行大而可畏的作为mighty acts。透过这些作为,人们得以认识祂是主耶和华(出7:5,14:18)当上帝带领以色列人从红海的干地走过的时候,以色列人和埃及人双方都认识到,祂是主耶和华。在申命记第8章11~18节那里,上帝告诫以色列人,当他们在应许之地蒙福昌盛的时候,他们绝不可忘记主耶和华的作为。他们的财富完全来自上帝,如果他们不忠心,祂会挪去这些的福分。上帝伟大的作为也同样的警示了以色列以外的民族和国家。(诗篇66:5-7,你们来看上帝所行的,他向世人所做的事是可畏的。他将海变成干地,众民步行过河,我们在那里因他欢喜,他用权能治理万民直到永远,他的眼睛监察列邦,悖逆的人不可自高)上帝大而可畏的作为,是贯穿整本旧约《圣经》的主题。关于这对上帝子民的重大的含义。请查考诗篇135篇全篇,136篇全篇。和诗篇145:4,12节,诗篇145:4:这代要对那一代颂赞你的作为,也要传扬你的大能。诗篇145:12–好叫世人知道你大能的作为,并你国度威严的荣耀。)
同样福音书也充满了耶稣基督大而可畏的作为,约翰福音就是以耶稣在地上传道的时候所实行的神迹,这些的记号signs,为它的架构的。(约翰福音2:11;徒2:22)。当然耶稣最大的大而可畏的作为,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受死、祂的复活和祂回到上帝右边的升天。耶稣也在早期教会的历史中实行祂大而可畏的作为。在使徒行传15:12,巴拿巴和保罗述说上帝就藉着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注角第七:signs and wonders 神迹奇事。Signs and wonders记号和奇事,是我们讲英文的人一般称为神迹miracles的一个名称Signs and wonders。假如你要看一个比较不传统的,对神迹的一个表述的话,参考我的《神论》第13章。神迹miracle是启示的一个形式,miracle is a form of revelation,我是这样定义的。Miracle神迹就是上帝的主权一个非凡的、不寻常的一个表示miracle is an extraordinary demonstration of God’s lord-ship.) 好回到文本本身:
巴拿巴和保罗述说上帝藉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请对照来2:4,启示录15:3~4,)请注意,希伯来书2章4节,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做见证。Signs and wonders。所以这些神迹是使徒的记号,也就是耶稣行大而可畏的作为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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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历史提供了自然启示所缺乏的部分,就是上帝赦免罪人的方法。因此我们几乎想说,自然启示是律法,救赎历史是福音。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事情远远比这来的复杂。在传统的区分里面,律法纯粹是坏消息,福音纯粹是好消息。(而请注意这里傅兰姆说的是传统,就是基督教里面的人。)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那样,自然同时解释出上帝的仁慈和祂的威严的。而当信徒从恩典的角度观看自然启示的时候,他就在许多方面坚固了福音。例如看见自然启示中的圣约记号covenant signs,看见受造物盼望救赎的至终的成全。看见自然启示协助信徒活出基督徒的生活。(参考我的《基督教伦理学》原著的182~192页。这里我讨论到律法与福音的。他回到正文。)
与自然启示一样,救赎历史既包含正面的要素,也含有负面的要素(负面就是审判、咒诅、定罪等等)。基督的救赎工作向我们显明了基督的荣耀,但同时也像那些拒绝基督,不愿意顺服祂的主权之下的人显明神的审判。赐福和审判是不可分割的,上帝赐福与亚布拉罕,却咒主所多玛和俄摩拉。祂拯救以色列,但同时咒诅了埃及和后来的迦南。当耶稣再来时,祂的子民必要欢呼喜乐,但恶人必将哭泣和悲哀。(注角第九)。
在基督教圈子里面,甚至乎在改革宗圈子里面有一个理论,就是基督教的讲道应该唯独的以救赎历史为焦点。我会同意的,假如救赎历史的定义是够宽广,包含了《圣经》所有的内容。但是,我有的时候会怀疑,假如救赎历史的定义只是聚焦在叙述上,除掉了那些圣经里的道德的、智慧的、跟文学上的内容的话,那我就要跟他们辩论了。参考我的《基督教伦理学》第16章,和本书的第35章。在这个注角第九号,我也会多加一句话,这个恰恰就是今天很多美国的改革宗的出名的讲道者、讲道学教授、圣经辅导者,甚至乎圣经神学家,他们的这个偏差。就是这里傅兰姆所讲的是只注重救赎历史,我会说只注重福音,也是同样的一个的不智慧的偏差。这个是注角第九。我们回到文本本身。)
与自然启示一样,救赎历史是上帝话语的媒介,而不是话语的本身,但它一样拥有上帝自己的一切的能力、权柄和同在。上帝大可畏的救赎作为是一个《圣经》的代模paradigm或者范例,显明祂的掌管能力,尤其是以撒神奇的出生了(创18:14)。上帝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出15:4~42)。基督被钉十字架(林前1:18)。耶稣从死里复活(罗马书1:4;林后13:4;弗1:19~21;腓3:10)。这里讲的是上帝在祂的救赎历史中显明祂的掌管能力,controlling power。
现在傅兰姆要讲第二个主权属性。
上帝大而可畏的作为,也体现上帝主权的权柄authority。意思是这些作为要求人要有一个正面积极的回应。上帝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就应该激励以色列的顺服。在十诫的引言中说:我是耶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出20:2)接着颁布了上帝的命令: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等等)。以色列人的不顺服是更该受罚的,因为他们以得到大能和清晰的启示(参考申29章和其它更多的经文。)相比其他民族,上帝向以色列人更多的启示祂自己。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12:48)。
现在,傅兰姆要讲第三个主权属性。
上帝的救赎作为也是祂亲自同在或者位格性同在的启示。当然,上帝一直是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但当上帝施行救赎和审判的时候,祂的同在就变得更为的强烈。这是无与伦比的上帝的作为。上帝的奇妙作为往往引发人的敬畏,例如出埃及记15章,还有许多的诗篇。在路加福音第5章1~10节,耶稣向门都显示了捕鱼的神迹。彼得的回应是出人意外的:“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第8节)。彼得的目光不在那些鱼或者事件本身,而是在上帝透过耶稣的同在。在这次神迹中,上帝自己亲自同在。(注角第十号:请注意我在《上帝论》的第13章对神迹的讨论。)
与自然启示一样,救赎历史是毫不含糊清晰的上帝的启示。这个事实与本章第五章所提到的自由派对救赎历史的观点是格格不入的。人没有自由按私意随便的解释事件。在这世上,人的自主human autonomy并没有任何角色。事实上,事件并不是所谓中立的,不管人用不信或是信心去认识它。而基于不信的世俗的解释根本就不是诠释的准则。信心当然是基本的essential。但信心也是义务性的obligatory。对这些事件做出基于信心的诠释,才是唯一合法的诠释。而不是许多诠释中的一种。
我们也不能认同新正统派的传统,认为历史事件只是一个指标pointer。指向一个所谓救赎历史,Geschichte 的更高的层面的事件。再说一次啊,我们不认同新正统派的传统,认为历史事件Historie只是一个指标pointer指向一个更高的所谓救赎历史的事件,后者才是真正的启示。事实上,上帝就是透过发生在我们所处的历史时空的事件启示了祂自己。但这事并不意味着世俗的历史学家就可以自主的决定事件的意义。如同他们可以在历史事件的范围中自主而行一般。
虽说是世俗历史,但他在任何研究的领域都是不合法的。在历史时空发生的事件,只有那些效法《圣经》又透过上帝启示的眼睛来看的人,才能够充分明白其中的意义。
(我这里附加一句,这让我想起最新出版的香港浸信会神学院的新约老师所出版那本的书——《谁的保罗哪一个福音》里面,他开宗明义就说,我们当然是用历史辨别学Historical criticism来读《圣经》的。也就是说这位曾博士,就完全从一个世俗的自主的理性来理解保罗、来理解《圣经》。这个已经成为浸信会神学院的教授的一个理所当然的预设跟方法论了。我想其他的《圣经》学者很多都不例外。我们继续最后一段。)
如此看来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是错了。在历史和信仰之间并没有一个巨大而丑陋的鸿沟big and ugly ditch。相反,历史是使信心必然的,或是历史是使信仰必然的。而历史若与信仰隔离,就无法得到正确的了解。信仰不必退缩的好像发生在超时空领域的一个神秘的事件,信仰不必退到那个地方。上帝已经在真实历史中行事,藉此拯救祂的子民。而透过这个历史,祂呼召我们信靠祂。
第13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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